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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 彭浩 | 湖北江陵凤凰山M168出土西汉“明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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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7 中国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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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  教  授  张玲

荆州博物馆  研究员 彭浩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一般项目

《宋代服饰形制文化研究》(立项批准号:19BG105)的阶段性成果。

本篇论文首发于《文物》2022年第6期

作者简介:

张玲

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传统服饰文化;影视服饰文化;服饰伦理与传播。

在《文物》《故宫博物院院刊》《现代传播》《当代电影》《艺术设计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出版专著《那更罗衣峭窄裁:南宋女装形制风格研究》(2019)、《东周楚服结构风格研究》(2016)。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一般项目(2019)及各级别项目十余项。

彭浩

荆州博物馆,研究员。

研究方向:战国、秦汉考古;先秦、秦汉丝织品文物分析与研究;简牍整理与研究。

湖北江陵(今荆州市荆州区)凤凰山M168发掘于20世纪70年代。墓主名“遂”,爵位为五大夫(汉爵第九级),下葬于汉文帝十三年(前167年)[1]。墓中随葬器物十分丰富,逾500件。丝织品多已腐烂,麻织品保存较好。现存丝、麻织品11件,包含纱冠、丝鞋、麻衣、麻裙、麻鞋、麻夹袜等。内棺出土麻衣1件、麻裙2件。因缝线朽断,衣裙已失去原有形状,仅双袖尚缠于墓主手臂上,其他部分皆呈散片与棺内沉积物相混。《报告》将麻衣、裙各散片拼合,勾勒出其大致形制,并附有主要部位的尺寸,为后续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但也存在若干不足,如麻衣裙散片未全部复位、麻衣后背样式不明、衣裙结构缺乏细节说明,以及衣裙用料的色差未予区分等。因工作需要,我们对近期重新整理复原的麻衣裙进行调研与测绘,详细考定其形制。现将基本资料和初步研究成果陈述如下,以期对相关研究有所裨益。

麻衣由上衣和下裳拼合而成,整体平面呈T形。V形领口,双袖平直,下摆形似燕尾。前身为开襟,后身有中缝。一方形口袋钉缀于后身腰线下[2]。尤为特别的是,麻衣前后异色,前身为白色[3],后身为浅红色(封二:1、2)。两色麻布幅宽相等[4]。

麻衣的“衣部”[5],前后片分别由两片相对的L形裁片组成。身袖一体,用整幅布料横向裁配。衣身上平线(即双袖平展时的上边线)至中腰线的距离接近布料的幅宽(46厘米)。V形领口,前后一致。领缘由左右两部分拼缝而成,中间窄、两端宽,对折成双层使用。因领缘长度大于领口周长,二者对缝后,领缘前端余量自由交叠,与传统交领不同(图一)。

麻衣的“裳部”,前后均由中襟和左、右侧襟组成。中襟短,侧襟长。四片侧襟造型相似,前身两片为整幅宽度(46厘米),后身两片稍窄(40厘米)。前身中襟两片,宽度为侧襟的一半(23厘米),左右搭叠,可自由开合。后身中襟两片对拼、缝合,每片宽18厘米,比前身中襟稍窄。四片中襟上端皆有小布片填补,以使腰线平直,方便与“衣部”拼接。较为特别的是,麻衣后身腰线上方钉缀有一方形口袋。中襟上端左侧的小布片引出一狭长系带,应与口袋搭配使用(图二)。

重新复原的麻衣衣长168、通袖长280、腰宽112、袖宽45、袖口宽38、领缘宽5厘米。墓主身高167.8厘米,麻衣前身中襟约达墓主小腿中部,侧襟尖角可至足下,衣袖超出墓主中指尖约56厘米。就整体效果而论,麻衣属于宽阔的长单衣。

重新复原的麻裙两件,一件为白色,腰线微曲上翘,下摆参差不齐(封三:1;图三:1)。裙身由五个裁片构成(其中一片经过接缝),另加窄裙腰一条。裙片采用整幅布料,每片的折缝均上大下小,形成收腰。因各片收进量不均,故白色麻裙从外观看,分片宽窄不一。其最大特色在于下摆的错落变化:正中一片最短,邻近两片稍长,边侧两片最长。此造型与麻衣燕尾状下摆风格统一。我们认为,重新复原的白色麻裙各片之间宜改用均衡等量、上大下小的折缝方法,在保证腰口尺寸不变的前提下,增强裙片外观的严整对称性,也使裙腰线更弯曲圆顺(图三:2)。

另一件为浅红色,平铺呈扇形,下摆顺齐(封三:2;图三:3)。裙形较白色麻裙稍小。裙身由四个裁片构成,外加窄裙腰一条。裙片均使用整幅用料,每片折缝上大下小,各片收进量大致相同,整体较为规整。由于复原时裙身左侧裁片的幅边未做等量的收腰处理,该裙片的形态与其他三片不同。我们对此做出调整,使四片形态更趋统一,且令裙片腰头与裙腰等大,与白麻裙保持一致(图三:4)。两件麻裙的裙腰皆未留出充足的系带余量,似因丧用之故,工艺从简。

