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贵港职业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高专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高〔2000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条  本职责中的教学管理人员,主要是指担任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实习实训中心人员、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秘书及学院其他有关教学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全体教学管理人员应自觉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对教学管理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四条  任职资格。教务处处长必须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系(部)主任及教研室主任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讲师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其他教学管理人员一般应具有专科学历。教学管理人员一般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

第五条  教学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岗位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

(二)熟悉教学规律,了解教学各环节的工作,善于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具备较强的从事调查研究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运用计算机辅助完成自己的岗位工作。

(五)具有撰写调查报告、研究论文和工作总结的基本功。

(六)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第三章   教务处人员岗位职责

第六条  教务处处长、副处长是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主持教务处工作的负责人。

第七条  教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教务处全面工作。

(二)起草文件。负责上级文件的处理、落实、检查工作;起草教务处有关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等文件。

(三)工作安排。制订教务处工作计划,做好总结,完成报送工作;制定每周工作计划;向领导请示汇报部门工作,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专业建设与评估。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发展计划;组织各系(部)做好新增专业(含方向)的设置、论证及申报工作。做好专业和课程建设的评估工作。

(五)负责组织召开教务会议或专题工作研讨会。

(六)负责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建办公室业务指导工作。

(八)负责教务处工作人员管理、考勤、考核工作。

第八条 教务处副处长(一)岗位职责:

(一)教学工作。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指导编制学期教学任务书、选修课授课计划、课程表,组织教学工作检查;加强与各教学单位的联系和通报有关教学信息,统计教学工作动态数据上报。

(二)教学运行管理。组织各教学部门制(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实践大纲,审核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新课程开设申报计划,审定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实践环节计划;负责课程的调度;协调实习工作安排与检查工作,组织师生参加院外各种教学竞技比赛活动;负责全院教学工作量的审批。

(三)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组织人员深入课堂听课,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全院性研究课活动,组织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竞赛活动。

(四)起草文件。负责组织各教学部门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起草教务处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指导建立、收集和整理教学管理档案。

(五)教学改革。做好全院教学改革调查工作,负责制定教学改革计划,开展教学改革经验交流活动及做好总结工作。

(六)其他工作。完成学院领导及教务处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教务处副处长(二)岗位职责:

(一)教务管理。负责校历、作息时间表制订;做好教室的安排、调度工作。负责本处所属场、室及物品的安全工作。

(二)起草文件。负责有关文件的处理、落实、检查工作;起草有关教务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教学档案管理。指导各教学单位建立、健全教学工作档案及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协助人事处落实教师进修培训工作。

(四)教材管理。负责教材的征订、印刷和供应工作;组织全院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撰写和教材使用的审定工作。

(五)学籍及成绩管理。负责指导学籍管理与学生毕业证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学院和各教学单位的考务工作。督促各系(部)建立试题库、试卷库;统计分析学期考试情况,汇总学生考试信息。

(六)其他工作。指导网上发布有关教务处信息;完成学院领导交办及教务处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教务处干事岗位职责:

(一)教务干事(一)岗位职责。

1.教学调度

1)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落实教学任务;负责教学进程表的编制及调整,负责教学任务书的编印、课程表的编排及调整,并做好全校性选修课的开课工作;

2)负责教师调课、代课手续的办理;每学期将教学调度及有关运行材料汇总存档;协助做好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

3)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2.教学检查和评估

1)做好教学检查准备工作,不定期检查教师出勤情况;

2)做好全院性研究课的上课、听课人员的安排和评课表的分发、收集、统计、存档等工作;

3)负责教学检查评估有关数据的汇总与统计,做好学生评教的统计工作;

4)做好教学工作会议记录工作;做好每月教学管理情况的小结和教学信息网页更新与发布工作;

5)收集、汇总和初审教师教学奖励申报材料。

3.教学档案管理

1)负责做好教务处教学大事记录工作与教学档案归档与保管;

2)协助领导做好教学文件的建设工作;

3)按照规定,办理超期保管期限的文书档案、资料的销毁工作;收集、汇总和管理教师工作量登记卡和教师业务档案。

(一)教务干事(二)岗位职责。

1.教材管理

1)负责组织各系(部)制定教材使用计划和教材订购工作;

2)负责教材的展示、验收、入库、保管、分发和平时追订、回退工作,做好全院教材配备、选用情况统计和检查工作;负责教材使用分析研究工作;

3建立规范的教材库存帐目,定期清点库存;

4做好学生教材的结算工作,并向学生公开公布结算账目;

5)负责全院教材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教材库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全院教材建设的内外勤联系工作。

2.教务管理

1)负责教务处通知的印发、抄写、公布和存档工作;

2)负责教务处的各种来电、来访、咨询工作;

