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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代商业税更低
(2)商业税更低

以上是农业税方面的情况,那么商业税的情况又如何呢?如果说农业税虽低,但无论是4%还是2%(从政府实际征收到的角度来说),总还是实实在在的征收着,那么商业税,在明代基本上是属于名存实亡的性质,剩下的也仅仅是点缀。如果说农业税偷税漏税的行为占据总体税收的百分之三十左右,那么商业税方面,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都偷税漏税掉了。这种情况下用税率来衡量明代商业税的征收都已经失去了意义。
从明朝建立之初,商业税就被压低到惊人的程度,这方面的记载很多。
洪武初规定,“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洪武九年,山西平遥主簿成乐任官期满,州府考核结果以其‘能恢办商税’为由,褒其进京朝见皇帝,结果遭到皇帝的批评:‘税有定额,若以恢办为能,是剥削下民,失吏职也,州考非是’,反而‘命吏部移文以讯’。洪武八年三月,‘南雄商人以货入京,至长淮关,吏留而税之。既阅月而货不售。商人谓于官,刑部议吏罪当纪过。上曰:‘商人远涉江湖,将以求利,各有所向,执而留之,非人情矣。且纳课于官,彼此一耳。迟留月日而使其货不售,吏之罪也’。明杖其吏,追其俸以偿商人’
永乐时明政府进一步放松了对民间税收的管制,‘婚娶丧祭时节礼物、自织布帛、农器、食品及买既税之物、车船运己货物、鱼蔬杂果非市贩者,俱免税’。永乐二年,山东临清县会通税课局奏:‘比岁市镇经兵,民皆流移,兼连年蝗旱,商旅不至,所征课钞不及,请减旧额。’户部以闻,上曰:‘兵旱之余,尚可征税耶!其悉免之,候岁丰百姓复业,商旅通行,然后征之’”[152]
明初对日用品的生产和流通采取轻税政策,‘关市之征,宋、元颇烦琐,明初务简约’(《明史》)当时规定凡商税三十取一,超过者以违法论[153]
   “朱元璋对商业和商人采取了保护措施,定商税‘三十税一’,还规定书籍笔墨农具,……、舟车丝布之类皆免税,并下令裁撤税课司局364处,使商税较元末大大简约”[34]p16
  “明初朱元璋下令工部在南京建有16座大酒楼,……‘待四方之商贾’”“时人李公泰用集句歌咏十六楼”“比如咏南市楼‘纳纳乾坤大,南楼纵自初。规模三代远,风物六朝余。……”[154]p168

从总体上看商业税收,万历早期的一些数据在整个明代比较有代表性:“商业税收入包括盐税250万两,茶税10余万两、市舶税4万两、通过税60万两、营业税20万两,总额不过340万两”(后来一度有所增加,但基本上没有太大区别)[89]

黄仁宇评论说

当税目增多时,税收水平必定提高,但这种一般的看法却不适用于明朝的杂色收入的征收。尽管税目非常多,但税收总额却比较小。在最理想的情况下,所能征收到的最大数额也不过378万两白银[这个数字已经是把所有的如盐税茶税都统统包括进去了],这相对于帝国的需要而言,则十分可怜。……相对于如此广泛的征收范围,可以认为其征收水平实际上低的可怜”[32]p340
“虽然许多学者批评明朝税收过重,但是他们主要是从道德层面进行批评。他们主要关心的是揭露征收者的贪婪和民众的艰辛,而不是去探讨税收制度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他们的描述给人们造成这样的印象,那就是主要的问题都是税收过重造成的,而实际上这些困难的产生更可能是税收过低造成的。应该指出,杂色岁入的378万两白银如果按照16世纪晚期1亿5千万人口平摊,则平均每人只有17文铜钱。”[32]p341