鉴于麻衣前后异色的特点,两件麻裙的使用当有前后秩序。白者障前,浅红者蔽后。白色麻裙腰宽146,下摆宽193(折缝调整后230)厘米,裙片分别长70、75、83厘米,侧片两两对称。从前面包裹墓主,裙下摆最高处可达膝下约10厘米,最低处至小腿中部。浅红色麻裙腰宽132(调整后138.5),下摆宽178(调整后184),裙长79厘米。从后面围拢墓主,下摆可达膝下约20厘米。由此,两件麻裙前后配合,与麻衣构成上衣下裳的搭配秩序。

新测麻衣裙尺寸(含调整后尺寸)及布料密度与《报告》原始数据的对比可参见表一~三。

据《报告》,麻衣裙是墓主所着的贴身内衣,其性质及功用见诸文献记载。《礼记·丧大记》:“始死,迁尸于床,幠用敛衾,去死衣。”“浴水用盆,沃水用枓,浴用巾,挋用浴衣,如它日。”[6]《仪礼·士丧礼》:“浴衣,于箧……乃沐……乃笄,设明衣裳。”“明衣裳,用布。”[7]初死之士要经去死衣、沐浴(以“浴衣”擦身),再着麻质的“明衣裳”。《仪礼·既夕礼》:“明衣裳,用幕布,袂属幅,长下膝。有前后裳,不辟,长及觳。縓綼緆。缁纯”。大略可知,麻衣裙在用料、衣长、前后裳、无褶等方面,与先秦“明衣裳”类似。由此,墓主“遂”的这套贴身内衣其性质应是礼书所载的“明衣裳”[8]。无独有偶,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也出土一件麻布单衣(M: N30),为女性墓主的内衣[9],虽形制残损,难以辨识,确属明衣[10]。明衣裳因寓意“洁净”,故被贴身穿着。《仪礼·士丧礼》郑注:“(明衣裳)所以亲身,为圭洁也。”贾疏:“云'为圭洁也’者,以其言明,明者洁净之义。”明衣(裳)属送终之衣。《淮南子·兵略》:“乃爪鬋,设明衣也,凿凶门而出。”高诱注:“明衣,丧衣也。”[11]不唯死者,生者也服明衣。《论语·乡党》:“齐(斋),必有明衣,布。”[12]斋戒者的干净布衣,即汉儒所谓的“沐浴之衣”[13],朱熹更直言其为“浴衣”[14]。浴衣以布,通裁无杀[15]。斋用明衣与丧用明衣(裳)虽形制不同(前者为连体通裁,后者为衣裳二分),但用意相通,皆为“专致其精明之德”“然后可以交于神明也”[16]。

用作“明衣裳”的M168麻衣裙,在形制构成上与礼书记载的先秦丧服“斩衰”有诸多共通性。通过二者的比较,有助于深化对汉初明衣裳形制内涵的理解,可为进一步探讨汉初对先秦“明衣裳”制度的继承关系,提供必要的认知前提。

丧服制度是中国古代丧葬礼俗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血缘关系的亲疏,对服丧者所着服饰的规格、式样予以规定,形成以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为轻重等级的“五服”制度。这一制度最晚在东周业已定型,沿袭流传两千多年,其间虽有改变,但大的框架依然保存[17]。“斩衰”的记载见于《仪礼》和《礼记》,历代名家多对其形制及经学内涵进行考辨。现依托诸儒的释证文本,并结合朱熹弟子杨复《仪礼图》和清人张惠言《仪礼图》所绘“斩衰”图示[18],将斩衰裳与M168麻衣裙比较,作简要讨论。

就整体而论,麻衣裙与斩衰裳皆为上衣下裳的“二部式”。墓主所着明衣裳包括麻衣和麻裙,这种“二部式”搭配,也见于丧服系统。《仪礼·丧服》“斩衰裳”郑注:“凡(丧)服,上曰衰,下曰裳。”贾疏:“谓斩三升布以为衰裳。不言裁割而言'斩’者,取痛甚之意。”“斩衰不齐,无针功。”斩衰裳具有上衣下裳的“二部式”特征,由不齐边的三升粗麻布制成[19]。“二部式”的丧服仅为男子所用,《仪礼·丧服》郑注:“妇人不殊裳,衰如男子衰,下如深衣”,女子丧服为连衣裳的“深衣制”[20],无单独的裳裙。与丧服相类,“二部式”的麻衣裙(明衣裳)为男性墓主所用,女性则着“深衣制”的连体明衣[21]。与斩衰用麻三升的密度相比,麻衣裙所用红白二色麻布为十六至十九升,属于中等密度,较为柔软贴身。

 就上衣而论,麻衣与斩衰皆为“深衣制”。麻衣由一道中腰线连接上下,是先秦两汉时期流行的“深衣制”结构[22]。斩衰也具有“衣裳连属”的特点。二者构成方式多有相通,但规格尺寸差异显著,体现生死有别。

