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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的贾探春

贾探春,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主要的人物,是故事主人公贾宝玉的庶出妹妹,为赵姨娘所生,与贾环同母。她也是海棠诗社的发起者,别号蕉下客,居于大观园中的秋爽斋,为人精明能干,从十二钗的判词中推断最终远嫁他方。 

贾探春,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主要的人物,是故事主人公贾宝玉的庶出妹妹,为赵姨娘所生,与贾环同母。她也是海棠诗社的发起者,别号蕉下客,居于大观园中的秋爽斋,为人精明能干,从十二钗的判词中推断最终远嫁他方。她也是海棠诗社的发起者,别号蕉下客,居于大观园中的秋爽斋,为人精明能干,从十二钗的判词中推断最终远嫁他方。

贾探春也是金陵十二钗中一个受争议的角色,一般议论她“拣了高枝儿飞去”,宁认王夫人为嫡母,与生母赵姨娘撇清。但经过红学家对满清贵族的家族伦理研究,儿女虽是庶出依旧是主子,正房太太才是其母,而偏房姨太太还是奴才。换言之,贾探春在书中的表现是符合当时满清大族的礼教的。她是曹雪芹笔下除王熙凤外另一个展现有“金钗治事”长才的角色,也是在贾府中具备慧眼及勇气的女性(在查抄大观园时,唯一表达反对意见的角色)。

后四十回的续书中,她的结局是远嫁至海疆的官家中,华衣返家。按张爱玲考证原著结局,她是被封以杏元公主的名号,远嫁番王和亲。

与其亲母赵姨娘之关系有人以探春不愿意承认自己的亲生母亲赵姨娘,尊嫡母为母亲为非,实为当时风俗礼法如此,非其不认亲也。

按当时的家族伦理,儿女虽是庶出依旧是主子,正房太太才是其母,而偏房姨太太还是奴才,她就是想认赵姨娘也必须那麽说,更何况赵姨娘对探春实有辱而无爱,红楼梦中给其人格“阴微鄙贱”四字评语可说是一语中的(从五十五回回目《辱亲女愚妾争闲气》可见一斑)在书中赵姨娘命探春作而探春不从之事,仍不脱阴微鄙贱四字,如探春理家时赵国基(赵姨娘之兄弟)之丧葬即为一例(五十五回)。


另依情而论,贾府中迎、探、惜三春以至于宝玉等一辈小儿女皆由贾母和王夫人一手带大,对探春来说,王夫人才是真正给予她亲情的母亲,给予养育、保护、教导和关爱,反观赵姨娘,真是空有血缘而无亲情,而其行为之猥琐卑鄙,又叫有才有志的探春如何认其为母呢?

丫鬟:待书 翠墨 小蝉

代表花:探春为十二钗中唯一具两代表花者

1.杏花─其命运之代表
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死金丹独艳理亲丧》中掣花签时所得为杏花: “众人看上面是一枝杏花,那红字写着‘瑶池仙品’四字,诗云:日边红杏倚云栽。 注云:‘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恭贺一杯,共同饮一杯。’”

2.玫瑰─其性格之代表
六十五回中,贾琏偷娶尤二姐后,其心腹小厮兴儿对尤二姐大略介绍家中人物时,题到探春时有以下评语:“三姑娘的浑名是‘玫瑰花’...玫瑰花又红又香,无人不爱的,只是刺戳手。也是一位神道,可惜不是太太养的,‘老鸹窝里出凤凰’”

玫瑰带刺,但若不受威胁绝不主动攻击,正如探春个性。四十七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 矢孤介杜绝宁国府》中给予王善保家的令人爽快的一巴掌,也是因为王善保家的以下犯上,并且掀探春的衣襟此举无疑将探春当贼看。探春的动怒是捍卫人格的一种表现,之所以口称王善保家的为‘奴才’更是以阶级制度杜绝污辱。

而玫瑰“又红又香,无人不爱的”也是探春个性令人喜爱的一面,探春落落大方、不扭捏造作;借黛玉之眼观来,探春“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望俗”

判词解释[回目录][编辑本段]

才自精明志自高,
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送江边望,
千里东风一梦遥.