而从具体来看,明代除了运河沿岸及北京南京附近,其他地区商业关税几乎没有
“七大钞关,除了九江外,其余六个河西务、临清、浒墅、北新、扬州、淮安都在运河沿线;门税、崇文门税的征税对象是出入北京的货物;通过税中有五十万两左右都集中在运河沿岸及北京南京附近。其时国内商路的开辟已经有相当规模,而征税设卡相对滞后,连江湖要津的设榷都难以充分”
还有就是各地区商税征收之间的不平衡,发达繁荣的地区,商业税反而更少“分省区营业税额与各省区商业水平之间存在着严重脱节,具体表现有二:对多数省区而言,商业水平和营业税额与其在全国的地位不相符合;各省区商业水平与营业税额之间不相称,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尤为明显”[89]
而黄仁宇则举的一个例子更说明情形的荒谬
“山西汾阳县,1609年商税是6606两白银,税额很高(其实这个税额本身来说很低了,所谓的高也是相对于其他地方低到几乎等于没有的商税)。但是在浙江金华县,这是一个很繁荣的地方,1578年所列出的定额不足7两,地方志中坦率的承认商税征收已经停止了很长时间了”[32]p306

再从一些比较重要的税收项目来看明代工商业税低下的程度。
比如明代市舶税(相当于现在海关的进出口税收),只需要和一些私人海上贸易集团的收入比较,就可以看出明代政府收的税低到了什么程度。比如根据记载,崇祯时期崛起的郑芝龙集团“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来往,每舶例入二千金,岁入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当时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根本无法和郑芝龙集团竞争,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贸易上,都是如此。德国学者Aldreehewiltn说“他除靠那一项强暴的营业税收(每舶例入二千金),又靠本身的投机生意,而终于积攒起一笔莫大资产,他的船只计有三千,他令其船主们巡航到暹罗、马尼拉、马六甲等地,就豪华以及财富而论,他凌驾在他君主之上”。当时就连郑氏家族手下其他成员,都富可敌国,如户官郑泰“守金门,资以百万计”“富至千万”“少者百万”。[155]
这虽然是在崇祯时期的事情,但是也可以拿来做一个对比。郑芝龙集团完全是依靠海上贸易崛起的,但仅仅凭借海上贸易的利润以及每舶例入二千金的征收费用,就达到了“岁入以千万计”,再对比一下明朝政府,全部商业税收加起来,一年也就是可怜的三百多万两(其中的市舶税只有区区4万两)。

再比如盐茶业
以前唐宋国家财政收入中的大头,盐茶专卖,到了明朝,政府却获利极少。关于关于盐的专卖
“1550年,户部尚书估计实际上政府仅仅征收了两淮产盐总量的40%,其余60%的食盐则落入了贩卖私盐的商人手中。
……
正盐根本无望截断私盐市场,因为正盐的价格毫无竞争力。到16世纪晚期,私盐贩卖在一些地区已经有固定的市场,分配给巡卒私盐定额实际上更象是对变化了的余盐银的随意管理。
简而言之,专卖制度,由于政府投资不足和接连的管理失误而受到妨碍,完全不能有效地利用可获得的全部资源。尽管这些资源十分丰富,可以想象其具有无限的发展潜力,但是专卖制度无力去开发这些资源。”[32]p274
宋应星《野议.盐政论》中的记载也足够说明问题:“万历盛时,(盐商)资本在广凌不啻三千万两,每年子息可生九百万两,只以百万输帑”
至于茶叶方面的收入就更是少的可怜

1542年,根据官方的报告,在四川课税的茶叶数量超过500万斤,还不包括政府茶园生产的茶叶。然而在1578年,省级官员征收的茶叶收入总共还不超过2万两。……16世纪中期,四川巡抚也承认广泛存在私贩茶叶现象。
其他省份的茶课名存实亡。绝大部分地区仍然沿用宝钞来评估地方税额,当16世纪折成白银时,税额减少到了可笑的地步:云南17两,浙江约为6两。当时的一位学者对此作了如下的概述:‘内陆茶户不知官茶、私茶之说久矣。天下之言生财者,亦罔闻知’
”[32]p338
浙江应该是产茶大省,而茶叶的税收居然仅仅只有6两,这可以当成是荒唐的笑话来看。
 