麻衣与斩衰的“衣部”,同为整幅构成,但领式各具特色,构成方式有所不同。麻衣的“衣部”由四个整幅“横向”构成,前后各两幅。衣袖一体,并无拼接。腋下虽略有削杀,但整体造型仍为直袖。麻衣通袖长280厘米,计入做缝量2厘米,白红二色麻布用料各为282厘米(图四)。斩衰的“衣部”由四个整幅“纵向”构成,左右各两幅,“衣”“袂”彼此独立(图五)。《仪礼·丧服记》:“袂,属幅。衣,二尺有二寸。”郑注:“属犹连也。连幅,谓不削。”“衣自领至要二尺二寸。”贾疏:“取整幅为袂。必不削幅者,欲取与下文衣二尺二寸同,纵横皆二尺二寸,正方者也。”“衣即身也,两旁袂与中央身总三事。”斩衰之“衣部”身长二尺二寸(约50厘米)[23],与幅宽相等。袂即袖,为正方形,袂宽亦取幅宽二尺二寸。诸儒又据《礼记正义》所言“端衰”,进一步厘清了斩衰的身宽尺寸,“吉时玄端服,身与袂同,以二尺二寸为正,而丧衣亦如之”。斩衰的“身”(衣)与“袂”同为正方形,如《仪礼图》所绘(图六、七)。据此可推算斩衰“衣部”的用料量,即为四个100厘米,合计400厘米。由于对《仪礼·丧服记》中“袂,尺二寸”的不同理解,历代对斩衰袖式有“直袂”和“圆袂”二说[24]。得益于江陵马山一号楚墓所出助丧之服(衣)以及M168麻衣皆为“直袖”的启示[25],我们认同“直袂”说,因更符合斩衰粗疏简略的造型要求。麻衣与斩衰的“衣部”虽皆为整幅构成,但通袖尺寸相差悬殊,前者较后者长约80厘米,用料也多出164厘米,突出了丧礼制度中两种服饰不同的功能指向(死者与生者)。麻衣与斩衰领式明显不同,前者为V形,外上领缘类似交领。由长75厘米的整幅布料“交窬”斜裁(22:24厘米)后拼接制成[26]。而后者领式独特,历代学者多有论及,丁凌华释之甚详[27]。领口左右切展四寸,向两肩翻折,构成斩衰之“适”[28],同时衣身出现八寸见方的余缺“阔中”。另在长八寸(约18厘米)的整幅布料上,截取一尺六寸宽(约37厘米)的矩形,切去四寸正方的两角即成T形“辟领”,折叠后与衣身领口余缺“阔中”拼缝。整幅所剩六寸宽的余料刚好用于剪裁斩衰左胸部的装饰物“衰”(长六寸,宽四寸)。较之斩衰,麻衣领式更接近日常。而二者同为前中开襟的设定,体现丧礼服制更趋简易的特点。

麻衣与斩衰的“裳部”,式样类同,尺寸悬殊,二者构成方式亦有不同。麻衣中腰线下的“裳部”,由中襟和侧襟构成,中襟短窄,侧襟长宽(图八)。斩衰的“裳部”,含“带下”和“衽”两部分,中间短、两侧长(图九)。其与麻衣“裳部”同似燕尾。《仪礼·丧服记》:“衣带,下尺。衽,二尺有五寸。”郑注:“衣带下尺者,要也。广尺,足以掩裳上际也。”“衽,所以掩裳际也。”斩衰的“带下”(长一尺)和垂“衽”(长二尺五寸)具有遮掩裳裙腰际及裳侧开衩的功用。较之斩衰,麻衣中襟长69厘米(约合汉尺三尺),侧襟长124厘米(约合汉尺五尺四寸),其长度明显大于斩衰的“带下”及“衽”,对麻裙的腰际及两侧遮蔽程度更深。依贾疏,斩衰“带下”长为一尺,但宽并非定值,以正裁(剪裁方向与经纱方向一致)依人体肥瘦灵活调控[29]。“衽”宽则为定值一尺一寸(约25厘米),左右衽前后相等,需在长三尺五寸(约81厘米)的整幅布料上斜裁制得。具体如何实施,贾疏甚明[30],历代循袭不悖,宋人杨复“裁衽图”即有所示(图一O)。丁凌华更绘出详细的制衽图式[31],深化了对衽部结构的理解。据此推算,斩衰“裳部”用布量为,“衽”两片约81米,“带下”四片约46厘米,合计127厘米。与斩衰不同,麻衣中襟和侧襟皆以整幅为依托,调配宽度比例,宽博的尺寸设定似无需考虑体型之别。其侧襟的裁法更为简易,前、后分别用长193、132厘米的整幅布料交解斜裁(前身为交窬法),斜度落差55厘米。或因浅红麻布匹料长度不足,后左侧襟上部又拼接了一块61厘米长的整幅补片。与斩衰“带下”相似,麻衣前后中襟皆为正裁,削幅完成[32],用布量各69厘米。各中襟上端的小拼片是特意设定,非布料不足所致,其用零料裁配获得。综上,麻衣“裳部”白、红二色麻布各消耗262厘米,合计524厘米,为斩衰“裳部”用布量(127厘米)的4倍有余。二者比例悬殊,足见死生之异。参照斩衰,麻衣的燕尾状“侧襟”,亦可称作“衽”。郑玄曰:“衽,谓裳幅所交裂也。凡衽者,或杀而下,或杀而上。”“衽属衣,则垂而放之;属裳,则缝之以合前后上下相变。”清人江永考汉唐诸说,辨之甚明:“衽”存二式,有“杀而下”(上宽下窄)和“杀而上”(上窄下宽)之别。丧服斩衰之“衽”属于前者,而深衣之“衽”当属后者[33]。由是观之,M168麻衣与斩衰相仿,布幅交解斜裁后,于中腰处“杀而下”垂放之,即成燕尾之“衽”。