[注释]

这一首是写贾探春的。

1.自——本。精明,程已本误作“清明”,与第三句头两个字重复。小说中说“探春精细处不让风姐”(第五十五回),又写她想有一番作为。

2.“生于”句——说探春终于志向未遂,才能无从施展,是因为这个封建大家庭已到了末世的缘故。脂批:“感叹句,自寓。”意思是说有作者身世感慨在。

3.“清明”二句——清明节江边涕泪相送,当是说家人送探春出海远嫁。册子上所画的船中女子即探春。原稿大概有一段描写送别悲切的文字,现在所见后四十回续书中没有这个情节而且把“涕送”改为“涕泣”,一字之差,把送别改为望家了。画中的放风筝是象征有去无回,所谓“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第二十二回探春所制灯谜——风筝。)所以,放风筝的“放”不是“放起来”而是“放走”的意思,小说特地描写过放走风筝(说是放走病根儿)的情节,则画中放走风筝的“两个人”,当就是后来遣探春远嫁的设谋者,但不能落实,有可能是对投向王夫人怀抱、不承认自己生母的探春怀恨记仇的赵姨娘和贾环。“千里东风一梦遥”,也是说天长路远,梦魂难度,不能与家人相见,与我们现在读到的探春嫁后又回娘家探亲不同。

红楼梦曲分骨肉

一帆风雨路三千,
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
恐哭损残年,
告爹娘:休把儿悬念。
自古穷通皆有定,
离合岂无缘!
从今分两地,
各自保平安。
奴去也,莫牵连。

[注释]

1.“一帆”几句——指贾探春远嫁。

2.爹娘——指贾政、王夫人。贾探春是庶出,为贾政的小老婆赵姨娘所生,但她不承认自己的生身母亲:“我只管认得老爷太太两个人,别人我一概不管。”(二十七回)所以赵姨娘说她“没有长翎毛就忘了根本,只拣高枝儿飞去了。”

3.穷通——穷困和显达。

[鉴赏]

贾府的三小姐探春浑名“玫瑰花”,她在思想性格上与同是庶出的姊姊“二木头”迎春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她精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连凤姐和王夫人都畏她几分、让她几分。在她的意识中,区分主仆尊卑的封建等级观念特别深固。她之所以对生母赵姨娘如此轻蔑厌恶、冷酷无情,重要的原因是,赵姨娘作为一个处于婢妾地位的人,竟敢逾越“上”“下”的界线,冒犯她作为主子的尊严。抄检大观园时,在探春看来,“引出这等丑态”比什么都严重,她“命众丫鬟秉烛开门而待”,只许别人搜自己的箱柜,不许动一下她丫头的东西,并且说到做到,绝无回旋余地,这也是为了在婢仆前竭力维护作主子的威信与尊严。“心内没有成算的”王善保家的不懂得这一点,动手动脚,所以当场挨了一记巴掌。

探春对贾府面临大厦将倾的危局颇有感触,她想用“兴利除弊”的微小改革来挽回这个封建大家庭的颓势,但这只能是心劳日拙,无济于事。

对于探春这样的人,作者是有阶级偏爱和阶级同情的。但是,作者没有违反历史和人物的客观真实性,仍然十分深刻地描绘了这个形象,如实地写出了她“生于末世运偏消”的必然结局。原稿中写探春后来远嫁的情节与续书不同,这我们已在她的判词的注释中说过了。曲中“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也是她一去不归的明证。“三春去后诸芳尽”,迎春出嫁八十回前已写到,元春之死、探春远嫁,从她们的曲文和有关的脂批看,也都在贾府事败之前,可能八十回后很快就会写到,这样,八十回后必然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情节发展相当紧张急遽,决不会像续作者写“四美钓游鱼”那样松散、无聊。

