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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骨质疏松症双膦酸盐药物的临床应用要点 | 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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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膦酸盐药物是目前临床上应用最为广泛的抗骨质疏松症药物,是焦磷酸盐的稳定类似物,其特征为含有P-C-P 基团,与骨骼羟基磷灰石具有高亲和力,能够特异性结合到骨重建活跃部位,抑制破骨细胞功能,从而抑制骨吸收。

不同双膦酸盐抑制骨吸收的效力存在明显差别,因此临床上不同双膦酸盐药物的使用剂量及用法也有所差异。目前用于防治骨质疏松症的双膦酸盐类药物主要包括:阿仑膦酸钠、唑来膦酸、利塞膦酸钠、伊班膦酸钠和米诺膦酸等。

双膦酸盐药物临床应用特点
双膦酸盐药物临床应用特点比较

1阿仑膦酸钠

适应证:NMPA 批准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和男性骨质疏松症(临床用药评价公众号注:FDA 还批准治疗糖皮质激素诱发的骨质疏松症)。
疗效:增加骨质疏松症患者腰椎和髋部骨密度,降低椎体、非椎体和髋部骨折风险。
用法:阿仑膦酸钠素片或肠溶片,70 mg/片,每次口服1 片,每周1 次。10 mg/片,每次口服1 片,每日1 次。阿仑膦酸钠D3片(阿仑膦酸钠70 mg + 维生素D3  2 800 IU 或5 600 IU 的复合片剂),每次口服1 片,每周1 次。
服用方法:清晨空腹服用,200-300 mL 白水送服,服药后30 min 内应保持上半身直立(站立或坐位),避免平卧;30 min 后再摄入食物或其他药品。
注意事项: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道炎、食道憩室者慎用。

禁忌证:导致排空延迟的食管疾病,例如食管狭窄或迟缓不能;不能站立或端坐30 min 者;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肌酐清除率小于35 mL/min 者。

2、唑来膦酸

适应证:NMPA 批准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和男性骨质疏松症(临床用药评价公众号注:FDA 还批准治疗糖皮质激素诱发的骨质疏松症)。
疗效:增加骨质疏松症患者腰椎和髋部骨密度,降低椎体、非椎体和髋部骨折风险。
用法:唑来膦酸静脉注射剂,5 mg,静脉滴注,每年1 次。
使用方法:静脉滴注至少15 min 以上( 建议0. 5-1 h) ,药物使用前应充分水化。
注意事项:低钙血症者慎用;严重维生素D 缺乏者需注意补充足量的维生素D;患者在首次输注药物后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肌肉。关节疼痛等流感样症状,多数在1-3 d 内缓解,可予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对症处理。

禁忌证:对本品或其他双膦酸盐类药物过敏者;肌酐清除率小于35 mL /min 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3、利塞膦酸钠

适应证:NMPA 批准预防和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临床用药评价公众号注:FDA 还批准治疗男性骨质疏松症和糖皮质激素诱发的骨质疏松症)。
疗效:增加骨质疏松症患者腰椎和髋部骨密度,降低椎体、非椎体和髋部骨折风险。
用法:利塞膦酸钠片剂,35 mg /片,每次口服1 片,每周1 次。5 mg /片,每次口服1 片,每日1 次。
使用方法:同口服阿仑膦酸钠。
注意事项: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道炎者慎用。

禁忌证:同阿仑膦酸钠。

4、伊班膦酸钠

适应证:NMPA 批准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疗效:增加骨质疏松症患者腰椎和髋部骨密度,降低椎体及非椎体骨折风险。
用法:伊班膦酸钠静脉注射剂,2 mg 加入250 mL 生理盐水静脉滴注2 h 以上,每3 个月1 次。伊班膦酸钠片剂,150 mg /片,每次口服1 片,每月1 次。临床用药评价公众号注:伊班膦酸钠片上市申请中。
使用方法:静脉滴注药物前注意充分水化。口服片剂服用方法同阿仑膦酸钠。
注意事项:静脉注射剂同唑来膦酸。口服剂同阿仑膦酸钠。