燕尾之形并非丧礼之服所独有,也见诸汉代日常服装,且以女装较为典型。《释名·释衣服》:“妇人上服曰袿,其下垂者,上广下狭,如刀圭也。”[34]《文选·子虚赋》“蜚襳垂髾”李注:“司马彪曰:'襳,袿饰也。髾,燕尾也'。善曰:'襳与燕尾,皆妇人袿衣之饰也。'”[35]《汉书·司马相如传》师古注:“襳,袿衣之长帶也。髾谓燕尾之属。”[36]可见,袿衣下摆确有燕尾之形。对其剪裁,周锡保言,“此衣亦用斜裁法,将上阔下狭之斜幅垂于衣旁。”[37]孙机认为,战国时袿衣已是妇女的盛装,汉代更踵事增华,南北朝依然风行[38]。不惟女装,燕尾造型也施用于男装。山东省平县物资局一号汉墓挽髻露臂男子[39]、河北望都一号汉墓“辟车伍佰”男子、河北安平逯家庄东汉壁画墓举箭伍佰男子[40],所着短袍皆两侧尖狭,风格特异于他者。大量汉代壁画资料显示,此特异性衣襟在汉代的日常生活中尚属少见,大部分仍为惯常的直裾或曲裾,马王堆一号汉墓所出数件女装亦提供了正常襟式的实物证据[41]。

麻衣与斩衰的“附件”,位置相仿,寓意不同,二者构成方式也有所区别。麻衣背部口袋调整后,位于后领深与中腰线之间,上沿缝缉,下端垂坠。口袋为双层,正方形附有袋盖。袋高20,袋盖高5厘米(图一一)。对麻衣口袋的复位得益于斩衰“负版”的提示。丧服斩衰后背处,设有一个明显的附件名曰“负版”。《仪礼·丧服记》:“负,广出于适寸。”郑注:“负,在背上者也。适,辟领也。负出于辟领外旁一寸。”贾疏:“以一方布置于背上,上畔缝著领,下畔垂放之,以在背上,故得负名。适辟领,即下文适也,出于辟领外旁一寸,总尺八寸也。”负版为斩衰背后一块一尺八寸(约42厘米)见方的布片,上沿与衰衣辟领相接,下端则垂落于中腰线处。其由长一尺八寸的整幅布料正裁即得(图一二)。历代诸儒所绘负版尺寸多有偏差(如宋人杨复,元人龚端礼等),唯清人张惠言《仪礼图》所示相对准确。较之斩衰负版,麻衣口袋由一块长23厘米的整幅浅红色麻料,沿纬纱方向经二次折叠而成,并采用与负版相似的固定方式[42]。由此可知,麻衣后领深并非随意设定,而是以“幅宽减去袋高”为参考尺寸,便于领、袋衔接。负版有“孝子哀戚”之意[43],然口袋之设,当别有所用。据《报告》,M168“内棺中部的沉积物中”有一件外径5.4、内径1.8厘米的玉璧(M168:293)。我们推测,入葬时,此璧应置于麻衣背部的口袋中。为防止其滑脱,袋底刚好有窄带辅助固定(图一三)[44]。西汉时期常用玉璧敛葬,用壁数量及摆放位置较为多样,但置于死者背部者亦不乏其例[45]。山东定陶汉哀帝之母丁太后墓所出丝质长袍背部便以十字花丝结缝缀玉璧一件(直径18.6厘米)[46]。《周礼·春官·典瑞》:“疏壁琮以敛尸。”郑注:“壁在背,琮在腹,盖取象方明,神之也。疏壁琮者,通于天地。”贾疏:“《宗伯》璧礼天,琮礼地,今此璧在背在下,琮在腹在上,不类者,以背为阳,腹为阴,随尸腹背而置之,故上琮下璧也。”[47]死者背负玉璧,有引导灵魂升天的寓意。

