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税局解释,只要是2月22日(含)以后办证申报的,均按新政办理。此前,武汉一直执行的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因此政策变化前未办证的市民这次也可享受到契税减免红利。
调控楼市一记“大招”——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昨日生效。
武汉市地税局税政三处处长虞诗龙介绍,优惠税政有两个最大变化:一是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一套房、二套房均可按优惠税率缴税;二是享受优惠税率以办证申报纳税为时点,不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取消豪宅划型,大户型受益
2005年,武汉市首次制定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其后几经调整。去年7月27日起,武汉执行新一轮普通住房认定标准,小区容积率1.0以上,且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上述两个条件有任一不符合,则为非普通住房(俗称“豪宅”)。
长期以来,针对豪宅一直征收较高档次的契税和营业税。新政前,购第一套是豪宅的,或购第二套房(无论是否豪宅)均需按3%缴纳契税。而新政后,是否为豪宅不再作为计税依据,转为以90平方米为界。90平方米以上的第一套、第二套税率分别降为1.5%和2%。
昨天前来办证的市民杨先生是税收新政的首批受益者。他购买的第一套住房位于汉口竹叶苑,面积219平方米。按新政,缴纳的契税为8463元,比老政策少了一半。
此外,老政策中,办证满2年的非普通住房交易时,需按买卖差价缴纳营业税。而新政规定,办证满2年,无论是否普通住房均可免征营业税。
是否享受优惠税率,以办证申报纳税为时点
税收新政22日执行,此前已签订购房合同,但尚未办证的房屋怎么办?该市地税局解释,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享受优惠税率的时间,即以办证申报纳税为时点。只要是2月22日(含)以后办证申报的,均按新政办理。
此前,武汉一直执行的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因此政策变化前买房但未办证的市民这次也可享受到政策红利。
去年,武汉市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约22万套,按交房办证一般在一年后匡算,新的执行节点将惠及至少22万户。
心理预期变化,影响预计在半年后显现
江岸区地税局驻市房管局办税窗口统计,由于是元宵节,昨日办理房屋交易41笔,比平日还有减少,新政效果尚未显现。
房地产人士分析,去库存已成为当前楼市政策总基调,但武汉楼市存量并不高,按现有速度,8个月可销完,仍处于健康范围。新政的最大亮点在于促进改善性住房消费,减轻交易成本,对楼市影响几何仍待观察。
省社科院经济所所长叶学平判断,政策影响一般在半年后显现。契税和营业税的降低,相对于房屋总价而言占比不大,主要是对购房人心理预期起作用。(湖北日报 江萌)
市场点评:
武汉的房地产市场消费持续旺盛、价格稳中有升、库存合理,发展态势良好。此次政策调整,一是国家关注民生的体现,切实加大了个人购买住房的税收优惠力度,减轻了购房成本,提高了支付能力。二是促进住房消费,特别是进一步加大了对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鼓励居民“卖旧买新”、“卖小买大”,改善居住条件。三是扩大了享受优惠政策覆盖面,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使更多的居民家庭能够享受税收优惠。
延伸阅读:
【算账】看看你买的房子能省多少税费
此次税费优惠政策最大亮点在于给改善型购房者减负,二套购房群体享有更多的减税政策。以前对于二套房的购置,无论面积大小,都统一按照3%的税率进行计算,而新政按照面积大小进行不同程度的下调。另外,营业税的征收不再看面积,只按照是否满两年来区分,这也是新政的一大亮点。
1、首套房契税变化
以前:购买首套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1%的税率征收契税;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4平方米的按照1.5%的税率征收契税;144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3%征收契税。
现在: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变化:首套房90平米及以下的没有变化,取消144平方米的“红线”,首套房超过144平方米的少交1.5%的契税。购买一套150平方米、总价150万元的首套房,按照原先3%的契税,应缴4.5万元;新政后只需要缴纳1.5%,也就是2.25万元,省下一半税费。
2、二套房契税变化
以前:购买二套房统一按照3%征收契税。
现在: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变化:以90平方米为分界点,契税分别比原先省了2%和1%。假设购买一套80平方米、总价100万元的二套房。那么原先的契税按照3%执行,就是3万元;新政后按照1%执行,只要缴纳1万,这样就省下2万元。如果购买一套100平方米、总价200万元的二套房,原先的契税按照3%执行,就是6万元;新政的契税按照2%执行,只要缴纳4万元,省了2万元。
3、营业税变化
以前: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而大于等于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时,原来只有小于144平方米住房免征营业税,大于等于144平方米的住房,需要缴纳房价差额的5.6%营业税。
现在: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5.6%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变化:营业税的征收不再看面积,只按照是否满两年来区分。对于满2年且144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的所有者,在出售时可以省下一大笔税费。
假设转让一套150平方米、总价300万元、原先200万元购入、满2年的住房,以前需要缴纳差额的5.6%营业税,就是5.6万元;新政后这笔税费全免,可以省下5.6万元。(据武汉晚报)
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关于营业税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实施范围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本通知全部规定。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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