“野玫瑰”[回目录][编辑本段]

贾探春,是贾府的三小姐,或称三姑娘,是荣府二老爷贾政与姨娘赵氏所生,与迎春一样,也是庶出,但其性格,却与迎春有天壤之别。她有才干,有眼光,敢做敢为;她是一个关注家族命运,富有忧患意识的大观园中的女“政治家”。但是,她身为女子,且系庶出,又生逢贾府末世,故亦终究不能有所作为。正如第五回中探春之判词所云:“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探春是在第三回书中为迎接林黛玉到贾府与迎春、惜春同时出场的。一出场,作者就有意识地轻轻“点”了一笔,使她与迎、惜有所不同:当宝玉欲送“颦颦”二字为黛玉之表字时,“探春便问何出?”宝玉解说后,探春又笑道:“只恐又是你的杜撰。”虽然只是一两句话,但相比之下,迎、惜二人,却是始终无一言。细心的读者,会在这里已看出了探春与迎、惜之不同。探春出场时,书中描写她“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其中“顾盼神飞”四字,活画出她的聪敏、伶俐、大方的风采。

探春在《红楼梦》中无疑是一个活跃人物,她个性突出,与众不同。元妃省亲时诸姐妹的题咏、林黛玉葬花之诗,都显示着大家的诗才。贾探春,这个有才干、有思想的三姑娘,正是根据这种情况第一个提出了建立诗社的创意(第三十七回),她给宝玉和众姐妹送上了帖子(犹如今日之开会通知或邀请函),邀集大家共议。在给宝玉的帖子中,还特别举出了东晋高僧慧远之莲社及谢安邀友集于东山的典故,以为结社之榜样。但值得注意的是帖中云:“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意思是谁说结诗社以展示才华,只能是男子的事,我这里却主张我们女子也应有此雅会。我们虽不能说探春是女权主义者,但她不让须眉的刚烈品格,却是显而易见的。对探春的创意,宝玉自然“喜得拍手”叫好,而且表示“早就该起个社的”。在探春的号召之下,众姐妹都热烈响应,聚会在秋爽。探春提出了诗社活动的时间,“一月之中,只可两三次才好。”又表示“我须得先作个东道主人”,并决定当日就开一社……总之,探春不仅是建立诗社的创意者,也是诗社活动的“决策”者。于是,大观园中第一个以女诗人为主体的海棠诗社诞生了,而且此后一发而不可收,海棠诗之后,有菊花诗、芦雪广即景诗、怀古诗、桃花诗……诗,成为《红楼梦》这部交响乐中最美好的旋律。而诗社的创建,正是探春才干的一次高雅的显现。

《红楼梦》中写探春故事最动人的还是她的“理家”及其在“抄检大观园”中的表现。

第五十五回一开始,就写凤姐“小月了”(流产),在家养病,“不能理事”。于是,受王夫人之托,探春偕李纨、宝钗共同理家,用下人们的话来说,则是“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探春理家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那些管家媳妇们对她的轻视甚至是故意的刁难,如吴新登的老婆就是一个代表。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死了,该赏多少银子?按常规,吴新登老婆应该在报告此事的同时,还要说出惯例,以备主子裁决,但这次吴家老婆报告了赵国基已死之后,“垂手旁侍,再不言语”,意思很明白,看你三姑娘如何处置,更何况赵国基与贾探春又存在那种特殊的血缘关系,所以更是对探春考验。聪明的探春,当然意识到问题的敏感,立刻制止了李纨的赏银四十两的表态,责令吴家的说出以往的成例,而吴家的却回答说忘了,要现去查旧账。探春笑道:“你办事办老了的,还记不得,倒来难我们。你素日回你二奶奶也现查去?”……一通不软不硬、绵里藏针的妙语,把个吴家的说得“满面通红,忙转身出来”。这一回合,探春显然是强者,是赢家。查了旧账以后,探春按例决定赏银二十两。

