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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秉和先生的易学思想

尚秉和先生是近现代易学名家,其治《易》归本象数,推尊汉儒,以《焦氏易林》之易象研究为钤键,洞启易学象数之堂奥,显豁卦爻取象之新思,融旧而铸新,形成了独特的尚氏易学象数学说,深得学界之推许,是当代易学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发展的重要学术资源。因此,如何全面而深入地认识和理解尚氏易学,乃是当代易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从象数思想、易理思想、易学史思想、筮法思想、解《易》路径五大方面,对尚氏易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与阐释,不仅厘清了尚氏易学的思想脉络,而且运用简帛易学研究成果对尚氏易学之得失给予了分析与评判,深化了学界对尚氏易学及相关问题的研究。
尚先生提出“《易》之为书,以象为本”(《周易尚氏学·左传国语易象释》),因此,其解释卦爻辞之路径是“首释卦爻辞之从何象而生。辞与象之关系既明,再按象以求其或吉或凶之故,还易辞之本来”(《周易尚氏学·说例》)。在他看来,《易》中无一字不本于象,“辞而吉,象之吉也;辞而凶,象之凶也”(同上),而且由于诸卦之取象不同,“甲卦之辞不能施之乙,乙卦之辞不能施之丙,偶有同者其象必同”(同上)。即便“上语方吉,下语忽凶”或“上句方说甲,下句忽说乙” 此类看似语无伦次的卦爻辞,究其实皆是“象所命也”。如《睽》卦上九爻“见豕负涂,载鬼一车”,《豫》卦九四爻“朋盍簪”,《剥》卦六五爻“贯鱼以宫人宠”等,看似怪奇不经,实际上皆“象所告也”“象所命也”。凡此尚氏“易象观”的精要之处,作者皆能详加爬梳,并做出富有深度的解读与评判,这是非常可贵的。
既然《易》以象为本,那么,明象也就是治《易》的首要任务。作者指出,尚先生通过对《左传》《国语》所载之易象的整理,增补了一些《说卦传》中没有记载的八卦之象;又经过对《焦氏易林》逸象的发明,开辟了以象解《易》的新思路,使之既能纠正东汉人注解《易》象之偏失,又能为《易》中许多疑难文辞做出新的注解。书中对尚氏易学的主要取象方法——伏象、覆象、互象、半象、大象等一一做了总结与评析,认为尚氏易象说抓住了《周易》作为卜筮之书的特质,其取象方法为今人诠释《周易》经传提供了新的思路,但也多有值得商榷之处。特别是作者以20世纪70年代出土的马王堆帛书《易传》为依据,对尚先生将《焦氏易林》之易象视为西汉《周易》真诂的观点,提出了不同的见解。认为帛书《易传》对卦爻辞的解释,呈现出一种完全不同于尚氏的解释理路。
如对《乾》卦九三爻“君子终日乾乾”的解释,尚先生曰:“乾为君子,为日,三居卦终,故曰'终日’。虞翻谓阳息至三,二变成离,离为日。荀爽谓日以喻君。虞固穿凿,荀亦未得,皆由不知乾日象也。”对此,作者援引帛书《二三子》之文以辨之。《二三子》云:“卦曰:'君子终日键键,夕沂若厉,无咎。’孔子曰:此言君子务时,时至而动,□□□□□□屈力以成功,亦日中而不止,时年至而不淹,君子之务时,犹驰驱也,故曰'君子终日键键’。时尽而止之以置身,置身而静,故曰'夕沂若厉,无咎’。”作者指出,由帛书可知,孔子于此爻强调“君子务时”的重要性,而尚氏之解则强调乾为日之象,并认为虞翻、荀爽的问题也在于不知乾为日象。帛书《易传》是汉初之传本,在将之与《焦氏易林》相比较之后,作者认为尚氏定《易林》为西汉《易》真诂的看法有些武断,有待进一步探讨,这种态度是稳妥的。
案,帛书《二三子》对《乾》卦九三爻辞的解读,在帛书《衷》篇及《淮南子》中也有类似的表述,其皆言“时”言“动”言“息”,旨意有相同相通之处。此亦帛《易》在汉初仍有传之确证也。《经义考》卷五论《淮南道训》,引何乔新曰:“九师之《易》,王通以为《易》道因之而微,则无资于圣经可知。”“无资于圣经”,道出了帛《易》经传与《淮南道训》失传的真正原因:它们都是因为受到“有资于圣经”者,亦即得势一派学者的压制、打击与排挤,从而渐渐退出世人的学术研究视野后失传。《淮南子·人间训》云:“'终日乾乾’,以阳动也;'夕惕若厉’,以阴息也。因日以动,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其“阳动”“阴息”之旨体现了西汉人讲《易》“训诂举大谊”的特点。尚先生一生治学艰苦勤奋,提出了别有新见的“以象为本”的“易象说”,但此说有时拘泥于以象系辞,失去了《易》“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的“变易说”真精神。