3)负责做好每月的教务工作小结;

4)负责收集教务管理信息,做好教务网络信息的制作、更新与发布工作;

5)负责教务处物品、设备管理和添置工作;

6)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教务干事(三)岗位职责。

1.考试组织与安排

1根据教学计划汇总全院各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的考试科目,编制全院性考试科目、时间、巡考、监考安排表,监督、检查各系(部)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安排工作;

2)协助教务处领导组织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做好每次考试的考务工作和教师考务工作量统计;

  (3)负责考试试卷的收集和付印等工作;参与全院考试试卷的分发、装袋、存放和有关考试资料存档的工作;

4)负责协调考试及补考有关的工作。

2.成绩管理

1)负责全院成绩管理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成绩录入工作;

2)负责指导各系(部)成绩的计算机录入、管理、收集各系(部)成绩磁盘,收集汇总各种成绩,协助编制各种成绩汇总表、统计表和分析表;

4)审核各系(部)学生历年成绩登记、打印毕业生历年成绩表和办理历届毕业生的成绩证明;

2.教务工作

1)负责教务处收发文登记,文件催办和印章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办理超过保管期限的文书档案、资料的销毁工作;

2)负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权限分配、使用功能的开发、数据的安全、日常管理及维护;

3)协助完成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4)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干事(四)岗位职责。

1.学籍管理

1)负责新生学籍建档、立卡等工作,并按要求进行电子注册;

2)负责按工作流程办理学生退学、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等学籍变动的相关手续,并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备案;

   4)负责学籍卡的登记管理和有关信息的补充及存档工作;

   5)组织毕业学生的电子摄像、信息核对等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毕业生电子注册有关数据等;

6)负责办理学生毕业(结业、肄业)离校手续的相关工作并办理核发毕业(结业、肄业)证书;

7)负责教学管理软件中学籍管理模块的管理,及时导入学生名单,对离校学生及时作出处理;

8)做好与学籍管理有关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2.教务管理

1负责做好每月学生变动统计工作;

2)做好教务处、室清洁卫生工作;

3)负责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库(教务处部分)填报、更新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3.学分制系统管理

1)负责学院学分制系统操作、管理和维护工作;

2)协助学分制系统上学生成绩的管理。

第三章    实习实训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   实习实训中心为管理全院教学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性教学工作的教学管理机构,并在学院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实习实训中心主任、副主任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管理学院实习实训工作的负责人。

第十二条  实习实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主持实习实训中心全面工作。

(二)负责指导系(部)开展实习实训工作。

(三)负责指导系(部)开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实践教学的管理规章制度、教学文件,并督促执行;指导完成有关业务报表的统计、编制、上报和下发。

(五)负责指导系(部)技能训练的组织管理与考核工作、职业技能资格证考试组织工作、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站)的建立与管理工作等。

(六)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织工作、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报名、教师资格证办理工作。

(七)负责体育、音乐、美术教学设备设施的规划、购置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教学设施、教学仪器设备租借审批。

(九)负责实习实训中心人员的考勤、考核、学习和培训等工作。

(十)完成主管院长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实习实训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校内实训基地(实验室)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负责教学仪器设备设施规划、购置、入帐、统计、管理工作。

(三)负责图书馆图书的购置和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大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物流专业资格证等考试组织工作及其它有关考证考试组织工作。

(五)负责实习实训中心的卫生、消防、安全工作。

(六)完成学院领导、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教学督导员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  教学督导员是在科研督导处领导下负责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检查、监控与督导的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教学督导员的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全院课堂教学、实验、实训教学等听课检查、指导工作。

(二)调阅授课教师教学资料,如授课教案、教学资料、授课计划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专职督导员每周听课时间不少于4课时;兼职教学督导员每周听课时间不少于2课时。

(四)向教学管理部门反馈课堂教学信息、教学质量、事故问题,对新教师、新课程的教学工作提出建议。

(五)协助教学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形成检查总结材料。

(六)按时参加督导室工作例会及师生座谈会,收集和反馈师生对学风、教风、校风等方面的意见。

(七)进行专项调查和研究,为学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八)参与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相关教学的评估工作。

(九)参与教学督导室、督导组组织的教学督导信息整理、分析、总结,参与教学督导简报编辑出版。

第五章   系(部)主任岗位职责

第十六条  系(部)主任、副主任是在主管院长领导和院属管理部门具体业务指导下主持系(部)日常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第十七条  系(部)主任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系(部)教学、科研的管理工作。

(二)根据学院专业建设总体规划,拟定本系(部)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指导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的自评工作。

