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爱尚鲜花除了刷单,还有逼格满满法律瑕疵,最后竟也成功挂了牌
文/梧桐小V
  ▌一、逆天的刷单行为
  公司被广为关注的是其毫无避讳的披露了其在业务推广中曾经存在的刷单营销行为以及刷单的详细过程,小V真是佩服爱尚鲜花的胆量与100%诚信度。我们来瞻仰一下爱尚鲜花的刷单过程及刷单业绩:
  公司对刷单行为作出的解释是,刷单是公司营销的一种手段,由公司员工或外包给外部人员进行,其按照公司要求在各大营销平台下单,以提高公司产品在营销平台的销量排名,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销量。
  根据公司披露的内容,自2013年起至报告期末,公司刷单部分的金额依次是人民币281万元、1,378万元、1,436万元。剔除刷单部分后,审计报告所显示的各期真实销售收入依次是2013年人民币2,206万元、2014年人民币3,668万元、2015年1-7月人民币2,877万元。虽然爱尚鲜花刷了这么多的单,营业收入在稳步增长,但是爱尚鲜花报告期内的净利润均为亏损,其各期净利润依次是2013年人民币-459.75万元、2014年人民币-1054.14万元、2015年1-7月人民币-1181.65万元。
  爱尚鲜花对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刷单行为采取的解决措施为:(1)对刷单行为进行合理的解释以满足合法合规经营的挂牌条件,公司对此解释道,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刷单行为虽存在一定瑕疵,但刷单主要是为了解决新品推广、排名、评价、评分及流量等问题,且公司并未将刷单收入计入公司实际收入;另一方面,公司也并未因上述刷单行为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所以公司合法合规经营。(2)由控股股东作出承诺,若公司因前述刷单行为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一律由其本人承担。(3)公司出具书面承诺,承诺不再发生刷单情形。
  其实,在小V看来,爱尚鲜花除了刷出虚假销量,其还刷出了诸多法律瑕疵和值得业内人士关注借鉴的事项。
  ▌二、第二大股东陈荣曾被证监会处罚
  根据爱尚鲜花《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的内容,陈荣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7,538,34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4.556%。2015年5月2日,证监会出具了〔2015〕11号《中国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承德大路股份有限公司、陈荣、阎启忠等7名责任人)》,对陈荣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经核查,陈荣目前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且未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因此本次证监会针对股东陈荣的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构成不利影响,因为目前法律法规对曾受证监会处罚的自然人股东资格没有作出限制,如果陈荣是第一大股东(即使不担任任何职务),可能就得费一番口舌了
  ▌三、挂牌时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完毕
  根据爱尚鲜花披露的内容,上海觅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年6月16日,出资额5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邹小锋,有限合伙人费慈善与公司股东邹小锋为夫妻关系;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保险业务)。觅可投资是爱尚鲜花的员工持股平台。
  麦恋有限(爱尚鲜花前身)于2015年6月20日通过《上海麦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拟通过授予期权的方式施行股权激励。做出决议时,觅可投资持有麦恋有限13.2114%的股权,将其分成1,000万份期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每次获得发放的股票期权将平均分3次达到行权期限(工作满1年才能获得期权并行权),第一次为公司股改完成后在股转系统挂牌前,第二次及第三次为前一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满十二个月。
  2015年9月12日,爱尚鲜花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次员工股票期权授予并行权的议案》,同意本次员工股权期权的授予及行权。本次行权期,上述员工已根据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签订了《上海麦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期权协议》,并于2015年10月8日与上海觅可执行事务合伙人邹小锋签订了《出资额转让协议》,支付了首笔股权转让款。
  爱尚鲜花于2015年8月26日完成股份制改造,于2016年4月27日挂牌新三板。根据爱尚鲜花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12个月的时限,目前爱尚鲜花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完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6条:“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如果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权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对资本公积和各期利润的影响。”的规定,股转系统允许存在股权激励未行权完毕的公司申请挂牌,但必须详细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对资本公积和各期利润的影响。
  境内公司IPO申报之时不得有未行权完毕的股权激励计划,但股转系统允许申请挂牌公司申报材料、挂牌时存在未行权完毕的股权激励计划,这也体现了新三板挂牌条件的包容性。
  ▌四、有限公司阶段同次增资不同价
  根据爱尚鲜花披露的内容:2013年6月3日,麦恋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90万元;其中,股东邹小锋以货币增资26万元、刘成荣以货币增资26万元、新股东陈荣以债权及货币形式共增资600万元、新股东台州米蓝以货币增资10万元。其中,新股东陈荣的600万元增资款中,28万元货币计入注册资本,其余72万元债权及500万元货币计入资本公积。经协商一致,邹小锋、刘成荣及台州米蓝按照1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参与本次增资;陈荣以21.43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参与增资。每股1元VS 21.43元,这个可不是一般的差距!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即所谓的“同股同价”。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股不同价的情形,则不符合《公司法》的上述规定,应予以纠正。不过,爱尚鲜花本次增资同股不同价是发生在有限公司阶段,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仅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但并未强制要求股东认购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的条件和价格必须相同。
