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法律讲堂】房屋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有何区别

联系邮箱:zxk9898@126.com

房屋备案登记

与预告登记

有何区别

      【问

      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两种登记形式,二者有何区别?

     【

      房屋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在法律上是有所不同的,两者的区别有以下五点:

      一是法律效力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仅表明该买卖行为已纳入行政监管,在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情况下,该合同的效力优于出卖人一房多卖时时间顺序在后的同一标的物预售合同,在产权过户登记前商品房预售合同仍然没有物权效力。没有物权效力就是意味着无论合同履行状况如何,出卖人仍然是标的物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人。

      而预告登记则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依此规定,经预告登记的不动产买卖合同买受人的债权已经添附了预期物权,债权人可以享有产权已过户后的部分权利,包括可以对抗前手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司法机关也不能将已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当作出卖方的财产施以强制执行。

      二是登记程序不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可见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是政府主管部门行使监管职权,房地产经营企业满足预售条件、履行报备义务、接受资格审查的一项行政管理行为。

     而预告登记则是双方达成合意方能申请,也可以不申请预告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必须有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才能办理,即备案登记是预告登记的前置程序。

      三是适用范围不同。备案登记其登记的标的仅限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的现房买卖、二手房买卖、旧房买卖合同都被排除在备案登记的范围之外。预告登记则适用于所有不动产交易,不仅包括商品房买卖和私房交易,还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整体受让等。

      四是启动主体不同。备案登记的启动主体是房地产开发商,而预告登记的启动主体则是签订了物权协议的当事人。

      五是登记机关不同。备案登记的登记机关为建设主管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而预告登记的登记机关则是房屋的登记机构。

    【文章来源

     ——原文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主办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8年第3期,总第75期,第244-245页,撰稿人:本书研究组。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的关系
人民法院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不具有准物权的效力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不属于物权法规定的预告登记,不发生相应物权效力
实务探讨 | 拍卖未登记不动产,属债权转让还是物权转移 ——一起法院处置合同备案房产案例引发的思考
探讨 | 房屋网签备案是否为不动产登记要件
【理论探讨】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不产生登记请求权的物权效力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