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中央国家机关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新增云计算服务,删减传真机、电视机、车辆租赁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会议服务等5个项目,明确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中不能包括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调高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原120万元以上调整到“200万元以上”;各部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项目由原“50万元以上”调整到“1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由原“60万元以上”调整到“12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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