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最新更新

      不断提升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水平

      中共中原区委组织部

      近年来,中原区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针对区一级干部监督工作的实际,突出抓好干部选任工作监督这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拉长监督链条,拓展监督触角,做到了程序上全过程监督、范围上全方位覆盖,建立起了一套重点突出、运行规范的干部选任工作监督体系。

      一、突出重点,规范“一把手”用人行为

      在工作中,我们前移监督关口,从调整动议、初始提名、责任追究三个方面切实规范了“一把手”用人行为。

      (一)明确动议原则,增强干部选任的严肃性

      针对乡(科)级单位选任中层干部过于频繁、职数设置随意、选任程序不够规范的情况,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干部调整动议的原则,要求“一把手”动议干部严格做到“四准四不准”,即职位出现空缺需要充实,机构新建、撤销或职能有重大调整,需要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实施干部交流或其他需要启动的情况时准予动议;不准在本人即将调动时动议,不准临时动议,不准针对特定人选动议,不准超职数动议。今年2月,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部分单位的正职,两个月之后有4个局委对本单位的中层准备调整,我们认为调整条件还不成熟,做出了不予调整的批复。

      (二)规范初始提名,增强干部选任的民主性

      针对当前干部初始提名中普遍存在的提名权过分集中、提名程序很不规范的现象,我们从创新提名方式、规范提名程序入手,做到了“三个公开”。即公开提名信息,包括空缺职位、任职条件、提名时间、提名要求等。公开提名过程,规定大多数职位的提名,都要采取会议推荐的形式;对领导干部的个人提名,必须署名推荐。公开提名结果,规定在提名之后公示提名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林山寨街道在去年中层干部调整时,采取了“三公开”的初始提名方式,选任出了9名中层正职,17名中层副职,达到了“上岗者服众、落选者服气”的效果。

      (三)实行责任追究,增强干部选任的约束性

      针对当前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跑官卖官、带病提拔、违规违纪、失察失误等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们对“一把手”和班子选人用人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告诫谈话、责令书面检查、内部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自去年以来,我们暂停了3个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的中层干部选任;对群众来信反映2个违反规定程序进行干部调整的单位,查实后作出了干部任免一律无效的决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诫勉。

      二、健全制度,强化干部选任程序监督

      工作中,我们从建立健全事前审查、事中介入、事后备案三项制度”入手,使干部选任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一)实行审查制度,强化干部选任事前监督

      制定出台了《中层干部选任管理暂行办法》,把事前审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经环节,变事后检查为事前监督。规定区属各单位在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干部调整事项之前,必须征得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实施,凡未经同意的任免事项,一律无效。该《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共对全区19个单位235名中层干部选任工作进行了审查,对少数单位因为上报的干部选拔任用事项不符合有关规定退回重新考虑,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二)实行派员制度,强化干部选任事中监督

      为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我们实行了委派监督指导员制度。区委组织部在重点单位、选任的关键环节派人参加,及时发现和纠正选任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做好指导,加强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进一步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去年,区财政局、区计生委、区人劳社保局等12个单位以竞争上岗方式调整中层干部时,在群众推荐、差额票决环节,组织部均委派专人现场监督指导,充分发扬了民主,体现了民意,群众反映良好。

      (三)实行备案制度,强化干部选任事后监督

      我区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层干部备案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直部门(镇、街道)中层干部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在中层干部调整结束后,需将有关材料上报区委组织部审查;区委组织部及时召开专题部务会,从调整报告、拟任职干部基本信息、民主测评情况、党委(党组)讨论干部的会议记录等,研究审查备案程序,经审核把关后,各单位方能下发正式文件。自去年以来,我们召开中层备案专题部务会13次,全区有17个单位共156名中层干部履行了备案程序,在区委组织部进行了备案登记。

      三、创新手段,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我们以创新考核方式、创新选任方式、创新监管方式为突破口,实现了干部监督全方位覆盖。

      (一)创新考核方式,增强干部选任工作准确度

      按照“三化四贴近”要求,创新干部考核方式,全面推行重点工作考核、平时考核、年度综合考核等“三项制度”,注重在考核中发现干部、使用干部,进一步加大了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2007年以来,区委根据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对2个领导班子进行了诫勉,谈话告诫领导干部5人,对7名工作能力较差、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进行了调整,并对21名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工作作风实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了提拔重用。特别是对个别镇办党政一把手的调整,在全区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进一步激发了全区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创新选任方式,增强干部选任工作公信度

      按照“贴近实际、重在实践、旨在实用、务求实效”的原则,去年以来,我们探索实行了“三三差权制”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突破了传统干部选任方式的人为障碍,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任的社会公信度。“三三差权制”在干部推荐、考察、票决三个环节均采取差额和权重的办法,通过二次加权平均的方式,把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有机融为一体,既有助于避免高分低能,又有助于减少考察失真。“三三差权制”既克服了以往公选制度设计的不足,又保留了“四个差额”的优点,充分体现了干部选任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目前,我们采取“三三差权制”的办法选拔了8名委局领导班子副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创新监管方式,增强干部选任工作透明度

      干部监督不仅要靠组织部门积极履行职责,更需要各个承担监督职能部门的分工协作和密切配合,关键要形成监督合力。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对干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和信息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督查员、信息联络员的作用,定期听取他们对干部选任工作的意见,深入持续地对干部选任工作进行全方位、动态化监管。同时,注意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通过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干部选任监督的水平。

      2009年10月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山东泰安市泰山区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干部网络监督
让干部动议不再“神秘”
关于开展“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泰安畅通监督渠道 搭建“四位一体”干部监督平台
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调研报告
在职级晋升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