尚先生将《易林》所用之数分为卦数、爻数、五行数、九宫数、十日数、大衍数、十二辰数。他说:“《易林》繇辞无一字不从象生,不从数出。”此说有些绝对与偏执,其相关注解亦难免有些牵强。正如作者所指出的,尚先生注《易林》中的《萃》之《夬》“千欢万悦”云“兑为欢悦、为决,乾为千万”,以“乾为千万”与其所介绍的乾一爻、一卦之策数并不相符;又注《易林》中《噬嗑》之《损》 “远望千里”云“坤为千里,艮为望”,以“坤为千里”也与坤一爻、一卦之策数不一致。如此之例,尚有不少。
尚先生虽然承继清儒之说而推尊汉易,但对清代汉学家所批驳的先天八卦方位却认为其渊源有自,绝非宋人所创。如《左传·闵公二年》鲁桓公之占,得《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尚先生说:“乾若不在南,但言敬如君可矣,胡言所乎?此先天乾南之确证。”《左传》其他言先天卦位之处,尚氏同意嘉庆学者万裕澐所云,庄公二十二年之“山岳则配天”是先天艮与后天乾同位西北,“风行而著于土”是先天巽与后天坤同位西南;宣公十二年之“川壅为泽”是先天坎与后天兑同位正西;僖公十五年之“震之离,亦离之震”是先天离与后天震同位正东。此外,尚氏考证《焦氏易林》《乾凿度》《九家易》、荀爽《易》注、郑玄《易》注等皆言先天卦位,证明“先天方位,两汉皆未失传”。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探讨先天八卦方位之源流提供了极具价值的线索。正如潘雨廷先生在其《〈焦氏易诂〉提要》中所充分肯定的:“彼不信先天者,读此可以解其敝。”
与象数相对者为义理,自古以来学者也多将易学分为象数与义理二派,而尚氏易学在发明象数的同时,所推重的是“易理”而非“义理”。尚先生认为,以王弼为宗的义理之学,“实所谓义理者,与易理无涉”(《周易尚氏学·总论》),如程颐《易传》那样对卦爻辞意义的解读,其“陈义可谓正大矣”,但往往“于易理则大背”。韩慧英指出,尚氏所谓之“易理”以“同性相敌,异性相感”的阴阳之理为主要内容,具体体现为《周易》经传中的“敌”“类”“朋”等观念。阳与阳、阴与阴同性相遇为“敌”,阴与阳异性相遇则为“类”为“朋”。尚先生认为,自汉代以来诸多易家已不知《易》中“敌”“类”“朋”的真诂,以致许多卦爻辞之本义失解。例如,《益》卦上九爻《象传》云“或击之,自外来也”,尚氏注曰:“外谓五,五为上敌。下《系》云:'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故上欲应三,五或击之。五在外,言击之者仍在外也。《同人》九三曰:'敌刚。’《中孚》六三云:'得敌。’《子夏传》'三与四为敌。’是阳遇阳,阴遇阴,愈近而愈不相得。旧解自虞翻以来,皆不知此为《周易》根本定例。故说'或击之’,皆不知击上九者为何爻,而无不误矣。” 尚氏又注《颐》六二《象》“六二征凶,行失类也”曰:“二无应,前遇重阴,阴遇阴则窒,故曰'征凶’。阴阳相遇方为类,今六二不遇阳,故曰'失类’。象义如此明白。乃二千年《易》家,皆以阴遇阴为类。于是《文言》之'各从其类’,《坤·象传》之'乃与类行’,《系辞》之'方以类聚’,及此皆失解。”对《周易》经传“敌”“类”“朋”的解读,确为尚氏《易》注中的精彩之笔。
关于易学史,尚秉和先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汉易学的考释上,其中又以《焦氏易林》的考证和解读为重心。尚先生通过对《汉书·儒林传》的研读梳理西汉传《易》谱系,发现西汉易学中存在阴阳灾变之学,即所谓《易》之“古义”。他认为,“阴阳灾变之学,皆出自孔门,为传《易》者所必学”(《焦氏易诂》卷一),而焦氏易则在西汉《易》之“古义”的传承中发挥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由于焦氏易与东汉诸儒之易不同,尚先生又提出“西汉易学至东汉已失传”的重要论断。关于《易》之“古义”,我本人也曾做过相关的研究,看法与尚先生基本一致。但西汉易学除“古义”之外,我提出还有“今义”,并认为《周易》“今义”凸显的是德性优先的人文关怀,与“古义”突出阴阳灾变思想大为不同。