就下裳而论,麻裙与衰裳皆有前后之别,奇偶之殊。两件麻裙,白红异色,前后分明。衰裳也具有区分前后的造型特征。《仪礼·丧服记》:“裳,内削幅,幅三袧。”郑注:“削犹杀也。”“袧者,谓辟两侧,空中央也。”“凡裳,前三幅,后四幅也。”贾疏:“'裳内削幅者’亦谓缝制边幅向内。”“前为阳,后为阴,故前三后四,各象阴阳也。”清人江永言:“朝服、祭服、丧服皆用帷裳,前三幅后四幅,裳际不连。”[48]历代学者对衰裳“后四幅”如何分配理解不同。杨复将后四幅拼合成一个整片,通过裙腰与前片(三幅)连接,裳际离合,构成前后秩序。而张惠言将四幅两两拼合,分置前片(三幅)两侧,同样裳际离合,以裙腰连缀前后(图一四)。张锡恭则别有新论,“凡裳二片,先服后四幅,再服前三幅,裳际在两旁前后相掩,若并作一条。”[49]裳片前后独立使用的说法,恰好与我们提出的墓主麻裙的穿戴方式相符。麻裙虽前五幅[50],后四幅,仍符合前奇后偶的秩序规范。白色麻裙五幅,每幅腰线两侧折缝8.4厘米(图一五),浅红色麻裙四幅,每幅腰线两侧折缝6.4厘米,完成收腰(图一六)。衰裳七幅,每幅边幅向内折进一寸(约2.3厘米)[51]、腰头打褶三个。麻裙则采用上宽下窄的折缝方式,腰头并不打褶,工艺更趋简易。白色麻裙用料393厘米,浅红色麻裙用料320厘米,其中白色麻裙的一个裙片由两片拼接而成。衰裳的长度礼文未作规定,应是以身高为据。鉴于汉代生者所着裳裙一般及踝的惯式,如马王堆一号汉墓女性墓主裙长87厘米,与154厘米的身高相应。战国马山一号楚墓女性墓主裙长99厘米,与160厘米身高相应。墓主“遂”身高167.8厘米,假设衰裳长100厘米,则七幅所需麻布为700厘米,与麻裙所用713厘米接近。

综合前论,制作一套M168麻衣裙需消耗白色麻布1012厘米(整匹不剩边角料,狭长裙腰需别处取材),大于一匹(西汉一匹是四十尺,约924厘米),浅红色麻布887厘米(匹布剩边角料,可裁裙腰、小拼片),一匹稍少,合计1899厘米,略超两匹布量。斩衰裳的衣裳部分耗布1227厘米,“负版”耗布42厘米,“辟领”与“衰”耗布18.5厘米,总计1287.5厘米。麻衣裙比斩衰裳多耗布约611.5厘米。体现“送终之衣”格外阔大,脱离实用的特点。

通过对汉初“明衣裳”实物与先秦丧服“斩衰”制度的比较,可见二者在构成方法上有显著的共通性:上衣下裳“二部式”,“深衣制”上衣,前中开襟、燕尾状下摆,位置相仿的“附件”,以及前后有序的裳裙分片。汉代明衣裳制度虽未见明确的文献记载,但依据麻衣裙与斩衰造型的共性规律,可大致勾勒出汉初贵族阶层明衣裳文化的基本面貌。

明衣裳制度源于先秦,但文献记载多语焉不详,唯《仪礼·既夕礼》较为具体。“明衣裳,用幕布,袂属幅,长下膝。有前后裳,不辟,长及觳。縓綼緆。缁纯。”内容涉及用料、结构及缘边色彩,是考察汉初明衣裳与先秦制度异同的重要依据。

首先,先秦明衣裳 “用幕布”“长下膝”“有前后裳”“不辟”诸特征为汉初所继承。

 “用幕布”,郑注:“幕布,帷幕之布,升数未闻也。”贾疏:“则衣裳同用幕布。”“以其不云疏布,直云幕布,故云未闻也。”用作明衣裳的幕布密度(升数)文献缺乏记载。《周礼·幕人》:“掌帷幕幄帟绶之事。”郑注:“王出宫则有是事。在旁曰帷,在上曰幕。幕或在地上,展陈于上。帷幕皆以布为之。”“幄帟皆以缯为之。凡四物者以绶连系焉。”[52]据此推测,与丝缯幄帟并列的麻布帷幕,质地不会太粗。马怡指出,先秦典籍常见的“疏布”,在汉代称为“麻踈”,是粗布,原料或为苎麻[53]。我们认为,幕布应是比疏布更为精细的麻布。M168麻衣裙所用红白二色麻布为十六至十九升的中等密度,从这一特征来看,汉初明衣裳用料大抵遵循了先秦的礼文规定。

“长下膝”,郑注:“长下膝,又有裳,于蔽下体深也。”贾疏:“云'长下膝’者,谓为此衣长至膝下。云'又有裳,于蔽下体深’者,凡平为衣,以其有裳,故不至膝下,此又有裳,而言膝下,故云于蔽下体深也。”胡培翚正义:“此衣之长至膝下,足以蔽下体矣,而又有裳,是于蔽下体深也。”[54]据前论,M168麻衣中襟已达墓主膝下,此合于先秦明衣长度之规。 