禁忌证:静脉注射剂同唑来膦酸。口服剂同阿仑膦酸钠。

5、米诺膦酸

适应证:NMPA 批准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疗效:增加骨质疏松症患者腰椎和髋部骨密度,降低椎体及非椎体骨折风险。
用法:米诺膦酸片剂,1 mg /片,每次口服1 片,每日1 次。
使用方法:同阿仑膦酸钠。
注意事项:同阿仑膦酸钠。

禁忌证:食管狭窄或迟缓不能;不能站立或端坐至少30 min 者;对本品任何成分或其他双膦酸盐类药物过敏者。

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监护

1、胃肠道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口服双膦酸盐后可能发生轻度胃肠道反应,包括上腹不适、腹胀、反酸等症状。建议严格按照说明书的服药方法服药,有活动性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道炎、功能性食管活动障碍者慎用。

2、急性期反应 部分患者首次口服或静脉输注双膦酸盐后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骨痛、肌痛等一过性“类流感样”症状,多在用药3 d 内自行缓解,症状明显者可予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对症治疗。

3、肾功能损伤 进入血液的双膦酸盐类药物约60%以原形从肾脏排泄,对于肾功能异常的患者,应慎用此类药物或酌情减少药物剂量。特别是静脉输注的双膦酸盐类药物,每次给药前应检测肾功能,肌酐清除率< 35 ml/min 的患者禁用。尽可能充分水化,静脉输注唑来膦酸的时间应不少于15 min,伊班膦酸钠不应少于2 h。

4、颌骨坏死 双膦酸盐相关的颌骨坏死罕见,骨质疏松症患者颌骨坏死的发病率仅为0. 001%- 0. 01%,略高于正常人群(<0. 001%)。超过90%的颌骨坏死发生于恶性肿瘤患者应用大剂量静脉输注双膦酸盐后,发生率约1%-15%;也可见于存在严重口腔疾患者,如严重牙周病或多次牙科手术等。对患有严重口腔疾病或需接受牙科手术患者,不建议使用此类药物。降低颌骨坏死风险的措施:在开始双膦酸盐治疗前完成必要的口腔手术,在拔牙后正确闭合创面,手术前后使用抗生素,采用抗菌漱口液,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已使用双膦酸盐治疗患者,需行复杂侵入性口腔手术时,建议暂停双膦酸盐治疗3-6 个月,再实施口腔手术,术后3个月如无口腔特殊情况,可恢复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

5、非典型性股骨骨折 即在低暴力下发生在股骨小转子到股骨髁上之间的骨折。非典型性股骨骨折在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的患者中,绝对风险非常低(3.2-50例/10万人年)。其发生可能与应用双膦酸盐类药物疗程时长有关,对于应用超过3 年以上的患者,一旦出现大腿或者腹股沟部位疼痛,应行双侧股骨正、侧位X线片检查,明确是否存在非典型性股骨骨折;核素骨扫描或MRI均有助于非典型性股骨骨折的确诊。一旦发生非典型性股骨骨折,应立即停用双膦酸盐等骨吸收抑制剂,停药后非典型性股骨骨折风险迅速下降。

拓展学习

骨质疏松症(osteoporosis是一种以骨量低下,骨组织微结构损坏,导致骨脆性增加,易发生骨折为特征的全身性骨病。

长期服用某些影响骨代谢药物是导致骨质疏松症的原因之一,例如糖皮质激素、质子泵抑制剂、芳香化酶抑制剂、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肿瘤化疗药、抗癫痫药、甲状腺激素(过量)、噻唑烷二酮类胰岛素增敏剂、抗凝剂(肝素)、抑酸剂、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2抑制剂、抗病毒药物(如阿德福韦酯)、环孢霉素A、他克莫司、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等。

来源 临床用药评价 作者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王怀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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