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的模范夫妻,突然一方被爆出轨,然后直接出离婚声明!大家被震惊的同时,也纷纷在议论着“宝宝”的财产分割问题。
家庭中的财产太多了——房子车子票子,基金现金黄金,还有……
保单也是要分割的!你忘记了吗?
余女士在97年为一家三口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三份保单上的投保人都是丈夫,被保险人分别为丈夫、妻子和孩子,实际保费一直从余女士的银行卡账户中扣转。
2003年,夫妻离异。当时对保单并未做任何协商讨论,离婚后,余女士仍继续为三份保险支付保费。几年内,这三份保单就将结束交费,进入保险金发放阶段了。
可是上周,余女士的前夫说,打算去保险公司,以投保人身份退掉全部三份保单。作为投保人,前夫完全有权利退保,并根据保单现金价值,领到一笔为数不小的退保金……
你没看错,这是真的。
余女士的前夫是可以去保险公司退保,不需要征得任何人同意,只要带上他的身份证就可以办理。
保险公司必须给他办理退保手续,余女士没有权利阻止。
因为保单上,前夫是投保人。
保险合同中认为,投保人是法律意义上保单的缴费人,是否继续购买保险,他有决定权,是否终止缴费,也有权利退保,并且退保费也是给到投保人的。
投保时征得被保险人同意是出于对被保险人的安全考虑,因为在保险理赔中,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者身体作为保险标的或称为保障对象的,特别是死亡责任,更是如此,如果被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投保了,那可能就会有隐患。
但是,退保是投保人不想付钱继续为被保险人这个标的提供保障了,这不会导致被保险人有什么安全问题,投保人有买卖自由。
不太恰当的说,可以简单理解为,投保人是出钱的,而被保险人可能是出命的,所以投保需要出命的人知道,而退保则由出钱的人决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保费虽然是从余女士银行账户上划出,也不能认为是由她一人支付的,是属于夫妻共同支付;当然在离婚之后,可以认为是她实际支出了保费。
这张保单,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退保后的现金价值也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虽然已经离婚多年,但是退保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实际上是未处置的夫妻共同财产,余女士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这在婚姻法里是支持的。
离婚多年,还要找前夫协商
¥&×)&…!@@#
如果协商不成
还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主张自己权利……
说到这儿只能汇成一句话:
脱单有风险
离婚寻谨慎
作者:徐锦华 第一财经广播资深编辑
监制:王俊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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