“有前后裳,不辟”,郑注:“不辟,质也。”贾疏:“云'不辟,质也’者,以其凡男子,裳不连衣,故皆前三幅,后四幅。辟积其要间,示文。今此亦前三后四,不辟积者,以其一服不动,不假上狭下宽也。”。M168麻裙则在前后分片、腰间无褶上与先秦明衣裳制度契合,但裙片数量则较礼书所载有所增加(前五幅后四幅),从而使死者的下身得到更好的裹覆。此效用与元人敖继公所论“(裳)不辟之,则其要广而前后相掩者深,旁不开,体不见矣”相类[55]。而贾氏言明裳无需“上狭下宽”,恐非。参酌麻裙,腰部虽未施褶,但以两侧幅边上大下小的折缝方式,达成“上狭下宽”的效果,明裳或与此相类。

其次,先秦明衣裳“袂属幅”“长及觳”“縓綼緆”“缁纯”诸特征为汉初所变通。

“袂属幅”,郑注:“属幅,不削幅也。”贾疏:“云'属幅,不削幅’者,布幅二尺二寸,凡用布,皆削去边幅旁一寸,为二寸计之,则此不削幅,谓缭使相著,还以袂二尺二寸。”胡培翚直言“此与生人衰衣制同”,指出明衣与衰衣的制度关联。据前论,斩衰“袂属幅”表示与衣身衔接的袖片为二尺二寸幅宽的方形,若贾氏疏证无误,先秦明衣袖式亦应如此。但M168麻衣却是衣袖连裁,更为简易,对礼书有所变通。或有另一种理解,便是麻衣袖式较先秦并无异变,而是唐人疏证之谬(袂为正方),毕竟郑玄将“袂属幅”解为“属犹连也。连幅,谓不削”,并无分裁之言,其同样可以释义为“衣袖相连、不削幅”,这种理解似与丧礼中明衣、斩衰追求简略的造型风格更加契合。聂崇义《新定三礼图》所绘斩衰衣袖便为通裁式样,当有所指[56]。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既夕礼》虽未言明衣的“裳部”式样,但从麻衣与斩衰皆为“深衣制”且“衽”部如燕尾来看,先秦明衣制度或应如此。

聂崇义《新订三礼图》卷一五《丧服图上》,第1页,清康熙十二年通志堂刊本

“长及觳”,郑注:“觳,足跗也。凡他服,短无见肤,长无被土。”敖继公谓,“觳,为蔽足也。明衣之长下膝,其裳之制复如是,皆为重形且异于生也。”[57]胡培翚明言:“足见此长及觳者,不嫌被土,与他服异矣。以其为死者之裳,一服不动故也。”二人之说皆指出死者明裳覆土,脱离实用的特点。M168麻裙在长度上与先秦制度偏离,未达“蔽足”之势,其前后两片最长者仅及小腿中部,更趋短小。

“縓綼緆。缁纯”,郑注:“一染谓之縓,今红也。饰裳,在幅曰綼,在下曰緆。”“七入为缁。缁,黑也。饰衣曰纯,谓领与袂,衣以缁,裳以縓,象天地也。”胡培翚引褚氏云:“衣之缁纯,裳之縓綼緆,与生人异也。”先秦明衣裳的上衣缘为黑,下裳缘为红,与生者之衣不同。M168麻衣裙仅有白色领缘(非缁),并无袖缘及裙缘,与礼经之规出入较大。但麻衣裙后身皆为浅红色,与一染之“縓”用色相仿。汉初明衣裳白红异色的特点,与古人的色彩观念相关。《论语注疏》邢疏引皇氏云:“正,谓青赤黄白黑五方正色。不正,谓五方间色,绿红碧紫駵黄色是也……朱是南方正,红是南方间。南为火,火色赤。火克金,金色白,故红色赤白也。”[58]赤与白相混而成的间色红,居于正色白、赤之下,构成尊卑秩序。麻衣裙前白后浅红,构成前尊后卑的主次位序。这与麻裙用幅“前五后四”的尊卑秩序(奇尊偶卑)相吻合。麻衣口袋钉缀于后,亦得益于浅红用色的方位启示。以尊卑色彩明辨前后,而异于生者,或是M168明衣裳的时代特点。

先秦明衣裳经过汉代的继承与创变,至唐代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由麻衣转变为生绢单衣,至宋则又蜕变为日常新衣[59]。这与入宋以来丧服“衰裳麻布不论升数”“齐衰以下无服麻”的世俗化转变同步[60]。在清人张惠言的笔下,明衣又被描绘成一件衣襟规整的中正之衣[61],此托古臆想之作,与本源已失之甚远。

江陵凤凰山M168出土的麻衣裙是汉初五大夫(汉爵第九级)“遂”所着的“明衣裳”。用作沐浴后死者的亲身之服,以精明之德而交于神明。这套前后异色的麻衣裙在形制式样上与先秦礼书中的丧服“斩衰裳”存在着诸多相通之处,反映了丧礼用服构成观念的一致性。但二者在形制尺寸上的显著差异,则突出了丧礼中不同的功能指向(死者和生者)。M168汉代明衣裳对先秦“明衣裳”制度有所继承和发展。材质、衣长、裙式相似,而袖式(“袂属幅”姑且采用贾说)、裳长、装饰则相异。西汉早期国家层面制定的《葬律》规定了高爵者葬仪中的衣衾、祭奠、棺椁等制度[62],多承袭东周时期的丧葬礼俗。与之对应,M168墓主“遂”的葬具是象征地上宫室制度的多室木椁,外棺盖上有方格竹编饰物“池”[63],内棺外横向周匝三道宽25厘米的麻布,即《礼记·檀弓》所记“棺束”和“衡(横)三”。其妻之墓(凤凰山M167)则保留有完整的棺饰“诸”“帷荒”“池”及残留的衣衾包裹[64]。两墓的葬制与礼书记载大体相合,皆是先秦葬制的延续。在此背景下,就不难理解汉初明衣裳与先秦礼书记载的相似之处。两者的差异则可能是地方习俗或时代变化所致。M168出土的麻衣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套形制完整、年代清晰的汉代“明衣裳”,为理解先秦礼书中的相关记载提供了难得的实物资料。