但这一决定立刻引来赵姨娘的大闹,赵姨娘说:“……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给了二三十两银子,难道太太就不依你?……(你)如今没有长羽毛,就忘了根本,只拣高枝儿飞去了!”探春没听完,“已气的脸白气噎,抽抽咽咽的”哭起来了。从血缘关系上说,赵国基无疑是探春的舅舅,但在封建宗法制社会里,这一血缘关系是不被认可的,她只能承认王夫人是母亲,生母赵姨娘反而成为“姨娘”,因此,她也只承认王夫人之兄王子腾是舅舅,不承认赵国基是舅舅,而且在她眼里,赵国基不过是跟着贾环的仆人(这也是事实)。这一切,对今天的读者来说,是不可理解的,但历史就是如此。这是封建社会的畸形状态,是封建宗法制度对人性的摧残。贾探春作为贵族之家的一个年青女子,她根本不可能与这强大的宗法制度相抗衡。探春最痛心的,就是赵姨娘唯恐别人不知道贾探春是她赵姨娘养的,“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庶出的身世,无疑是探春终身的悲剧,而生母赵姨娘卑劣的品格,阴暗的心理,在贾府中的恶名,更给探春造成极大的压抑。然而刚强的探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自己的才干,成为众姐妹中的公认的佼佼者。

探春是最关注家族命运的“政治家”,她为贾府上下的“自杀自灭”而痛心疾首。在她的心目中,“抄检大观园”对贾府来说,就是“自杀自灭”的奇耻大辱。

第七十四回写了对大观园中七个地方的抄检,最精彩的就是在探春房里的一幕。我们不妨把整个过程分为八个层次:

1.探春知道有人来抄检,“命众丫头剪烛开门而待”;

2.公然申明:“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

3.联想到甄家的被抄,慨叹自家是在“自杀自灭”;

4.要凤姐明确回答“东西都翻明白了”;

5.王善保家的“显势作脸献好”,拉起探春的衣襟;

6.探春大怒,打了王善保家的一记响亮的耳光,痛骂“狗仗人势”的奴才;

7.侍书挖苦王善保家的,凤姐赞许“真是有其主必有其奴”;

8.众人劝慰探春,结束。

由此可以看出,探春对此丑行深恶痛绝已达极点。被抄检的其它六处,所有的人都恐惧万分,而探春却“剪烛开门而待”,这本身就是抗议!她维护自己的丫鬟,不准翻抄丫鬟之物,这也是抗议!她怒打王善保家的,这更是抗议!探春之所以如此愤激,道理很简单,请看下面一段探春的最“经典”的剖白与感叹:

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须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说到这里,探春已“不觉流下泪来”。探春不是贾府的叛逆者,更谈不到封建社会制度礼教的叛逆者,相反,她是贾府大厦的最真诚的维护者。因此,当她以“政治家”的敏锐眼光看到了大厦将倾的现实时,激发出的悲愤、痛惜之情,就比贾府上下所有的主子来得更强烈、更真挚。实可谓一片赤诚!

然而,探春的警策之论以及种种兴利除弊、秉公治家的举措与努力,都终究未能挽救贾府的最后的败落,而她自己也只落得一个远嫁海疆的结局。

美丽的探春,不仅才干出众,而且情趣高雅。她的诗才虽不及薛、林,但亦有自己的韵味,其《簪菊》诗,就受到姐妹们的好评。她处事、治家,也更有“文化品味”,与凤姐相比,两人皆有才干,都可谓理家能手,但两个人的“境界”却不同:探春关注的是整个家族的命运,而凤姐主要是为了一己之私利;探春理家有理念,有危机感,有忧患意识,而凤姐全靠随机应变,惟以讨好贾母为主,充满市俗气。探春身为女子,但其爽朗气概不让须眉。请看她居住的阔朗的秋霜斋里:大理石案上“笔如树林”、“宝砚数方”,墙上是“大幅字画”,案上是“大鼎”,架上是大观窑的“大盘”,盘里是数十个“大佛手”……居室如其人,这毫无脂粉气的居室,正表现了探春的男子气度。