  从《公司法》第43条以及第37条等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可以看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较为自由地通过制定、修改章程的方式,协商出资价格。可参考的案例有新网程(430269)、掌趣科技(300315)、乐视网(300104)。小V查阅了前述3个案例的情况,证监会和股转公司要求发行人解释同次增资出现不同价格的主要原因及法律依据。然而爱尚鲜花并未对此问题发表明确意见、股转公司反馈意见也没有提及。
  ▌五、股东向公司借款作为投资款进行增资
  就上述增资过程中,股东邹小锋、刘成荣、台州米蓝的增资款皆是向麦恋有限的借款。2013年,经各股东及投资人协商一致,拟向麦恋有限进行增资。由于投资人资金紧张,本次增资采取股东先向麦恋有限借款,随后归还的方式。2013年5月,邹小锋向公司借款人民币90万元,其余股东向邹小锋借款后再各自投入公司。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用于出资并于两年后归还的行为存在出资瑕疵,有公司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不规范情形及有虚假出资的嫌疑。
  但公司披露的《法律意见书》中的解释为:上述增资行为尽管存在公司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不规范情形,但上述事项发生在有限公司阶段,公司治理机制尚不够健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邹小锋占用的公司上述借款均已全部结清,股东对有限公司的出资尽管存在不规范之处,但公司注册资本真实、充足,不存在股权纠纷,亦未有任何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形。因此本所律师认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虽存在一定瑕疵,但已足额缴纳。
  ▌六、公司债转股工商登记存在法律瑕疵
  同样就上述增资过程,存在债转股情形。2012年12月3日,陈荣与麦恋有限前身台州市爱尚礼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爱尚礼品向陈荣借款人民币100万元,后双方于同日签订了投资协议,约定届时将陈荣本次增资前对爱尚礼品人民币100万元的借款转为对爱尚礼品的投资款,同时由其向爱尚礼品另外支付人民币500万元的投资款。2013年5月,邹小锋向公司借款人民币90万元,陈荣向邹小锋借款人民币28万元,结合之前陈荣对爱尚礼品享有的100万元债权。陈荣、邹小锋、麦恋有限三方签订了债务抵销协议。抵销后,麦恋有限欠陈荣人民币72万元、陈荣以人民币72万元债权及人民币500万元货币对麦恋有限增资,全部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对于本次增资中的债转股情形,按照当时债转股工商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履行工商登记程序时存在一定瑕疵,股东会决议中并未对该债转股情况进行明示,实际变更按照陈荣投入的人民币28万元进行。
  对于上述瑕疵,爱尚礼品全体股东出具了说明与承诺,对陈荣人民币600万元投资款中的72万元通过债转股方式实现的情况进行了确认,认定该投资款真实有效,且已全部到位,公司注册资本充足,且本次增资前后,公司股权不存在任何纠纷,如本次增资因工商程序瑕疵受到工商部门处罚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小锋自愿承担,不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任何损失。
  ▌七、有一名发起人股东是股改基准日55天后才正式成为股东,发起人资格存在瑕疵
  按法律规定,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基准日时的全体有限公司股东才有发起人资格。
  爱尚鲜花的股改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发起人之一璞琢成金新三板1号基金(管理人:上海璞琢)于2015年8月25日才完成持股工商登记,才正式成为公司股东。
  公司给出的解释为:2015年6月27日,麦恋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引入新股东璞琢成金新三板1号基金(管理人:上海璞琢)并增加公司注册资本5.19031万元。根据银行转账记录,璞琢成金新三板1号基金(管理人:上海璞琢)已于2015年6月26日将全部投资款1,500万元转入麦恋有限的上海银行虹口支行账户;且公司全体发起人已于2015年7月2日出具《确认函》,“上海璞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璞琢成金新三板1号基金认购)在2015年6月30日实质上已是上海麦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并拥有相应股东权益,具有发起设立爱尚鲜花的发起人资格,公司现有股东对于事项不存在任何异议。”
  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及律师也认为:璞琢成金新三板1号基金(管理人:上海璞琢)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爱尚鲜花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起人发起设立爱尚鲜花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及外部审核程序。麦恋有限增资至1,262,975.10元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时间在整体变更基准日之后的事项,对股份公司的设立及本次挂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八、第二大股东增资时与原始股东签署对赌协议,约定了效力终止条款和有条件恢复条款
  就上述增资过程中,投资人陈荣与爱尚礼品于2012年12月3日签署了《台州市爱尚礼品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并于同日就该协议与爱尚礼品及其股东签订了《陈荣与邹小锋、刘陈容关于台州市爱尚礼品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在该《补充协议一》中,各方约定了业绩承诺条款、反稀释条款、清算优先权、回购股权等条款。
  不过为顺利挂牌,各方于2015年9月1日就该《补充协议一》签订了《台州市爱尚礼品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于上述条款作终止及有条件恢复有关条款效力的约定,其具体约定如下:自目标公司向股转系统报送申请材料之日起或向证监会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起,原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鉴于条款第三条、第4.2条、第六条业绩承诺、第七条投资者的权利、第9.2条自动失效。如发生以下情形的,上述条款自动恢复效力:(1)目标公司上市或挂牌申请未取得股转系统或证监会批准的;(2)目标公司撤回上市或挂牌申请或终止(或中止)上市或挂牌时。
  如今,爱尚鲜花已成功挂牌新三板,陈荣与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中已不存在对赌及其他投资安排。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新三板挂牌股东出资操作实务
大神律师揭秘行业规则:要想挂牌新三板,请先把这九个坑填上!
花样对赌与股权激励详细案例(建议收藏)
“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在股权激励中的应用”专题讲座综述
股权激励项目中律师实务探讨(四)
如何构建私募股权基金的风控体系 -- 花样对赌与股权激励案例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