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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和在2012年全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2年全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296日)

 

 

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精神、同心同德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总结第六批指导员下派以来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任务,把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自省委、省政府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工作以来,我们每年都要召开一次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座谈会,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同志们的高度关心。刚才,7位同志分别代表州(市)、县(市、区)、乡(镇)、总队长、队长、指导员和派出单位,从不同角度、不同重点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各自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讲的很好。听了之后,倍受鼓舞、倍感振奋。会议还印发了交流材料,很有说服力、很有典型性、很有启发性。希望大家认真学习,互相借鉴,共同提高。省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各地区、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梳理、总结提炼,向全省推广。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讲三点意见。

第一,回顾成绩,把做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信心提高到最大化

22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总结表彰暨欢送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视频会议之后,全省2.48万名指导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敬业精神和强烈的奉献意识,下基层、进村庄、入农户,到户头、到人头、到田间地头,宣传方针政策,服务中心工作,了解社情民意,维护农村和谐;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强化支持,助推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更为加强。省委组织部、省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印发了《云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管理办法》,各地区把指导员工作摆在了更为重要位置,各派出单位更加注重把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有培养前途的干部选派至指导员岗位,“五个一”要求得到较好落实。楚雄、玉溪、德宏等州(市)及时为各工作队提供工作经费;保山市、施甸县拿出重要岗位,专门提拔任用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指导员;武定县在总结“插甸经验”基础上,选拔党员驻村指导员任村党组织常务书记,为指导员发挥作用搭建了平台。部分县(市、区)长期坚持为指导员购买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为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作用发挥更为明显。上半年,全省指导员共走访农户357.9万户,撰写调研报告19336份;召开群众会议6.3万次、参与群众289万人次;组织文艺表演4172场;参与乡村中心工作10.5万次,为驻地办实事81163件,参与抗旱抢险救灾10.1万人次;帮助争取到位项目17532个、资金11.4亿元,争取到位物资折合人民币1.53亿元;帮助驻村发展党员 12437人,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和上党课2.4万次、参加的党员和群众达115.3万人次;联系农户 26.6万户,排查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3.6万起。芒市总队长带领指导员,帮助销售驻村滞销生姜,指导开展竹鼠养殖和咖啡、坚果套种,帮助农民增收。安宁总队长抓典型促示范,经常性组织队长交流学习。剑川、永德总队长完善考勤抽查制度,坚持每月一抽查、每季度一普查,确保指导员在岗在位。勐腊总队长加强与派出单位沟通协调,与 93 个派出单位签订帮扶承诺书,提高了派出单位对驻村新农村建设支持力度。

三是考核激励更为严格。各地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普遍建立了学习培训、工作例会、阶段工作任务布置、工作报告、考勤和请销假、巡视督查、安全管理和派出单位帮扶承诺等制度。红河州制定总队长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了“争当‘排头兵’主题活动”。丽江市每月督查1 次,严格指导员考核。镇雄县实行工作台帐与报销住勤补助挂钩,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在岗的指导员,函告派出单位并全县通报,取消评优资格。永平县建立联管机制,每月将指导员考勤、在岗抽查情况通报派出单位,派出单位核实后反馈回乡(镇)党委,有效预防“溜号”、“走读”现象。

四是后盾支持更为强大。各级派出单位按照“指导员驻村,单位包村”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开展“三深入”、“四联户”活动。上半年,各派出单位领导深入挂钩村调研53054次,协调项目7078个,解决资金6.49亿元。省民委班子成员都到挂钩点调研指导工作,并在挂钩点开展“抓特色、建示范”活动。省招标采购局创新扶持方式,发动干部职工捐款组成有偿扶持金,循环用于扶持驻村发展种、养业。临沧市纪委制订定期和不定期召回汇报、重要事项选派干部参加和领导干部定期看望检查制度,切实关心下派指导员。云南师范大学坚持在干部提拔、竞争上岗和职称评定工作中,对下派期间工作实绩突出的指导员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少数乡(镇)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管理服务不到位,部分队长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二是部分指导员对驻村情况深入调研不够,工作打不开局面,少数指导员履职不到位,存在脱岗、兼职现象。在督查暗访中发现,某县12个乡镇(街道)的32个村委会(社区)下派指导员56人,实际到位只有42人,实地督查时仅有11人在岗。三是少数派出单位没有真正履行“挂钩帮扶”职责,对驻村指导员生活上关心不够、工作上指导不力。四是个别乡(镇)、村干部存在重项目资金、轻管理,重下派单位经济扶持能力、轻工作指导的思想。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在下步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第二,细化措施,把做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职责履行到最大化

