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留言的时候,看到了一位妈妈说,她冲动打了孩子两下,结果孩子哭了整整一个下午,怎么哄都不行,孩子后来哭累睡着了。她看着孩子,心里很愧疚。
跟她详谈之后才知道,原来,前几天婆婆有事回老家,她的3岁儿子俊俊没有人照看。无奈之下,她就把孩子带去单位。
午休的时候,大家在茶水间吃饭,看到这么乖,还会背唐诗的小孩,就过来逗他。
比如“你妈妈不要你了,把你送给我,晚上你和我回家。”
“来,背几首唐诗,阿姨给你糖吃。”
虽然,俊俊妈在旁边看着他们逗弄自己的孩子,有些话让她不舒服,但是心里又觉得别人是因为喜欢才会这样,再加上小时候也是这样被逗过来的,所以就没有阻止。
后来,有一个男同事抢了孩子的玩具车,把手举高了,让孩子去拿。
俊俊一开始还会踮起脚尖去够玩具车。后来一直拿不到,心里就着急了,发出嘤嘤声对那位男同事横眉怒目,甚至有动手的趋向。
俊俊妈赶紧说:俊俊,叔叔和你开玩笑呢!不可以不礼貌动手打人哦。
话音刚落,就看到孩子随手抓起桌子上的一个玻璃水杯,向同事砸过去,正中同事的脑门。
当时她在旁边看到,吓坏了,赶紧过去看同事有没有受伤。
确定同事除了额头破皮,没其他大碍后,她转头看着孩子,突然气不打一处来,当然也害怕同事和孩子计较,就动手打了孩子两下。
孩子当下就情绪崩溃,一边哭一边伸手锤她。
她担心吵到其他同事,就请了半天假带孩子回家。
孩子一路上都在哭,嘴里念叨着“妈妈坏,我不爱妈妈了”,到家后也一直哭,她怎么哄他都没用。
哭了两个多小时后,孩子哭累了,才窝在她怀里睡着。
俊俊妈最后问我:你说我当时处理的方式是不是不妥,会不会对孩子造成什么心理阴影?
说实话,看到这种情况,我心里五味杂陈。
既替孩子感到委屈和愤怒,又万分指责这些毫无顾忌逗弄孩子的大人,当然更埋怨对孩子年龄特性不了解,而没有及时保护、理解孩子的家长。
俊俊妈的情况相信不少家长都遇到过。
很多时候,孩子被“逗弄”时,都会发脾气,比如吐口水、骂脏话或者动手打人。
这时,很多家长都会责怪孩子不懂事、没礼貌。可是孩子错了吗?
大人在被戏弄时都会火冒三丈,更何况一个情绪管理能力尚未构建的孩子!
对于5岁内的孩童来说,他们的安全感几乎全部建立在父母的爱上。
“你爸妈不要你了。”对于分辨能力低的孩子来说,这句话的杀伤力不亚于直接给他致命一刀。
他会惊慌、会愤怒。
而这个年龄的孩子,又正处于建立自我意识过程,特别在意保护自己的东西。
所以,当俊俊的玩具车被抢走时,他的所有情绪就爆发了。
他感受到“侵犯”,但是三岁左右的孩子语言表达能力受限,于是,他只能利用手、牙、脚来进行反抗。
而当孩子在被戏弄后发脾气动手打人时,聪明的家长应该是先处理情绪再处理事情,而不是直接教育孩子道德素养!