(参见拙作《周易古义考》)本书中作者结合帛书《易传》的内容,对汉易之“今义”“古义”的问题做了新的辨析,并且指出东汉人虽然也谈“卦气”,但主要是用之注解经文,与“古义”的“明阴阳,辨灾异”的宗旨相去甚远,就此而言可以说西汉易学之“古义”到东汉似乎失传了。更为难得的是,作者将帛书《易传》与《焦氏易诂》的内容做了对比,指出《焦氏易诂》中的一些分析过分拘泥于卦象,对易象的运用难免牵强附会。尚氏以《焦氏易林》为西汉易学之真谛,殊不知其借由该书所揭示的诸多易例,并没有超出东汉虞翻等人之窠臼。我们认为,尚先生的“易学史观”是建立在其独特的“易学观”基础上的,其对《焦氏易林》的表彰也是为其“易学观”服务的,其中既有真知灼见,也有其偏失之处,此当分别观之。
《系辞上传》云:“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对治《易》而言,观象玩辞与观变玩占是互为助益的。观象玩辞是观变玩占的基本方法,观变玩占则是观象玩辞的重要途径。循此路径,在尚先生那里,筮法研究与象数研究是并驾齐驱的。尚先生提出:“学《易》宜先明筮法。”(《周易古筮考》卷一)他本人即由明筮而入易,且终生不辍,其在象数易学上取得的杰出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即得益于对筮法的深切体认。他关于《乾》《坤》二卦之“用九”“用六”、《左传》《国语》筮例之“八”、纳甲筮法以及射覆法的考证、阐释和运用,都能发前人所未发,其大作《周易古筮考》代表了近人易学筮法研究的最高水平。尚先生对于筮法的研究,立足于对《周易》中象和数的阐发和挖掘,深化了易学象数学的研究,为学界开展古代筮法研究提供重要凭借。在“筮法观”问题上,尚先生过度专注于春秋筮占的“神乎技矣”及古人筮法的精熟,而忽视了其中“明数而达乎德”的人文关怀。

《周易尚氏学》的完成标志着尚秉和先生易学思想的成熟。可见,《易林》为尚先生易学思想的形成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和可靠的素材,故尚先生在自传中说:“盖《易林》既通,以《易林》注《易》。而《易林》未通以前,实以《易》注《易林》。”
尚先生早年在莲池游学时,就对《焦氏易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时也发现此书所用之象,与汉魏人存在很大差异,带着阙疑,尚先生对《焦氏易林》进行了全面的探究。经过数年的孜孜求解,尚先生解开了先前的疑惑,认为《易林》与汉魏人用象之所以不同,在于汉魏人误解了易。尚先生将多年研究《焦氏易林》的心得收集成册,最终成《焦氏易林注》十六卷和《焦氏易诂》十二卷。通过对西汉焦氏易的研究,尚先生更加坚定了先前对于《周易》的理解,并从《易林》中考证出诸多佚失的易象和《易》说,将这些易象和《易》说以及多年来对《周易》的理解,用于对《周易》经传的重新注解和诠释,作《周易尚氏学》,形成了不同于先儒旧说的尚氏易学。
       在尚先生的众多易学著作中,《周易古筮考》《焦氏易林注》《焦氏易诂》和《周易尚氏学》四部著作应当是其代表作,这四部作品不仅体现了尚先生在易学领域的独到见解和深厚造诣,同时也对后世易学乃至易学史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尚先生先作《周易古筮考》,继而作《焦氏易林注》和《焦氏易诂》,最后作《周易尚氏学》也体现了尚先生由筮入易、由焦氏易到尚氏易的研《易》历程。
《周易》最初是一部卜筮之书,由筮入易成为众多学者提倡的学《易》门径,尚先生也持此观点,认为“欲学易,先明筮”。于是他从研究卜筮入手,搜罗了自春秋至明清的筮案百余则,完成了他的第一部易学著作——《周易古筮考》十卷。此书的完成为尚先生进行更深入的易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象数基础。尚先生通过对《左传》《国语》中等所载古筮法的精深研究,总体概括出“象者,学易之本”的结论,并初步形成了以象为本的易学思想体系。沿此思路,尚先生认为“汉人说易,其重象与春秋人同”,而《易林》系西汉时焦延寿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汉易的内容与特点。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周易古筮考》的问世使尚秉和先生由《周易》筮法研究步入象数易学的研究,而《焦氏易林注》和《焦氏易诂》的完成使尚先生对西汉易学有了全新的认识,而《周易尚氏学》则是尚先生由焦氏易转入尚氏易,成一家之言的重要著作。《周易古筮考》《焦氏易林注》《焦氏易诂》和《周易尚氏学》这四部书构成了尚先生最主要的研《易》理路,也体现了尚先生最精髓的易学思想。

