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一个奥匈帝国,变成如下众多国家: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1993年再分为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国家)、匈牙利、南斯拉夫(1991年至1992年间再独立成马其顿、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塞尔维亚和黑山)。另外,原奥匈帝国的部分领土,又被分别并入了罗马尼亚、波兰和意大利。
为什么分成这些国家,当时的原则是,民族自决与自治。但是,奥匈帝国多年征战、兼并、出让领土的历史,让这一大片土地上的民族问题和疆域问题,复杂又纠结。所以,在国土的划分或者合并上,本无万全之策,加之草率,为后来埋下了许多隐患。如匈牙利,1849年曾建立独立的共和国,有完整的疆域和管理机构,1867年被并入奥匈帝国。一战后再次独立的匈牙利,疆域与1849年时有很大不同,丧失了原人口的一半和原领土的70%。所以,它和奥匈帝国一样,也是被肢解的。加上奥匈帝国时期的工业、农业、交通和通讯、国防、科研与教育资、市场资源,均不可能平均分配切割,再加上后来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等问题,于是才有后来的一系列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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