拿俊俊的例子来说,当时的俊俊妈在确定同事没事之后,第一步,应该先察觉孩子的情绪,站到他的角度,知道他生气的原因,并帮助孩子表达出来;
第二,接受孩子的坏情绪,表示理解他;
第三,在处理好孩子的情绪之后,再教育孩子,即使生气,也不能动手打人;
第四,替孩子向同事道歉。向孩子亲自示范处理这种冲突的做法;
甚至,还可以以孩子的口吻,委婉表达,孩子会这样也是事出有因,希望叔叔阿姨们以后不要开这种玩笑等。
尹建莉说:事关孩子的事情没小事,在大人眼里是小事,在孩子的眼里却是大事。
如果家长对这类事情不引起重视,没有给孩子做好疏导,孩子就极有可能会出现品德方面的缺陷。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有人“逗”小孩。
从教育角度来讲,“逗”孩子玩是一种德行教育。
然而,我们平时常见的“逗”,事实上更多是“戏弄”。
“逗”孩子,是把快乐建立在孩子之上,以孩子的快乐为前提。
而“戏弄”,是利用孩子的幼稚来逗大人开心,而让孩子感到羞辱、担忧、失落、甚至恐惧哭泣。
很多人总觉得“孩子小,不懂事,一会儿就忘了!”
殊不知,这种做法不但不会让孩子忘记,还会导致孩子安全感消退,恐惧感滋生,甚至给孩子造成终身阴影。
1984年,心理学家Malrtha L.Picariello曾做过一个关于儿童记忆的实验,参与实验的都是同一所幼儿园3-4岁的小朋友。
在老师的配合下,实验人员制造了一场“假”火警。孩子们纷纷“逃”了出来,并看着消防叔叔进进出出。后来,有人告知孩子们,是因为有人做爆米花触动了警报。
在7年后,实验人员找回了这些孩子,发现3岁的孩子,有几个能想起来;而4岁的孩子,大多能回忆完整。
这也就说,3-4岁后的孩子都有长期记忆。
正因如此,著名教育家丘吉尔才会提出:在面对孩童时,开玩笑尤其应当慎重,不能随心所欲。
有人或许会说:好,那我不逗3岁后的孩子,我逗1-2岁的孩子,总可以了吧?
不好意思,不行。
美国脑筋化研究专家麦克莱研究发现,尽管3岁前的孩子,因为前额叶皮质未发育成熟,无法把遇到的事情变成情景记忆存储。但是,有两种情况除外。
A、食物匮乏、饥饿;
B、危险和意外;
有些小孩子对物质会表现出占有、自私的态度,怎么教育都很难去分享,很大因素就是在婴儿时期被抢食物逗弄,或者大人不给饥饿的孩子喂食造成的。
很多时候,大人觉得“好玩”,认为孩子急一下,哭一下,过一会就没事。殊不知,这会让孩子感到不安、不被尊重,自尊心受损,或让孩子恐惧社交,对他人不信任。严重的,还会给孩子的生命造成威胁。
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说过,有着污染的记忆是一种毒药。
所以,请别随便逗孩子,特别是3岁后的孩子。
前段时间,郑州一5岁男童被隔壁邻居逗喝酒,结果孩子酒精中毒,出现满脸通红、不省人事且不停呕吐咖啡色胃液。
所幸孩子抢救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很多大人在逗小孩子方面,因为缺少教育常识和安全意识,根本就没有分寸感。
而对尚未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孩子来说,这些大人简直就是一场人生灾难。
轻则让孩子心灵扭曲、经受一场身体磨难,重则直接丢掉性命。
所以,作为孩子监护人的我们,在面对这些没有分寸感的大人时,一定要及时制止,保护好孩子,远离他们。
每个孩子都是独立个体,需要被尊重、被理解。
也希望那些喜欢“逗”孩子的人,可以明白,你所做的行为真的一点不好笑,甚至有些缺德:你正在伤害一条生命,破坏他人的一生。
禁:十大“逗孩子”行为
1、对小孩子说:你爸妈不要你了!
2、问小孩:你喜欢你爸爸还是妈妈?
3、不熟悉的人亲小孩或摸小孩的脸
4、把小孩子抛向上空再接回
5、弹男孩子的“小鸡鸡”
6、逗小孩子喝酒、吸烟
7、对小孩说:让你爸爸妈妈给你生个小弟弟小妹妹
8、对小孩说:你长得真丑,一定不是你爸妈亲生的,是从河底捡来的。
9、把小孩和其他小孩作比较,打压小孩。
10、抢孩子东西,诱惑孩子满足自己的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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