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有人根据杜甫“速宜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逼仄行》)的诗句,说唐代的酒价是三百枚铜钱一斗。其实,杜甫这里可能是沿用前人成语,北齐卢思道已经说过“长安酒钱,斗价三百”的话。《新唐书·食货》关于酒价有这样一些记载,唐代乾元之前一直不禁酒。乾元元年(758)京城酒价很高,肃宗李亨因为当时皇家粮仓正缺少贮藏,就禁止京城酒家酿酒,等到麦子成熟时再开放酒禁。第二年闹饥荒,又禁止酒家酿酒。广德二年(764),规定全国酒家按月向官府纳税。建中元年(780),此规定取消。三年,又禁止百姓酿酒,但是,为了筹集军费,政府设立酒厂酿酒出售,每斛收三千钱。也就是说,每斗三百钱,跟杜甫所说的一样。这种酒肆是由官府经营的,各地的酒肆都由州县统一管理,当时是不允许私人酿酒出售的。不久,考虑到京城是四方辐辏之地,不便禁酒,就取消了禁令。贞元二年(786),再一次在京城、京畿实行酒禁,全国各地官府设厂酿酒,每斗售价一百五十钱。元和六年(811),取消京城官府酒肆,实行专卖制度,对酒家进行抽税。大和八年(834)取消京城专卖制度。昭宗李晔(889—904在位),因为用度不足,一度恢复了专卖制度以解决军费。
从这一段叙述可以看出,即使是同样的酒,唐朝的酒价也发生过很大的变化。加上不同质量、不同品牌的酒,价格就很难一概而论。坦白地说,唐朝各种酒的价格,我们是不甚清楚的。
不论酒价如何,对于嗜酒的落魄诗人而言,饮酒总是一项不小的开销,是一项不轻的经济负担。再者,抱怨酒贵、诉说无钱买酒之苦,不但不被认为是一件丢脸的事情,甚至可能被当作一种风雅,因此,诗歌里就有许多这方面的内容。
有些诗人抱怨酒价太贵。例如:
更多的是,诗人们在感慨家贫缺乏酒钱。例如:
也有人是替朋友哭穷诉苦的。例如:
杜甫这是在借机为有德有才却遭遇坎坷的好朋友郑虔鸣不平。
手头缺少酒钱,有三种解决办法:一是实物抵押,二是赊借,三是举债,就是向亲友熟人借钱。实物抵押最有名的故事是,贺知章在长安初见李白,读了他的《蜀道难》之后,激动之下,解下身上的金龟换酒,跟李白痛饮一番;最豪放的口号是,一次李白跟好友岑勋、元丹丘聚会,喊出了的“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这千古名句(《将进酒》)。向邻居、酒家借酒、赊酒的办法,大约很多诗人都做过。例如:
这赊酒,有时候也可指抵押。例如:
跟人告贷之后去酒家买酒,应该是更加常见的事情。但是,大概是借钱买酒这样的事情不方便入诗,诗歌中就很难看到。倒是可以见到“乞酒钱”的字样:
不论是赊借还是告贷,总之,只要不能马上偿还,就都成了酒债。“酒债”二字入诗,《全唐诗》中有十多次。仅举几例:
李白有酒债,大约有些出乎一般读者的意料。这些有“酒债”字样的诗句中,杜甫的“酒债寻常行处有”是名句;它之所以成为名句,那是因为举债饮酒既是诗人们的一种风雅之事,也是一种古往今来普遍的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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