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承担着密切联系群众、推动新农村建设、协助完成当地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着重抓好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的光荣使命。全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必须咬定目标任务,全力履职尽责,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把思想认识提得更高。新一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是在全省掀起新一轮大开放、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深入开展“四群”教育的背景下选派的。在这个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普惠性、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要深刻认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普惠性。开展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是为了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最终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普遍、更直接地惠及全省人民。要深刻认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长期性。新农村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不因成绩而麻痹松劲、盲目自满,不因困难而消极畏缩、裹足不前,一批接着一批干,坚持不懈,永不停止。要深刻认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艰巨性。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与群众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仍有不足,需要我们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多的功夫、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要深刻认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重要性。为云南跨越发展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是此项工作的重要目的之一。把同志们选派到农村基层锻炼、到艰苦环境历练,在广阔的农村发挥聪明才智、应对复杂局面、施展伟大抱负,必将有助于提高同志们的能力和素质。

二要把目标任务理得更清。第六批指导员驻村工作时间还有不到半年时间,就要结束光荣使命。必须围绕既定目标,查漏补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效率推进、快节奏落实。结合村情民意调研员职责,深入村寨,广泛座谈,望闻问切,问诊把脉,了解村情,熟悉民情,掌握实情,为更好开展工作完善方案,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结合政策法规宣传员职责,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政策出台的背景讲透彻,把党政的决策部署讲清楚,把群众的利益安排讲明白,使党的强农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富民强村服务员职责,帮助所驻村进一步理清好发展思路,规划好产业发展,调整好产业结构,发展好特色农业,培育好主导产业,协助争取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实力,助推农村面貌大改善,农民收入大增加,农业效益大提升。结合矛盾纠纷调解员职责,密切关注库区移民上访动态和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山林纠纷、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问题,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妥善解决农村社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结合生态建设组织员职责,鼓励村村寨寨、千家万户,在房前屋后、沿河沿路、沿湖沿库等开展植树造林,因地制宜种植经济林和生态林,引导发展林业和林下产业,带动广大农民培育生态意识、发展生态经济、保障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村镇、完善生态制度,为加快“森林云南”和生态省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结合制度建设督导员职责,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村规民约,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推进村级规范化建设,使农村工作有章可循。结合组织建设指导员职责,开展好“三培养”,即把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把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主的优秀分子和农村乡土人才培养成党员,把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专业协会负责人、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当前,各指导员必须指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7?23”重要讲话精神,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党的十八大之后,切实抓好十八大精神宣传宣讲工作,面向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做好十八大精神的辅导学习、引导研究、指导落实。