“心病”[回目录][编辑本段]

探春是一个很有修养,也很爱面子的姑娘,可偏偏托生在一个欠缺修养,不懂得尊重别人,更不懂得尊重自己之人的肚子里。如果说赵姨娘为赵国基之事与探春翻脸还可恕得的话,那么,为了一瓶“露”呀,“霜”之类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而丢人现眼的话,那的确是有些不值。“太太那边的露再无别人,分明是彩云偷了给环哥儿去了。”环哥儿是谁?他缺少一瓶子“露”吗?环哥儿是贾府三小姐贾探春的同胞兄弟,其实,他什么也不缺,缺少的只是男子汉的那一点点骨气。探春是孤独的,因为赵姨娘的卑微和环哥儿的委琐;探春又是幸运,因为这些姐妹们的敬伏与呵护。

平儿晴雯说出了“偷露”之事,便笑道:“这也倒是小事。如今便从赵姨娘屋里起了赃来也容易,我只怕又伤着一个好人的体面。别人都别管,这一个人岂不又生气。我可怜的是他,不肯为打老鼠伤了玉瓶。”说着,把三

个指头一伸。袭人等听说,便知他说的是探春。大家都忙说:“可是这话,竟是我们这里应了起来的为是。”平儿又笑道:“也须得把彩云和玉钏儿两个业障叫了来,问准了他方好。不然他们得了益,不说为这个,倒象我没了本事问不出来,烦出这里来完事,他们以后越发偷的偷,不管的不管了。”袭人等笑道:“正是,也要你留个地步。”平儿便命人叫了他两个来,说道:“不用慌,贼已有了。”玉钏儿先问贼在那里,平儿道:“现在二奶奶屋里,你问他什么应什么。我心里明知不是他偷的,可怜他害怕都承认。这里宝二爷不过意,要替他认一半。我待要说出来,但只是这做贼的素日又是和我好的一个姊妹,窝主却是平常,里面又伤着一个好人的体面,因此为难,少不得央求宝二爷应了,大家无事。如今反要问你们两个,还是怎样?若从此以后大家小心存体面,这便求宝二爷应了,若不然,我就回了二奶奶,别冤屈了好人。”彩云听了,不觉红了脸,一时羞恶之心感发,便说道:“姐姐放心,也别冤了好人,也别带累了无辜之人伤体面。偷东西原是赵姨奶奶央告我再三,我拿了些与环哥是情真。连太太在家我们还拿过,各人去送人,也是常事。我原说嚷过两天就罢了。如今既冤屈了好人,我心也不忍。姐姐竟带了我回奶奶去,我一概应了完事。”众人听了这话,一个个都诧异,他竟这样有肝胆。宝玉忙笑道:“彩云姐姐果然是个正经人。如今也不用你应,我只说是我悄悄的偷的唬你们顽,如今闹出事来,我原该承认。只求姐姐们以后省些事,大家就好了。”彩云道:“我干的事为什么叫你应,死活我该去受。”平儿、袭人忙道:“不是这样说,你一应了,未免又叨登出赵姨奶奶来,那时三姑娘听了,岂不生气。竟不如宝二爷应了,大家无事,且除这几个人皆不得知道这事,何等的干净。但只以后千万大家小心些就是了。要拿什么,好歹奈到太太到家,那怕连这房子给了人,我们就没干系了。”彩云听了,低头想了一想,方依允。

