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持《慢性病门诊就诊证》如何就诊?
      2013年一季度门诊慢性病集中申请鉴定工作于上月结束,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慢性病门诊就诊证》(以下简称《就诊证》)持有人四万八千余名。《就诊证》的持有人数多,有很多参保人对慢性病补助的病种范围、就诊方式等存在不少疑问。昨日,记者就市民反映较多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梳理。
      如何在市内持证就医、购药
      持证人员在本市可以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和一家定点药店用于本人慢性病就医、购药。就诊时须持社会保障卡、《就诊证》,到选定医院门诊慢性病专用窗口挂号,交存《就诊证》,领取慢性病专用病历及慢性病处方。接诊医生会根据病情为你开具处方或相关检查、化验及治疗单等,并在慢性病专用病历上详细记录您的病程录。慢性病用药不得同时使用两种以上(不含两种)作用机理相同或相似的药品,一般一次就医用药不得超过15日量,必要时可延长至30日量,传染病和精神专科用药一次不得超过30日量。医生诊治完毕后,可以选择在医院拿药。须持社会保障卡在医院结账处直接刷卡结算(卡中余额不足时,也须刷卡,然后用现金支付)。
      取药后,请主动将慢性病病历、慢性病处方第二联、化验检查报告单等交回医院挂号处(或病历资料存放处),领回《就诊证》,以确保慢性病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及以后门诊慢性病正常就诊;你也可以交回慢性病病历,持《就诊证》和慢性病处方到你选定的定点药店购药,凭社会保障卡在药店刷卡结算。药店对存在超剂量或处方书写不规范等不合规定的处方,有权拒绝调配、销售。必须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其他人员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方可调配、销售,购药后,你的处方将由药店留存。符合慢性病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实行即时补助,病人只需自付个人应该承担的费用。
      三类特殊情况咋处理
      外地探亲
      门诊慢性病持证人员到外地探亲、旅游或出差超过30日以上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治医生书写用药剂量(普通探亲不得超过3个月剂量,出国带药不得超过6个月剂量,不得跨年度带药),并在处方上注明原因,医院医保办审批备案,在处方上加盖医保办审批章后,可以从定点医院带药。报销时须向医保办提供相关证明,如探亲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探望人所在单位)探亲证明、旅游证明或单位出差证明、出国护照复印件等,由医保办留存。
      异地安置
      凡已办理异地安置或长期异地居住就医手续的我市慢性病持证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慢性病诊在居住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600元以上的,凭门诊病历、发票、处方、检查化验告单、《就诊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在医保中心3号窗口申请补助。
      市内转院
      慢性病持证人员如因病情确需转市内上级医院检查或治疗的,须由患者选定的慢性病医院医保办审批后方能转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原选定医院负责结算补助;如所需的慢性病药品在本人选定的医院和药店都缺货情况下需要外购时,由医院医保办和药店医保办负责人在处方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外购,然后凭正规发票到选定的药店进行结算补助。
      涉及以下35个病种
      1、高血压;2、肺源性心脏病;3、风湿性心脏病;4、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5、甲亢;6、股骨头坏死;7、慢性纤维空洞性肺结核;8、精神分裂;9、重症抑郁症;10、躁狂症;11、子宫内膜异位症;12、冠心病;13、干燥综合征; 14、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15、运动神经元病;16、硬皮病;17、皮肌炎;18、支气管哮喘;19、克罗恩病;20、视神经萎缩;21、肾病综合症;22、真红细胞增多症;23、重症肌无力;24、脑出血、脑梗塞;25、慢性肾炎;26、糖尿病;27.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8、慢性活动性肝炎;29、肝硬化;30、帕金森氏综合症;31、血友病;32、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33、人工器官移植术后;34、系统性红斑狼疮;35、再生障碍性贫血。
      你问我答
      市民刘女士咨询:母亲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现患有冠心病,该如何申请办理《就诊证》?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回复:我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想要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就诊,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有明确诊断结论的诊断报告到鉴定(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办进行申请登记,按指定时间参加医疗鉴定,达到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助病种指征的方可办理《就诊证》,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
      市民夏先生咨询:父亲退休前一直在江苏工作,在当地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后,一直随儿女在蚌埠居住。现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慢性病,每月的治疗费用都要好几百元。像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在本地办理门诊慢性病就诊证?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回复:不可以。只有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达到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助病种指征的参保人员方可在本地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就诊证。门诊慢性病补助政策全国都有,夏先生的父亲可在参保地进行慢性病鉴定申请,享受当地的补助政策。
      市民高先生咨询:我有《就诊证》,当初办理时约定的定点医院为第一人民医院,现在想要更改定点医院可以吗?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回复:门诊慢性病持证人员如需要更改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的,可于每年12月5日至25日携带《就诊证》在医保中心3号窗口办理变更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本版征集
      哪些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是您平时最关心的呢?对于民生改善,您有什么好点子吗?作为普通市民,您想过参与报纸策划吗?
      本版向社会征集线索,市民可通过拨打晨刊热线4034444参与进来。稿件整理 刘霜 政策指导: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慢病患者可以不用天天往医院跑了?处方外配到底应该怎么做
扩散!武汉市重症(慢性)疾病定点药店增至50家!
首批3家医院互联网诊疗纳入武汉医保,网上看病也能报销!
热点访谈|集团公司社会保险部权威解读医保新政策!
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该怎样享受?
68家定点药店详细地址在这里!昆明市持有“特殊慢性病”就诊证的参保人可到店购药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