三要把日常管理搞得更严。各级新农队办要建立健全指导员学习、考勤、例会和巡视督导等制度;经常关心指导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积极为他们搭建“交流心得、学习经验、沟通思想、答疑解惑”的平台。工作队长要在帮助指导员制订工作计划,组织队员学习、交流,加强队伍管理上切实履行职责、负起责任。县(市、区)新农队办、乡(镇)党委和村委会要强化考勤管理,逐日登记、逐月如实上报,实时公示驻村情况,确保指导员在岗、驻村时间不低于200天。各地区、各部门要研究建立“随机督查制度”,随机选点,不打招呼,采取明查暗访、实地督查、电话抽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对工作队及指导员开展工作及在岗情况等进行深入督查。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问题。要落实培训制度,举办培训班,通过专题会议、学习交流、现场观摩和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强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注重解决指导员在交通、居住、人身、饮食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要把自身形象树得更好。党员干部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广大指导员要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加强和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树新风。要树立善于学习的形象。充分利用驻村的机会,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勤动脚,虚心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在磨炼中提高自己,不断增强驾驭难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树立为民办事的形象。从心底里把农业作为我们的“生存产业”,把农民作为我们的“衣食父母”,把农村作为我们的“共同家园”,真心、真情、真正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以为党尽职、为民尽责的行动来践行“高原情怀、大山品质”,以党员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农村群众的“幸福指数”。要树立群众亲人的形象。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坐农家凳、吃农家饭、睡农家床、听农家语,始终代表群众,不悖离群众;依靠群众,不轻视群众;亲近群众,不脱离群众;关心群众,不漠视群众;教育群众,不误导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要树立遵规守纪的形象。严格自律,不奢侈浪费,不收受礼品,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更不做违法违纪的事,经得起组织考验、群众监督。

五要把后盾支持做得更实。派出单位是指导员的坚强后盾,指导员是派出单位的驻村代表。派出单位要更加支持指导员做好驻村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指导员驻村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帮扶工作,做到工作规划具体,扶持重点突出,关心指导到位。对照驻村帮扶承诺书,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社会倒逼部门、以下级倒逼上级、以督查倒逼落实,强化抓落实工作链条的衔接,做到前期谋划、策划与后期规划、计划、方案、项目、工程开工、建设、投产达效、产出回报无缝对接。定期听取指导员驻村工作汇报,定期到联系点驻村调查指导工作,想方设法在物力、财力、项目上给予指导员工作必要的支持,落实好经费和生活补贴,积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困难,保证指导员享受原单位待遇。积极协助乡(镇)党委和村委会共同做好指导员日常管理,切实做到了解情况不间断、跟踪管理不断线、思想教育不减弱。做到指导员驻村期间与原工作单位全部脱岗,确实因工作需要回原单位工作的,不管时间长短,都要征得县级新农队办管理部门的同意,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要按程序报批、更换指导员。

第三,强化领导,把做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合力凝聚到最大化

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工作事关科学发展大局,和谐发展全局、跨越发展开局,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必须把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工作的组织程度提高到最大化,把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调动到最大化,把各级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到最大化,形成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合力。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 “五个一”要求,进一步充实各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保障指导员培训经费、保障开展日常工作需要的专门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正常运转。要落实好工作队长兼任乡(镇)党政副职、指导员兼任村“两委”助理,工作队队长列席乡(镇)党委会、指导员参加乡(镇)党委政府召开的有关重要工作会议制度。要为指导员搭平台、分任务、压担子,妥善安排好指导员的工作和生活,使他们工作愉快、生活舒心。

二要严格考核激励。要把工作队及指导员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县(市、区)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范围,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公开指导员工作实绩,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公示考核结果,在年底考核评优时真正把那些群众拥护、经得住考验的优秀指导员推选出来,在单位提拔干部时把优秀指导员用起来。要对出色完成工作、各方反映良好的同志,大胆使用,优先提拔、优先晋级。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优秀总队长、优秀队长和优秀工作队员的,要评为本单位本年度的优秀公务员或优秀干部。科研单位、大中专学校要把科技人员、教师与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结合起来,鼓励更多专业技术人员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

三要加强资金管理。今年开始,省级财政为每个县(市、区)新农村建设总队和每支乡(镇)工作队配备1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指导员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定期向群众公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各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杜绝截流、挤占、挪用资金。各州(市)、县(市、区)要根据条件,积极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配备工作经费。

四要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总结成绩,提炼经验,及时把指导员在深入开展“四群”教育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在全省推广,使大家学有榜样、超有目标。省委新农队办、省委宣传部要制定完善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新一批新农村工作队和指导员下派以来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发现先进、挖掘先进、宣传先进,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掀起新一轮舆论宣传热潮,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同志们,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非常有干头、有奔头,当然也有苦头,但是将来干好了肯定有甜头。我们一定要以更加昂扬的激情、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建新功、取佳绩,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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