尚秉和所作集易理与易象于一体的《周易尚氏学》,提出了许多与前儒旧说不同的观点,尚先生也因此将这部对《周易》经传重新诠释之作命名为“周易尚氏学”,然而这些不同却在六家易著中找到了交集,正如尚先生所说“真理之在天壤,久而必明”,尚先生的《易》说之所以在六家易著中寻到根源,乃在于尚先生所发明的易象和易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周易》的本义。从出土文献诸如帛书《周易》、《清华简》等来看,尚先生提出的许多观点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印证,我们虽然不能因此断定两千余年的旧解皆误,但我们可以肯定尚先生对于《周易》的诠释和理解是十分有价值的,我们有必要对尚先生的易学思想进行一番考究。
代表尚先生易学思想的四部著作,其中在《周易古筮考》中,尚先生收罗古人筮案,尤为注重以易象来探讨《周易》的筮法,提出“象者,学易之本”的观点。在《焦氏易林注》和《焦氏易诂》中,尚先生进一步阐明了《周易》中的易象,将其具体分为逸象、对象、覆象、半象、互象、大象等诸多类别,并予以一一说明,同时还考证了为多数清儒所疑的先天八卦之说,提出“《焦氏易林》实第二《易》也,《周易》卦辞爻辞无一字不从象生,《易林》亦无一字不根于象”的论断。在《周易尚氏学》中,尚先生继续秉承前面著述中以象为本的治《易》宗旨,对《周易》经传进行重新注释,着重于易象的整理、归纳和推衍,提出了相对完整而详细的卦象解说体系。与此同时,尚先生也没有偏废对于《周易》中易理的阐发,提出了“阴阳相须”的观点,尚先生对于《周易》易象的总结以及对于易理的揭示,开创了尚氏易学的先河,对易学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由此可见,卦象解说体系的创立、先天八卦之学的考辨以及阴阳互为类思想的阐发,在尚先生的四部易学著作中突出地展现出来,而这些易学观点的最终形成并非是尚先生首创,尚先生在《滋溪老人传》提到了会稽茹敦和、归安卞斌、安仁卢兆敖、黄冈万裕云、得宛平李源、江宁沈绍勋六家《易》说,尚先生认为这六家《易》说虽然不皆善,却各有二三说与其说相符合,所谓“德不孤必有邻”,尚先生引以自证,事实上,这六家的相关《易》说也正体现了尚先生易学思想的学术渊源。
其中,在发明失传的易象方面,尚先生指出,乾隆进士茹敦和所著《周易大衍》,以坎为矢,震为輹,艮为床;嘉庆进士卞斌所著《周易通释》,以巽为豕,坤为鱼,坎为矢;嘉庆进士卢兆敖所著《周易辑义》,以乾为日等,这三家对于八卦逸象的发明皆与其同。在考辨先天之学方面,嘉庆举人万裕澐所著《周易变通解》,指出左氏“风行而著于土”“山岳则配天”“川壅为泽”“震之离亦离之震”,荀爽注《家人》卦谓“离巽之中有乾坤”,注《同人》卦谓“乾舍于离,同日而居。坤舍于坎,同月而居”,皆明言先天卦位;又沈绍勋所著《周易示儿篇》谓《左传》“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等辞,皆明言先天卦位,此二家《易》说被尚先生认同和借鉴。在阐释阴阳之理方面,道光举人李源所著《周易函书补义》,说“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为“朋即类,类即朋,阴以阳为朋”;《复》曰“朋来无咎”,谓“阳来也,阴以阳为类”;《颐》六二曰“行失类也”,谓“往不遇阳也”,这些思想都为尚先生所汲取。此外,在对个别经传文的注释上,卢兆敖以“鸣鹤在阴”之阴为山阴,以“龙战于野”之战为交接;李源以“天地变化,草木蕃”中的“蕃”为掩闭,以《大过》“巽为女妻,兑为老妇”,以《既济》“离为东,坎为西”,尚先生在他的易学著作中也采纳了卢兆敖和李源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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