(三)负责审定(修订)本系(部)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其他教学文件。

(四)负责审定本系(部)所属课程教材的选用、编写意见。

(五)本系(部)各班级教学进程的编制、负责本系(部)教学环节的检查工作。负责本系(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五)严把本系(部)教师命题、阅卷、评分的质量关,负责本系(部)所属课程的考务工作。

(六)负责审定本系(部)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方案,审定本系(部)日常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负责建立本系(部)校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参与相关教学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七)负责组织本系(部)教学科研的申报工作,负责督促本系(部)教学科研工作的实施。

(八)负责审定本系(部)教师教学工作量上报材料。

(九)协助人事处做好本系(部)任教师的业务指导、年度教师进修、培训和考核工作,

(十)完成学院领导和院属管理部门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系(部)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协助主任组织实施本系(部)教学、科研工作。

(二)负责学生管理工作;拟定本系(部)教风、学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师德教育工作计划;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三)负责组织本系(部)的新生报到、校外实训实习和毕业生离校工作,协助招生就业处做好本系(部)的招生就业工作。

(四)协助财务室做好学费的收缴和助学金、奖学金评定、上报工作。

(五)负责本系(部)所属场、馆、室和资产的管理和安全工作。

(六)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  教研室主任是系(部)二级教学管理负责人,在学院领导下,协助系(部)领导做好本教研室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积极参与系(部)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

(二)根据系(部)安排,分配本室授课任务,组织本室授课计划的拟定并负责审核。

(三)检查本室教师的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辅导答疑等教学环节和教学质量情况。

(四)检查本室实验、实训、实习的落实完成情况。

(五)组织本室考试命题、流水阅卷,并负责试卷的审核。

(六)负责本室的教材建设工作,提出本室所用教材的选用意见。

(七)审核本室教师的调(代)课。

(八)参与教学计划的制订、修订,组织编写教学大纲。

(九)负责本室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整合、删减、更新。

(十)负责安排本室新教师的指导教师,组织拟定新教师指导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提供本室师资培训及进修计划。

(十一)负责制定本室学期工作计划,组织安排教研活动,完成教研室工作总结;负责本室教师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二)负责本室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实习计划、安排、优秀实习报告、总结、学生作品、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

(十三)在换届时办理交接手续(包括教研活动记录、各种资料)。

(十四)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工作。

第七章  系(部)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第二十一条  系(部)教学秘书是系(部)主任组织、管理本系(部)教学工作的助手和参谋,是所在系(部)与教务处沟通的主要联系人。

第二十二条  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一)协助系(部)主任根据教学计划制订、汇总各专业的学期开课计划,制订教学进程、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及时报送教务处。

(二)协助系(部)主任组织本部门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法研究及示范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为本部门教学改革提供调查研究资料。

(三)协助系(部)主任做好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工作以及各种报告、总结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协助系(部)主任组织教学检查、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整理听课记录表以及撰写教学检查总结报告等工作,定期向教务处汇报检查情况。

(五)负责本系(部)所属课程的考务工作。

(六)负责学生补(缓)考成绩的录入工作,负责本系(部)所属课程成绩的复核和检查,负责收齐学生成绩登记表及考试成绩分析表。

(七)负责向教师发放课程表、考试安排通知单、教师日志等教学用表,受理教师调(代)课。

(八)随时了解、掌握教学工作情况,及时向系(部)主任报告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九)负责教学管理文件、制度和教学基本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保证教学基本数据的准确。

(十)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复核、整理及上报工作。

(十一)保证教务管理系统系(部)端口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

(十二)接受本部门领导和教务处的业务指导,完成系(部)主任和教务处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七章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第二十三条  实验室主任是在实习实训中心指导下管理基础课教学实验室的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组织编制本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工作计划、仪器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根据学院下达的教学、科研等任务,制订具体工作安排,保证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顺利进行。

(三)负责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研究提高实验室的投资效益。

(四)领导本室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监督、检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负责对本实验室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五)负责建立健全本实验室的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检查,做到帐、卡、物相符。

(六)负责建立设备维修记录卡和修理帐目,督促、检查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状况。

(七)严格执仪器设备的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八)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安全、卫生责任制,定期检查安全、卫生状况。

(九)领导搞好本室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做好工作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十)完成领导和主管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

第八章  教学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要求

第二十五条  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工作要求是: 

(一)认真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和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记录,不随意推诿和拖延。

(二)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和本部门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秉公办事,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严格成绩管理、毕业管理。

(三)保证提交或呈报的总结、报告、报表、数据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教学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与教育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五)按时上班,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教学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对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出现重大失误的教学管理人员,按《贵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差错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职责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职责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衡阳技师学院经贸系近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学校教务处具体岗位职责概述
教务处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高校行政管理岗位职责
分管教学副校长(或校长助理)岗位职责
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