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建立一套适应新型产业加快发展的管理机制,打造一批“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综合体,以高品质空间吸引创新要素加快集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由市府办政策调研科统筹、市城乡规划局牵头,相关部门、镇街和企业密切配合,经过全面深入的调研、讨论、撰写和修改,并经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讨论同意,东莞市政府于2018年9月11日正式印发了《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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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办法》的导向、思路及相关主要条款,现解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