注释:

[1]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汉墓》,《考古学报》1993年第4期。本文所引该墓资料皆据此文,简称《报告》,不另注。

[2] 我们更倾向口袋置于腰线以上的复位方案。

[3] 因棺内污染所致,白色麻布上现有浅褐色的大理石花纹。

[4] 两色麻布的幅宽均约为46厘米,因其在地下埋藏千年,且长期浸泡在棺液中,麻织物已缩水,最初幅宽应大于此值,但一般不超过50厘米(约合汉尺二尺二寸)。

[5] 本文称麻衣中腰线以上部分为“衣部”、中腰线以下部分为“裳部”,以区别于独立存在的“上衣”和“下裳”。

[6]《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第1461、146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本文所引《礼记》皆据此版本,除需特别说明外,不另注。

[7]《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第780~784、77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本文所引《仪礼》皆据此版本,除需特别说明外,不另注。

[8] 马怡据M168出土麻衣裙“布料较优”“颜色素洁”“贴身穿着”判断,“这可能就是礼书所记载的'明衣裳'”,并认为“毋尊布是汉时一种品质中等偏上的布料,用该布制作的'毋尊单衣'在葬服中有特殊的地位,或与典籍中所记载的'明衣裳''明衣'近似”。参见马怡《汉墓中的布类葬服——兼说“毋尊单衣”及其性质(2)》,《艺术设计研究》,2021年第5期。

[9] 女性墓主贴身之服是“信期绣”罗绮绵袍(M1:N32),麻布单衣为第二层。湖南省博物馆等《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第74页,文物出版社,1973年。

[10]王树金《马王堆汉墓服饰研究》,第196页,中华书局,2018年。

[11] 刘文典撰,冯逸、乔华点校《淮南鸿烈集解·兵略训》,第519页,中华书局,1989年。

[12] 《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第14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13] 同[12]

[14] (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论语二十》,第1003页。中华书局,1986年。

[15]《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第78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16]《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第157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17] 丁鼎《仪礼·丧服》考论,李学勤先生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18] (宋)杨复《仪礼图》卷一一,第33、34页,清康熙十二年通志堂刊本;(清)张惠言《仪礼图》卷五《丧服十三》《丧服十四》,《续修四库全书》第91册,第128~13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19]“升”为麻布的密度单位,郑注《仪礼·丧服》云:“布八十缕为升”,斩衰用三升麻布,则一个幅宽(二尺二寸,约50厘米)内,经纱为240根,约合5根/厘米,质地甚为粗疏。朝服用布十五升,麻冕用布三十升,是最为精细的程度。

[20]深衣盛行于先秦,贵贱通服。为连衣裙式样,中腰线连接上衣下裳,上四片,下十二片,以应年月。深衣形制内蕴“规”“矩”“绳”“权”“衡”五法,又名“法服”。这种“衣裳连属”的形制类型在汉代称为“深衣制”。

[21] 《仪礼·既夕礼》:“尸在室……设明衣,妇人则设中带。”贾疏:“郑云'中带若今褝襂'者,郑举目验而言,但男子明衣之状,郑不明言,亦当与中带相类,有不同之处,故别。虽名中带,亦号明衣,取其圭洁也。”我们认为,贾公彦所论男子明衣与女子中带“不同之处”,即在于前者配有下裳,为“二部式”,而女子中带仅为一件,是“深衣制”的连体长衣。依先秦制度,祭服、丧服同样具有男女分制的特点,明衣也应符合这一规范。另马王堆一号汉墓女性墓主所着仅有麻布单衣(M1:N30),而未见与之配套的麻裙,亦可为证。

[22] 东周楚服为“深衣制”,参见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编《江陵马山一号楚墓》,第20~22页,文物出版社,1985年;马王堆一号汉墓服饰亦为“深衣制”,参见湖南省博物馆等《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第65~67页,文物出版社,1973年。

[23] 东周、西汉一尺为23.1厘米,本文以此为据,进行尺寸换算。参见丘光明等《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第156、201页,科学出版社,2001年。

[24](清)张锡恭《丧服郑氏学》卷一六《丧服十六》,《续修四库全书》第96册,第541、54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丁凌华《中国丧服制度史》,第2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25]马山一号楚墓所出小“纟秋衣”及宽袖式绵袍皆为直袖造型,显然直袖也是先秦时期的常规袖式。参见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江陵马山一号楚墓》,第21-24页,文物出版社,1985年。