正税本身就低,而偷税漏税现象也是相当普遍。这点从崇祯时期的西方传教士曾德昭在《大中国志》的有关记载中就能看出来
  “在海关……有更多的方便。没有堆放、过磅和检查货物的房间,也不需从船上取出货物,只察看一下并根据商人的簿册,征收一笔适当的税。若旅客不是商人,即使他一人带着奴仆,载运五、六口箱子以及许多其他物品,他从一地赴另一地时,一般都把东西留在船上,并不打开检查,更不付税。这对欧洲的海关和税务所是一个好榜样,欧洲的穷旅客遭到凶狠野蛮的劫掠搜夺,随身携带的所有东西还抵不上向他索取的税”[156]p14
从这段记载来看,所谓检查商人的货物不过是走走形式,基本上商人自己愿意交多少就交多少。甚至如果假装不是商人,那就无论带多少货物都不会被征税。
在这种装装样子的检查之下,大量偷税漏税的行为恐怕是占所有商业交易的绝大部分了。
而许多偷税漏税行为甚至是政府官员故意鼓励的结果,他们似乎觉得只要自己征收来的那点东西可以交差就行了,其他就不管了
黄仁宇记述如下的怪诞事情
“何逊在1510年以后的十年中管理沙市税课使司。一旦完成定额,他就减少对木商抽税。在16世纪20年代,邵经邦开始主管了沙市税课使司,他采取了一项更为惊人的改革,在三个月内完成定额之后,在本年度余下时间内启关任木商往来。1560年,杨时乔榷税杭州,建立了一个令人敬佩的制度,令木商自署所入(就是自己写下自己的收入)进行税收评估。这三个官员赢得了传统历史学家的高度赞扬”。[32]p313
这里就已经根本谈不上什么税率高还是低的问题。如果税率很低,比如明初规定的三十分之一,但能够真正落实的去收取,那好歹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而看这几位的做法呢。一个是只收三个月的税,完成定额(所谓的定额自然是过去传下来的),等于把原来很低的税率再乘以四分之一,三十分之一的税率变成了1/120(其实更抵,因为连收税的那三个月里,都未必认真的收)。另一位呢,干脆就是让商人们看着给,你高兴给多少就给多少吧。或许哪个商人当是做慈善事业,就多给一点(说句老实话,那些真慈善的商人给讨饭的钱恐怕都比给政府的税多)
他们这样忠实的为工商业集团谋取利益,自然是能赢得传统历史学家(这些人基本上也是工商业集团的利益代言人)高度赞扬。
正是因为有这样怪诞的情形,我们也就理解了为什么有如下情形的发生
“在帝国早期,有400多个税课司局,但到了17世纪早期仅存112个。其余的因无利可图而被关闭。1568年,户部报告某个税课司巡拦每年俸粮工食费不下400余两,而其征收折钞银仅为110两”[32]p306
征收来的银子还不够收税人员吃饭用的,也确实只能关闭了。

我们还可以和唐朝宋朝时期的情况对比一下。

“唐代大历年间仅食盐一项即达600万缗,占全部财政收入的一半。宋代绍兴末年,盐、茶榷货为2400万贯,占全部财政收入的49%。而至淳熙、绍熙年间,茶、盐、酒等抗冶榷货更高达3690多万贯,占据全部财政收入的56.5%”[158][157]p389
“到了中唐时期,榷盐利税占整个征赋的一半以上,《旧唐书·刘晏传》:‘大历末,通计一岁征赋所入,而盐利且过半。’”[159]
黄仁宇说“一些明朝的官员在阅读史书时,惊奇地发现唐朝仅从两淮地区每年就可得盐利600万缗铜钱”[32]p282

