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土地有偿制度是指政府给予农民部分补偿,农民将自己手中的土地出租或者出售给政府,放弃自己手中的土地使用权,将权利转交给村集体或者将手中的土地出租给承包商,让农民逐步的退出土地承包制度。
将自己的土地有偿退出,农民能获得多少赔偿呢?
各地对于土地补偿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补偿标准,例如江苏地区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的补偿为每亩2.7万元,在四川地区,四川某地的土地退出补偿金额为每年给予退出的每户农民每年1000元的补偿。共计补偿30年,而在西南的重庆的地区,其试点县每亩退出机制补偿款为1.4万元。
已有100多处地区试行
为什么不在全国推广呢,这是因为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东部地区经济发达,人民长期从事二产或者三产,农村耕地荒废严重,而在我国的西南地区,由于产业结构不佳,人口流失多,很多农村的耕地也无人耕种,而在东北地区,地广人稀,机械化农场制度发达,而且各地的土地补偿款不同,具体细则还需要不断优化。
总结
虽然承包制逐步退出,但是其在特定时期对中国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力,但是社会在不断变化,我们要根据社会的发展不断变革自己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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