[26] “交窬”一词出现于秦代简牍《制衣》篇,指一种斜裁法。即在矩形布料上,沿纵向斜线剪切,令切口取值“上为下,下为上”,产生两个完全相等的直角梯形。参见彭浩、张玲《北京大学藏秦代简牍〈制衣〉的“裙”与“袴”》,《文物》2016年第9期。

[27](宋)杨复《仪礼图》卷一一,第31,32页,清康熙十二年通志堂刊本;丁凌华《中国丧服制度史》,第20、21、29、3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28] 适、衰(布)、负(版)是子为父母服丧的特有装饰,也是重服的主要标准之一。子为父(斩衰服)和子为母(齐衰服)皆有此结构。参见丁凌华《中国丧服制度史》,第2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29] 同[15],第753页。

[30]斩衰 “衽”的裁法,“取布三尺五寸,广一幅,留上一尺为正。正者,正方不破之言也。一尺之下,从一畔旁入六寸,乃向下,邪向下一畔一尺五寸,去下畔亦六寸,横断之,留下一尺为正。如是,则用布三尺五寸,得两条衽,衽各二尺五寸,两条共用布三尺五寸也。”同[15],第753、754页。

[31] 丁凌华《中国丧服制度史》,第3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32] 宋人杨复和清人张惠言《仪礼图》对斩衰后身“带下”的构成方式理解不同。杨氏认为其应是独立的一片,而张氏则将之等分,调整为两片。参照M168麻衣后身中襟即为对拼的两片,且古人制衣尤重“负绳以应直”,以背缝寓意君子应有的正直品德。鉴于此,本文采信“带下”之“两片说”。

[33] (清)江永《深衣考误》,《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8册,第391页,(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

[34] (汉)刘熙《释名·释衣服》,第74页,中华书局,2016年。

[35] (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子虚赋》,第121页,中华书局,1997年。

[36] 《汉书·司马相如传》,第2541页,中华书局,1997年。

[37] 周锡保《中国古代服饰史》,第104页,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年。

[38] 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第244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

[39] 徐光翼主编《中国出土壁画全集(山东)》,第4页,科学出版社,2012年。

[40] 徐光翼主编《中国出土壁画全集(河北)》,第7、18页,科学出版社,2012年。

[41] 湖南省博物馆等《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第65页,文物出版社,1973年。

[42] 对麻衣实物观测可见,口袋上沿有明显的缝纫针迹,而下端则无,此为口袋单边固定的依据。

[43]同[15],第752页。

[44] 玉璧固定的方法推测为:袋底的窄带顺势上折,缝辑线落在玉璧内径上(玉璧居于口袋内中央),针线穿透窄带、袋布及后衣身,上下回针,逐次缝完内径全程1.8厘米

[45]刘尊志《汉代墓葬中的玉璧敛葬》,《华夏考古》,2018年第6期。

[46] 刘宝森《定陶汉墓底部惊现器物坑 出土玉璧和珍贵汉代丝质长袍》,《菏泽日报》2012年9月14日。

[47]《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第636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48]同[33]第392页。

[49](清)张锡恭《丧服郑氏学》卷一六《丧服十六》,《续修四库全书》第96册,第52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50] 麻裙前片五幅,明显大于祭服、朝服、丧服下裳前片三幅的设定。这与麻衣身长、通袖长尺寸大于斩衰相类,体现对死者身体遮蔽更为严密的特点。

[51] 对于衰裳边幅的折缝方式,古人持两种观点,一是做“上下等宽”缝制(如杨复所绘衰裳图),二是做“上大下小”缝制(如张惠言所绘衰裳图)。本文认同前说。

[52] 同[47],第174页。

[53] 马怡《汉墓中的布类葬服——兼说“毋尊单衣”及其性质(1)》,《艺术设计研究》2021年3期。

[54](清)胡培翚撰,段奚仲点校《仪礼正义》卷三十一《既夕礼三》,第1928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本文所引《仪礼正义》皆据此版本,不另注。

[55](元)敖继公撰、孙宝点校《仪礼集说》卷一三《既夕礼》,第82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

[56] (宋)聂崇义《新订三礼图》卷一五《丧服图上》,第1页,清康熙十二年通志堂刊本。

[57] 同[55]。

[58] 同[12],第273、274页。

[59](宋)高承撰,(明)李果果订,金圆、许沛藻点校《事物纪原》卷九《吉凶典制部》,第478页,中华书局,1989年。

[60]同[31],第109页。

[61](清)张惠言《仪礼图》卷五《丧服十七》,《续修四库全书》第91册,第135,13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

[62] 彭浩《读云梦睡虎地M77汉简〈葬律〉》,《江汉考古》2009年第4期。

[63] 《报告》称 “竹帘”。《礼记·丧大记》“饰棺……三池”,孔颖达疏:“池,以竹为之,如小车笭。”

[64] 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发掘整理小组:《湖北江陵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发掘简报》,第31-35,50页,

《文物》,1976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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