赵姨娘的倒三不着两是探丫头的一块“心病”,环老弟的不上进更让这心病雪上加霜。探春为贾府节省几十两银子事小,试图改变她“姨娘”这一贯不怎能么讨人喜欢的作派是真。她绝对不能容许她“仗着势儿”狐假虎威,胡作非为。因此,她必定要寻出理由来煞煞她那遭人唾弃的“小性儿”。

奏巧这日王夫人往锦乡侯府去赴席,李纨与探春早已梳洗,伺候出门去后,回至厅上坐了。刚吃茶时,只见吴新登的媳妇进来回说:“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昨日死了。昨日回过太太,太太说知道了,叫回姑娘奶奶来。”探春便问李纨。李纨想了一想,便道:“前儿袭人的妈死了,听见说赏银四十两。这也赏他四十两罢了。”吴新登家的听了,忙答应了是,接了对牌就走。赵国基是探春的娘舅,这是改变不了的血缘。多赏了二十两银子,虽有违祖上的规矩,但却是长孙长媳李纨作成的裁定,探春完全可以做个顺水的人情。虽是二十两银子,但于赵姨娘脸面上不知要增添几多的光辉。可探春并没有这样做,她深知自己庶出的地位,且太太又是那样的看重她。因此,于探春看来,越是这样,越是要对得住太太,更要对得住自己。为人作事都必须拿得住、行得正,惟有这样才受人敬畏而不负众望。

探春眼见得回话之人的这般德性,便知其中定有蹊跷。于是说道:“你且回来。”吴新登家的只得回来。探春道:“你且别支银子。我且问你:那几年老太太屋里的几位老姨奶奶,也有家里的也有外头的这两个分别。家里的若死了人是赏多少,外头的死了人是赏多少,你且说两个我们听听。”一问,吴新登家的便都忘了,忙陪笑回说:“这也不是什么大事,赏多少,谁还敢争不成?”探春笑道:“这话胡闹。依我说,赏一百倒好。若不按例,别说你们笑话,明儿也难见你二奶奶。”吴新登家的笑道:“既这么说,我查旧帐去,此时却记不得。”探春笑道:“你办事办老了的,还记不得,倒来难我们。你素日回你二奶奶也现查去?若有这道理,凤姐姐还不算利害,也就是算宽厚了!还不快找了来我瞧。再迟一日,不说你们粗心,反象我们没主意了。”吴新登家的满面通红,忙转身出来。众媳妇们都伸舌头,感觉得探春并非是那种一句话就可以打发走了的黄毛丫头,因此,闲着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吴新登家的碰了一鼻过且过子灰,一时,取了旧帐过来。探春看时,两个家里的赏过皆二十两,两个外头的皆赏过四十两。外还有两个外头的,一个赏过一百两,一个赏过六十两。这两笔底下皆有原故:一个是隔省迁父母之柩,外赏六十两,一个是现买葬地,外赏二十两。探春便递与李纨看了。探春便说:“给他二十两银子。把这帐留下,我们细看看。”

探春虽说给了吴新登家的等一个下马威,可也激怒了赵姨娘。吴新登家的去了,忽见赵姨娘进来,李纨探春忙让坐。赵姨娘开口便说道:“这屋里的人都踩下我的头去还罢了。姑娘你也想一想,该替我出气才是。”一面说,一面眼泪鼻涕哭起来。探春忙道:“姨娘这话说谁,我竟不解。谁踩姨娘的头?说出来我替姨娘出气。”赵姨娘道:“ 姑娘现踩我,我告诉谁!…… “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给了二三十两银子,难道太太就不依你?分明太太是好太太,都是你们尖酸刻薄,可惜太太有恩无处使。姑娘放心,这也使不着你的银子。明儿等出了阁,我还想你额外照看赵家呢。如今没有长羽毛,就忘了根本,只拣高枝儿飞去了!”探春没听完,已气的脸白气噎,抽抽咽咽的一面哭,一面问道:“谁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检点,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我倒素习按理尊敬,越发敬出这些亲戚来了。既这么说,环儿出去为什么赵国基又站起来,又跟他上学?为什么不拿出舅舅的款来?何苦来,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也不知谁给谁没脸?幸亏我还明白,但凡糊涂不知理的,早急了。”

