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的救助不作为,是否应定为故意...
过失致人死亡的救助不作为,是否应定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两者之间,行为和结果的认定基本一致,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的主观认定,主观认定本身就有比较大的模糊空间,这就需要用辩证的方法去对待。
主观认定的重要依据是:犯罪主体对行为后果的期望性;也就是主观希望发生这样的结果,也可以引申为:对可能导致预期结果发生的救助行为采取不作为,进而导致期望的结果发生。
通俗的说就是,因为我没有预见导致被害人的受伤并且可能死亡的时候,我因为主观希望他死亡而放弃救助,结果导致了他必然死亡。在这里实际让我的期望是他死亡,我的主观意识和结果实际是一致性的。
综上,个人赞同在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中有救助不作为时,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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