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学不断发展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临床诊疗工作对医学检验项目有着越来越高的需求,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即医学检验实验室)已经成为医疗机构中不可缺少的一支队伍,为各类医疗机构及患者提供医学检验及病理诊断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组织制定了《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指出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流程规范,保证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不受不当因素影响,不出具虚假或不符合规定的检验报告。但近年来不少医学检验实验室因为违规出具检验报告相关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2000元至70000元不等,不良执业记分4分至6分不等。 1 因违规出具医学检验报告导致 行政处罚的常见情况有哪些? 1.未经检测,使用其他机构的检测结果,以自己机构的名义出具检测报告。 2.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错! 3.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机构印章、资质许可标志或者检验检测人员签字。错! 2 检验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呢? 医学检验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医学检验报告或诊断报告内容应当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规定,至少应当包括: 1.检查单号、标本类型、临床诊断、检验方法、仪器型号、互认项目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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