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检察院二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的,最后怎么办?

观点一

检察院二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经过补充侦查,重新查明一些事实情况和证据,认为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实充分的,将会再次移送到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检察院在再次接到公安机关的补充侦查结果和相关证据材料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如下的处理:

1. 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如果说在经过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认为现有的事实和证据对于认定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能够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就会针对该嫌疑人提起公诉。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对于事实和证据已经没有异议了,仅仅是具体罪名不相符合的,检察机关可以进行罪民变更再行起诉。

2. 案件事实存疑,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如果二次补充侦查之后据以定罪的证据仍然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或者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又或者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那么检察机关就会做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当然,如果之后出现性的征集能够补足上述证据和事实存在的缺陷,可以重新提起公诉。

3. 相对不起诉。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免除刑罚的,可以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4. 绝对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决定。

5.建议撤案。如果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根本就没有犯罪事实的,那么就会建议公安机关撤案处理,并将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

观点二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人民法院负责案件审判。

检察机关作为提起诉的唯一法定机关,为保证案件提出公诉和经审判后诉得出、审得了、有罪判得了,经得住历史检验。怎么才能做得到诉得出丶判得了呢?《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要做到案件犯罪'’事实清楚丶证据确实充分。'’并以此作为刑事公诉案件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所谓'’证据确实充分'就是要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做到指控的事实要有证据,无论是犯罪主体的责任能力丶主观动机目的丶犯罪的准备或共谋、手段方式、被损害对象的有关情况、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立功赔偿、…等等事实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涉及关健环节还须既有主要证据真接证据,还须有间接证据,既要有传闻证据更要有直接补强证据,使证据形成强有力证据锁连,对于可能的'’非法证据'’还须从审讯的现场录音录像和嫌疑人的控告、陈述,入所身体检查等进行全面详细审查,通过审查发现证明案件构成犯罪的'’构成要件'’,有的是主体身份存疑、责任年龄不清、主观犯罪不明、客观行为不清丶损害结果不确定等涉及定罪量刑的证据不足并存在疑点没有排除。对上述'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不符合起诉的条件的问题,怎么办?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根据检察院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在退回公安机关同时应列出补查提刚或清单,同时刑诉法还退回补充侦查不得超过二次。对于经过二次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经再次审查将会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A,公安两次补充侦查结束移送审查后,检察官经再次审查认为补查清单提纲要求的内容均已补查清楚,这些证据的补查对案件的犯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的问题、这些证据的补查到位对排除合理怀疑问题的解决、这些补查的证据对薄弱证据的补强…总之,经两次后达到了'’犯事实清楚、定罪量刑证据确实充分、合理怀疑己彻底排除'’的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检察机关会据此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公诉。

B,对于公安机关经两次补查后再次移送审查的证据材料,如经审查检察官认为涉及补查清单或提纲提出的问题仍没有查清,无论是定罪还是量证据均仍存在疑问,证据形不成锁连,…总之,补查后仍达不到'’犯罪事实清楚、定罪量刑证据确实充分、合理怀疑已彻底排除'’的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承办检察官会提请院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综上所析: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会对刑事案件作提起公诉或存疑'’不起诉决定'’。

观点三


第一,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若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可以补充有关证据后重新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无法补充证据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二,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新的罪行或者同案犯,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第三,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中,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检察机关;

第四,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第五,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案件事实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简而言之,经二次补充侦查,该案最终处理结果无非就是起诉不起诉或者公安机关撤案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应规范存疑不起诉后重新起诉程序
取保候审的案子,被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了,公安有可能撤案吗?
一起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的成功批捕案例
一起刑事案件必经的九九八十一道关
自首、立功材料到底归谁负责调取?
深度解读:补侦指导意见对刑事辩护的五点启示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