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配套完备的试点政策体系。制定《开封市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办法》,出台长护险失能评估、护理服务管理、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护理服务质量规范等19项政策文件,配套健全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失能评估操作规范等8项经办岗位操作标准及规程,搭建了比较完备的长护险制度体系。
二是构建社商合作的经办服务体系。通过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按照基本医保参保地划分片区参与长护险经办服务;将申请受理、上门评估、待遇支付、定点管理、服务质量监控等业务,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建立绩效评价、考核激励、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的监督管理,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主管、经办机构监管、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经办服务体系。
三是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支撑体系。开发集“参保、评估、服务、结算、评价、监督”于一体的长护险经办信息系统,实现经办业务全城通办。建设涵盖参保人员、评估专家、护理服务人员、稽核监管等业务的移动手机端APP,方便群众线上办理及经办业务信息化运行。2022年9月15日,开封成为全国首个正式运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长护险子系统的试点城市,实现长护险经办全链条数据信息记录管理,大幅提升了制度运行效率和服务保障能力水平。
二、优化流程、明确标准,确保试点科学规范
一是构建公平有效的失能评估体系。严格专家遴选,成立医保、民政、卫健、人社、残联等为成员单位的“长护险失能评定委员会”,分三批将培训及实习带教合格的238名医护专家纳入失能评估专家库。规范评估标准,前期依托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等专业机构拟订并实施本地化改造的评估标准,2022年9月起使用国家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强化技术赋能,每次由系统随机抽取专家上门评估,通过系统上传失能信息记录,后台软件自动计算失能等级,防止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截至目前,共评估10007人,异议复评率仅为0.05%。
二是构建科学合理的待遇标准体系。在不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基础上,建立个人、单位、政府三方共担机制,每月个人账户划转5元、统筹基金划转5元,每人全年共筹资120元;对困难企业退休职工,财政给予每人每年60元补助。按照不同需求,提供机构护理、居家上门护理、居家自主护理三种护理服务形式,基金支付比例及月限额分别为机构护理65%、1900元/月,居家上门75%、1500元/月,居家自主900元/月(其中参保人月限额450元,上门护理机构月限额450元)。
三是构建动态优化的服务项目体系。出台《长护险护理服务项目清单》,共计43项,其中基本生活照料类32项、医疗护理类10项、服务设施类1项,涵盖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后期将根据需要动态调整。
三、培育产业、培训人员,确保试点有序铺开
一是构建开放有序的养老产业促进体系。先后吸纳来自全国各地的79家专业护理服务机构入驻,其中医疗机构14家、养老机构31家、上门护理机构34家,覆盖全市6区4县,累计吸引社会投资4000余万元,增加护理服务及管理等就业岗位500多个,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专业化照护服务需求奠定了基础。
二是构建专业持续的护理服务培训体系。确定河南省医药健康技师学院为长护险定点护理培训机构,依据长护险政策体系内容,拟定长护险专题理论和实操培训教程,已有130余名护理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并取得人社部颁发的养老护理员等级证书。
三是构建全民共享的长护险保障体系。2022年初,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居民参保人口、重度失能人口等关键数据科学预测基础上,将城乡居民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按照40元/人/年的标准筹集资金,统筹基金、财政补助、个人交费分别负担20元、10元、10元;机构护理月限额1300元/人、居家上门护理月限额1300元/人、居家自主护理月限额540元/人。截至目前,全市共接收长护险评估申请10600余份,上门评估10007人;8780名重度失能人员享受到长护险待遇,其中职工4442人、居民4338人。
丨来源:省委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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