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看来用人单位也太不仁义了,居然在员工离职时,帮助开一张证明去办理失业金,也会百般为难。这其中的缘故究竟是什么呢?为此我将细细为题主道来!
①、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交满1年失业保险金,而且还不能有任何欠费不良记录,这是最最根本的条件,如果没有交缴失业保险金,一切都别想了!
②、辞职非你本意,而是用人单位将你辞退,让你失业;否则你主动辞职是不能领取的。
③、失业人员办理了失业登记,并领取了失业登记证。
而题主的离职证明中,在离职原因的填写上只能是“非本人提出离职”,你知道这句话有何重大的意义与影响吗?
这句话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要为题者支付经济补(赔)偿金,你说用人单位会心甘情愿的给你开离职证明吗?他还敢给你开吗?所以用人单位不想给题主支付经济补(赔)偿金,而题主又想领取失业金,这无形之中就构成了一对矛盾冲突。
只有当题主主动提出离职申请之后,用人单位才不会为你的离职而支付任何的经济补(赔)偿金,因此在给题主开具离职证明的时候,那么他也只会在离职的原因一栏填上:员工主动辞职。
但是题主拿这个离职证明,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因为这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非本人原因导致的失业。
其实题主向用人单位提出开具离职证明,领取失业金,也就是间接要求用人单位主动来解除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从而证明用人单位的过错行为。
只要是这种情况,那么用人单位必须要为题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想想看公司可能为了你想要领取失业金,开出一张有可能让公司为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离职证明吗?
所以,题主要想领取失业金的离职证明,就成了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证据,这没有哪个公司甘愿冒着这种风险而替员工开具证明。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真的应劳动者的要求,开具这种领取失业金的离职证明。一旦某一天泄露,可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会背上一个骗领失业金的罪名。
这更是用人单位不愿意面对的结果!
用人单位不给题主开具“非本人原因”的离职证明,既可以避免给题主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可以避免一系列的法律风险,从而确保自己的利益!
用人单位不对题主上班进行任何考勤,那也没关系,题主自己做好上班考勤记录,最好是用手机拍照或者是摄像,并做好相关证据的保留。
然后题主该干嘛就干嘛,按照公司的规定按时上下班。只要题主坚持到一段时间之后,可能公司会进一步采取逼迫的手段,例如不安排工作,不给题主工作的办公桌椅,或者是对题主进行调岗降薪处理。
如果公司不安排工作或者撤掉相关的办公桌椅,那么题主依然每天到公司按时上下班,并做好自己上下班的相关记录。
如果公司给题主进行调岗降薪的处理,那么题主可以向领导提出申请,要求按照原来的合同执行。而且将相关的申请材料交给领导,同时将相关的申请电子邮件发给领导。这一些材料也需要题主自己妥善保留。
只要这些材料收集齐全之后,就可以在以后的裁决或起诉中起到有效地证明。
做好这些材料的收集,可以有效的证明题主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成立,从而为后面申请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赔偿金做准备。
①、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
②、如果用人单位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处理。
③、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处理。
一旦题主取得了经济补偿金,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应该为题主开具“被迫离职”的证明,这样题主不仅可以获得领取失业金,而且还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
所以,题主现在必须要仔细收集好用人单位,逼迫员工所采取的一些违法的证据材料,尽可能做到详细而全面,这样才能确保题主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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