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统治阶级在任何时候都要表现他们的威严,就算是小小的七品县令也不例外。单看看县官的一次公务外出,便可见一斑。
如果县官因公务需要出衙门,先由当差的传下边侍候。一声喊叫后,县衙内三班六房齐集鹄立大堂之下,执事仪仗队伍排列在大门之外,4个轿夫迅速把蓝呢大轿抬到大堂中间,等县令出来。
鸣锣开道泥佣
等听到里面大声传呼“大老爷出来啦”,于是大堂上左边鸣鼓右边击板,衙门内全体衙役齐声呼喊示威。等县官上了轿,队伍最前方鸣锣开道,两行带红帽穿皂衣的人打着旗牌执事跟着开道锣前进,队伍最后是拿着挟杖和提绳的衙役们。
轿前1人手持红伞,轿子两边各跟2名护卫,护卫们手扶轿杆带刀保护,书吏差役门紧紧跟在轿后,不得远离。听见锣响和喝道声,行人必须早早的让开道路,侧立两旁,严禁大声喧哗。
如果遇到有挡道横行轿前的人,则立时驻轿,将挡道者抓到轿前连打20个大嘴巴(打脸的刑具形如鞋底),必须打得脸肿嘴歪,血流齿落。如遇到拦轿喊冤的百姓,则会押随轿后回衙审讯。
回到县衙大门外后,执事人等依次以倒卷帘式进衙门,轿子抬到大堂,周围所有人员全体肃立,等待县官下轿,衙役们连声呼喊“威”,并鸣鼓击板。一直要等到县官走进后院内宅,才算伺候完毕,众人才能散去。
清朝品阶最小的县官们偶尔因公外出,就得有这么大的排场。看见,封建社会时所谓的“亲民之官”,只是一句鬼话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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