唐朝饮茶尚非很普及,对茶叶征收的税率就已经相当高,一开始是10%,到后来增加百分之五十,再后来还实行了专卖“《新唐书·食货志》又记曰:‘武宗即位,盐铁转运使崔珙又增江淮茶税。是时,茶商所过州县有重税,或掠夺舟车,露积雨中;诸道置邸以收税。’对于私商贩运茶叶,采取残酷的重罚,贩运之百斤以上都是死罪。”
如果把盐茶还有其他商税收入总和在一起,则在国家整个财政收入中占据的比例当是远超过一半。
事实上,这还是常规的税收,如果算上其他临时征收的则就更多了,比如“肃宗即位,遣御史郑叔清等籍江淮、蜀汉富商右族訾畜,十收其二,谓之率贷。诸道亦税商贾以赡军,钱一千者有税。”这就相当于对每个商人征收百分之二十的财产税了”[160]
此外如
“度支使杜佑计诸道用军,月费一百余万贯,京师帑廪不支数月;……(卢)杞乃以户部侍郎赵赞判度支,……,以为泉货所聚在于富商,钱出万贯者留万贯为业,有余官借以给军……敕既下,京兆少尹韦祯督责颇峻,长安尉薛萃荷校乘车,搜人财货;意其不实,即行榜,人不胜冤痛,或有自缢而死者,京师嚣然如被贼盗……又以僦柜纳质积钱货贮粟麦等,一切借四分之一”[161]
这样对商人的名为借取实为掠夺,在明代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再看宋朝的情况
顾銮斋《中西中古社会赋税结构演变的比较研究》一文中引用漆侠《宋代经济史》一书的数据说
“北宋时,两税尚占56%,但至南宋,已降至20.4%和15.3%。与此同时,商税急遽增长,构成了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而包括商税在内的非农业税,也就占据了财政收入的大部分。北宋皇祐治平年间,商税比重不过40%左右,及南宋绍兴、乾道之交,仅茶盐榷货一项即占49%,连同经制钱、总制钱,非农业税达79%强。而至淳熙、绍熙年间,茶、盐酒等坑冶榷货已达56%强,加上经制钱、总制钱、月桩钱,非农业税更达84.7%”[162]
仅仅“茶、盐酒等坑冶榷货”收入已经达到整个财政收入的56%至多,而农业税在整个财政收入的比例少于20%
李晓在《关于宋代禁榷专卖制度的再认识 》一文中说
“宋代货币财政收入之所以持续迅速地增加,主要是通过禁榷专卖收入特别是盐、酒课利的增加实现的。而且如果货币财政总收入以至道年间的2224万贯为基数100,则乾道末年的7000万贯就是增加了315%;而乾道末年的盐、酒、茶三项收入4752万贯就是比至道年间的770万贯增加了617%。禁榷专卖收入的增加速度比货币财政收入要快将近1倍,这是禁榷收入在货币收入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大的原因。”[163]

宋代在盐茶酒等上面的禁榷制度,对财政之重要意义,宋人也多有论述,“欧阳修说:‘今为国之利多者,茶与盐耳’。宋贶说:‘国家岁用至广,两税之外,仰给于鹾茗者为多’。宋高宗说:‘国家养兵,全在茶盐以助经费’。陈从古说:‘国家利源,鹾茗居半’。在宋代,禁榷制度对于维持封建统治所发挥的巨大作用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朝代,到南宋后期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孙梦观说:‘今日之急务,莫理财若也。生财之路穷,独倚办于楮、于盐耳’”,叶适更是说“舍茶盐则无以立国”。[163]
还有一件事情能说明盐茶收入在宋代的重要性“庆历三年九月,宋仁宗诏令凡违犯茶盐酒禁者可酌情以钱物赎罪。谏官余靖闻而大怒,当即上书道:‘臣不知谁为陛下画此谋者?徒知高谈而不知适时之变也!今三边有百万待哺之卒,计天下二税上供之外,能足其食乎?故茶盐酒税、山泽杂产之利,尽归于官,尚犹日算岁计,恐其不足。民贪其利而犯禁者,虽死不避也。今乃一为赎刑,以宽其禁,三军之食,于何取之?’结果,诏令被驳回,‘卒不果行’。”。[163]
不妨假设宋代一贯钱大约相当于明代的一两银子,仅仅“盐、酒、茶三项收入4752万贯”那就相当于在明代仅仅这三项收入就达到4752万两白银!!而实际上明代在这三项上的收入有多少呢?“盐税250万两,茶税10余万两”,酒税则根本提都没有提到,估计压根就没有这个项目,或者有的话也微不足道,总而言之,同样的这三项,在明代的收入只有三百万两银子都不到!而要知道明朝的领土面积,人口数量都远远大于宋朝,至于盐、酒、茶三项的消费更远大于宋朝,然后宋朝政府从中获得的财政收入接近5000万两白银的价值,而明朝政府却只有300万两不到。大部分的利润都被商人拿去了。
通过上面的叙述,我们大概可以对明代的农业税低,商业税更低的事实有了一个比较具体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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