探春最忌讳的是什么?探春最忌讳的是说她是姨娘养的,这在探春的内心世界是不完美的。依照审美的一般规律,对于这种缺陷或者说是不完美,有两种不同的处置方式。一是千方百计加以掩盖,一是主动地心甘情愿地予以暴露。面对这种与生俱来的缺失,探春最初采取的应对方式是遮掩,但由于赵姨娘的自私和无知,使得隐藏在探春内心深处的“自尊”被暴露无遗。因此,她不得不采取自揭“己短”的方式,自觉地“见(xian)丑”于众。

很显然,探春主动“见丑”是一种最具智慧的选择,与其藏着掖着,不如来它个干净、彻底的揭露,让“丑”大曝于天下,从而一释己怀,落得个轻松自在。因为“丑”一旦觉醒,便可以自我矫正,从而激活内在的“美”的因子,《巴黎圣母院》中的卡西莫多《庄子》中的哀殆驼也是如此。丑可以变美,美亦可以变丑,但美丑不可以逆转,原因是丑的外象包孕了美的意趣与理想。

探春的外相是很美的,长挑身材,削肩细腰,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出身。其实,一个人的出身是任何人都无法选择的;可以选择的是人生的道路以及人生的价值取向。探春经过痛苦的挣扎,最终选择了“见丑”这一“美”的表现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次脱变,更是一次“破茧成蝶”!

刘心武揭密 [回目录][编辑本段]

探春,曹雪芹在第五回设计金陵十二钗册页时,把她安排在第四位,这真是很高的规格待遇。有红迷朋友在听了我前面关于妙玉排序之谜那一讲以后,来问:你既然说曹雪芹他还是有等级观念的,那么,按你的考证,秦可卿是皇家的骨血,比所有其他各钗等级都高,应该排第一位哇,就是不排第一,也不能排在最末位呀!我认为,曹雪芹在排册子名单的时候,他虽然定下了主子身份的入正册或副册,不考虑比如说晴雯那样的他激赏和怜惜的丫头进入正副册,确实有等级观念在里头,但是,这只是一个粗线条的框框,并不是说,他只从血统地位上来排序。比如探春,虽然是主子小姐,但她分明是庶出的,按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庶出的地位比嫡出的低。上面已经跟你说清楚了,迎春是嫡出的,而且,长幼有序,也是那个时代必须遵循的一条等级原则。如果曹雪芹只是死认血统出身的等级,那探春绝对应该排在比她大的迎春姐姐后头。但是,他考虑来考虑去,不仅把她排在了迎春前头,还排在了史湘云和妙玉的前头。这就说明,在主子小姐媳妇这个大的等级框架范围内,他排序就比较灵活,是一种综合性评估,除了世俗价值观所确定的那个地位,还要考虑这个角色本身的素质,在书里戏份儿的多少。当然,还有他对这个角色的珍爱程度,以及如何达到一种大体的平衡,等等。应该说,能进入他设计的正册,哪怕排在最后,都说明是他心中所珍爱,所首先不能割舍的角色,想想薛宝琴那么一个美丽聪慧,几乎没有

缺点的女性,到头来没排进正册,就应该懂得,排在正册后面,甚至排在末一名,应该也是很不错的。秦可卿排在最后一位,我想,一个最主要的因素,是她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是前八十回里惟一死掉而且死得那么早的一个角色。我的研究,是从秦可卿这个角色入手,通过原型研究,来揭示隐藏在《红楼梦》显文本后面的潜文本,去理解曹雪芹创作的苦衷与追求,之所以称秦学,本是一句玩笑话,弄假成真,也只是当做一个符码,以突出我这研究的独创性。那些认为我只研究秦可卿,只对书中的清史背景感兴趣,只重视皇家血统等等的误会,听到这里,读到这里,应该可以基本消除了。

