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就得到了@kanyi 韩老师特意在西塔口村关帝庙前墨拓的地界碑拓片了。最近天热,不宜室外活动的情况下,正是在家解读古碑的好时机。
四月中旬曾骑行至西塔口村,发现了位于关帝庙前的两通清道光与光绪年间的“地界碑”,由于大部分碑文漫漶,所以在只能“粗”读的一通光绪八年所立的“背阴”部分内容。今日在获得较清晰的拓片后,再续未解读出的“碑阳”部分。
2023年4月14日观看到的西塔口村地界碑(碑阳)
拓片下的读碑
本公众号在第一时间,对这通古碑的碑阴进行了解读→
“地界碑”碑阴
正定縣正堂王大老爺,于本年四月三十日親身下郷验地,带领刑房蒋洛弼、张老存,皂班劉洛和官五尺魏洛盛,排清地畝列於左:
朱河村地,自村西五道廟滴水簷(檐)下向东南,顺大道排足一千四百三十一步半,再向正南排足一百四十三步半,至西塔子口地中界,嗣後(事后)如有改立大道之弊,则偏於中界之西矣,此弊之易防者也。
西塔子口村地,自村西関帝廟北薹堦(台阶)下,向正北排足一千一百五十五步,西塔子口村地□科六百六十九步,排足三百三十四步半,即繫(系)中界在此䖏(处),栽立界椿。
府学生员 徐繼宗 書丹
原告 傅洛奪 傅永森 曹洛妙
被告 王大受 王洛通 郝洛法 王慶成
大清光绪八年五月毂旦公众号:码字涂鸦
骑行西塔口村|| “旁听”了一百四十余年前的一桩邻村土地界定案
(备注:
因最新拓片较清晰下,对第一次解读出的“界椿”勘误更正为“界樁”(界桩),一字之差,谬之千里!)
“土地者,民之本也”,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是农业之本、农民之根。
而在村中的许多纠纷,也大都和土地有关。这通光绪八年所立的石碑,也正是由于“争种河地”(两村隔河相望,河为滹沱河)屡次興诉造成。
而这通碑文也提到了另外在关帝庙西侧之南“横躺”的道光二十三石碑,勾联出的内在联系。还有碑阳和碑阴内容,都点名到朱河村的“傅永森”,看来此人该是朱河村中好事者、能举旗兴事之人。
碑首提额:地界碑
書碑并撰:甲子科举人徐明德
刻立地点:西塔口关帝庙前东侧
朝 代:清
中国纪年:光绪八年五月
公元纪年:1882年
铭文行款:12行,行30字
碑文(碑阳)
從开無成憲可遵者则利用,創有舊章可率者则利用。因本村與朱河村争/種河地,屡次興讼。自 乾隆年间至 嘉庆年间,總無定案迨。 道光/二十三年,蒙 石大老爺訊明,親到河泽验地,断令本村自 関帝廟北臺堦/下往北,排足一千一百五十五步。断令朱河村自 五道廟滴水簷下,往东南/顺大道排足一千四百三十一步半,再往正南排足一百四十三步半。當日栽/立界樁,两村各立碑记,所以無争讼之患迨。 咸丰三年,滹水大涨,将界樁/冲去,两村又各争種,於本年四月间,伊村傅永森等又控本村侵霸河地等情,/又蒙 王大老爺訊明,着两村仍遵 石大老爺断案,将地畝排清,共短地畝/二尺馀,断令由此短地□□,栽立界樁,在东西适中之地,东西共宽六百六十/九步,於适中之地栽立界樁,则永無後患矣。始则利用,創终则利用。因故详其/始终而记之。
甲子科举人徐明德撰并書
大清光绪八年五月糓旦
本碑一共交代出几个年份,分别有乾隆、嘉庆、道光和咸丰,尤其指出在咸丰三年,滹沱河河水大涨的水情事实,也给出了道光二十三年和光绪八年正定知县的“石大老爷”和“王大老爷”(本来韩老师邮箱给过我一份正定县志电子版,我忘记下载而过期),至于知县的姓氏名谁,查询不难,看看县志即可得知。
一百四十余年前的瞬间,又在古碑上展现开来,再回首眼前,在高德地图上看“两村”,早已沧海桑田。
昨日,走正定特意拐了一个弯,去朱河村匆匆一瞥,村子已经拆迁的七零八落了,选了几个镜头,存照:
村委会
村中一隅
2023.6.19晚于云伫山房 by 杨群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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