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朝九晚五、上5休2的工作制度,是个很铁的“铁饭碗。”公务员的时间既规律又比较空闲。因此,不少人就想利用这些空闲时间,去发展第二事业,做兼职,来提高收入。
确实,公务员,它是现在社会大多数人都想竞争的一个岗位。人们眼里的公务员,是工作稳定,待遇好,薪资令人满意的一个不可挑剔的职位。
那么,到底什么事公务员呢?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也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专技、工勤三类岗位人员。
还是国有企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单位从事管理、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更是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的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由国家财政全额拨付工资收入的聘用人员。
在大家眼里,或许公务员是无所不能的,但事实上并不是,现在我们来看看他们不可为的事。
1.公务人员不可以入股开公司,公务员是不可以开公司、从事三产,参股做生意的,对此《公务员法》有明确规定。
对于公务员,原则上是要求一人一职。一人一职,保证公务员能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一人多职就会出现多重职务关系和多重身份,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矛盾和紊乱。
2.公务人员不可以兼职。《公务员法》第42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本条是关于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的规定。公务员是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理当全心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一般不应在机关外兼任其他职务。
同时,《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十六种违纪行为,其中第十四条就是“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如确因工作需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否则,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可以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公务人员不可以开店。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能经商,也不能从事其他的兼职工作,若是要从事本部门以外的企业内工作时,则需要有相关的部门给予批准,而且公务员在这些单位里,不能有任何报酬,否则要进行处罚等。
4.公务人员不可以办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了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公务员从商会有利用职务之便扰乱市场的可能,甚至可能会借生意之名,行贪污腐败之实。因此公务员也不得入股或合伙,一经查实,轻则退股、批评教育;重则开除公职。
当然,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务员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违反了《公务员法》的行为,但是过错又没有达到开除处分标准的,可以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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