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过渡期截止至2019年2月6日的)
福鼎城区超标电动自行车还能上路行驶吗?
这个备受市民关注的问题有了“回答”
1月28日
福鼎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延长城区
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
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2月6日
在福鼎城区集中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注意:过渡期结束后,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城区
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
鼎政〔2019〕1号
为规范我市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实现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平稳过渡、限期淘汰,特发布通告如下:
延长我市城区已登记挂牌的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过渡期,延长期限为1年,期限截至2020年2月6日。
过渡期结束后,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
是不是很兴奋
小伙伴们速速奔走相告吧!
当然啦!交通安全更要时刻关注哦~
小编温馨提醒大家骑乘电动车时应做到:1
驾驶人必须年满18周岁,驾乘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头盔。2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不得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3应当按照规定悬挂临时号牌并随车携带临时行驶证和有效身份证明。4选择非机动车道、靠右侧通行。5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但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30公里的,不得超过该限制时速。6通过交叉路口,有交通信号的,应当遵守交通信号;没有交通信号的,应当减速慢行。7应当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正确使用灯光,不得逆向行驶,不得突然猛拐。8超标电动自行车载人只限1人;载物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9应当在规定的地点有序停放;未设置停放地点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10不得安装遮阳伞、挡风被等影响交通安全装置。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福鼎交警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
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处罚事小,生命事大!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驾车安全规则,
才能保障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福鼎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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