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认为:写小说就是写语言,语言是一种文化积淀。
每一次在读汪曾祺的小说时,就感觉他的语言像素像属于是有生命力的,有一种文人的气息在其中。
汪曾祺的语言当中蕴含着魏晋之风,他特别崇拜归有光。遣词造句当中,都有一股古风究道的神韵。
“写风光多则写意境。写人物则极富情致。写市井街头则多用俚俗之语。写文人学子则杂以少许文言。”每一次读他的小说都能够感受到,文中有诗,诗中有画。
就拿今天读的小说《塞下人物记·说话押韵的人》这篇文章。文章当中的一个看门的老头,别的不会说话就是押韵,张口就是韵文儿。
汪曾祺说:“莫里哀喜剧里的努尔丹说了四十年散文,此人说了六十年韵文。”王正奇还特别的吧,这个老头押韵,是如何押韵巧妙的写了出来。
三顿饭一顿两吃碗,
两顿饭一顿吃三碗。
算来算去一边儿多,
就是少抓一边儿锅。
汪曾祺的文章,也随着这老头押韵了起来。
在汪曾祺的文章当中,诗歌形式的内容还有很多。《天鹅之死》是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一篇。他用现代诗歌的意向和生活当中的场景,结合在了一起。写成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天鹅的故事。一个关于喜欢跳天鹅湖的故事。
汪曾祺很注重意境美,他也拥有着极高的审美意境。因此在他的文字当中,他会用形象色彩,等各种功能表达他眼中的世界,让人们感受更广博的美感。“其全身的智慧,灵动的能机,卓绝的理念,具有开启人类永远的意义。”
简而言之,汪曾祺的“一庭春雨,满架秋风”就已将一切的美都包含了这八个字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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