第十三回末尾,古本上有两句话:金紫万千能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通行本删去了,是不应该的。这两句很重要,当然是具体针对王熙凤协理宁国府而说的。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一开头就说,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曹雪芹写金陵十二钗,绝不是只想写出一些不同的沉溺于个人情感的女性,关于这些女子的故事也绝不能简单地概括为爱情和婚姻悲剧,他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动机,就是要写这些女子的才能,而且绝不局限在文才诗才画才等方面,她刻意要塑造出具有管理才能的杰出女性,也就是赛过男人的脂粉英雄。除王熙凤之外,他还花大力气写了探春,探春理家,遇到的情况那比秦可卿丧事要复杂多了,面对各个利益集团各种积蓄已久的矛盾冲突的一次次大爆发,探春克服了自己因是庶出而遇到的特殊困难,其管理才干得到了充分发挥,也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历来的论家已经做过很详尽的分析,我不再重复大家都很熟悉的那些例子和结论。

大家都知道,探春最后是远嫁,不是嫁给了一般的男人,去过一种平庸的生活,而是有其一番独特的作为。第五十五回,赵姨娘为兄弟赵国基死后的丧葬赏银一事来跟探春聒噪,探春急切中有这样的话:“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伏笔,她在八十回后,果真就像男人那样地出去了,但那是不一般地出去,那是一去难返的流放式的远嫁。但是,这个美丽、睿智而有管理才干的女性,会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以释放自己的才能来抗衡内心的痛苦。

第五回里关于探春的册页诗画和《分骨肉》曲,大家都熟悉,从“清明涕泣江边送”和“一帆风雨路三千”等词句可知,她出嫁的时间,是在清明节,一个鬼节,一个按说最不适合办喜事的日子里;所嫁往的地方呢,是要坐船,从江边出发;路程呢,在三千里以外。那么,她究竟嫁到了什么地方,嫁给了谁呢?不知道你注意到那册页上所画的内容没有,说是画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关于图画的说明既然说是一片大海,船又是大船,就可见虽然出发的地方不是海边而是江边,但驶出江后,还要漂洋过海,那三千里基本上都是水路,要经过一番起伏颠簸,很长时间才能达到目的地。曹雪芹对太虚幻境薄命司橱柜里册页画面的设计都极简洁,没什么废笔,但是,关于探春的画上,是两个人在放风筝,为什么要画两个人?

曹雪芹在书里提到过一些外国,第十七、十八回,贾政说怡红院的西府海棠又叫“女儿棠”,是从女儿国传过来的种。中国古代一直有关于女儿国的传说,说那国家全是女的,没男人,生育的方式是入水洗浴时受孕,也能生出男孩,但养不到三岁一定死掉;第二十八回提到一个茜香国,国王是女的,她给中国皇帝进贡,有种贡品很奇怪,是系内衣的汗巾子;第五十二回写到真真国,地理位置在西海沿子上,这个国家的女孩子披着黄头发,打着联垂,而且其中一位还能写中国诗;第六十三回提到福朗思牙,专家们有说指法兰西的,有说指西班牙的;此外还提到过爪哇国、波斯国、暹逻等等。

那么,探春远嫁,远到漂洋过海,究竟是到了什么地方呢?八十回里既然出现了以上一些外国的名字,那么八十回后,探春所去的地方会不会就是这当中的一个呢?还是曹雪芹另外再设计出一个地方,一个外国,或者不说外国,说番邦,给取另外一个名字呢?我认为,根据曹雪芹惯用无意随手、伏延千里的手法,他后来写探春远嫁,所去往的地方,就应该在八十回里设下伏笔,那么,在上面所列举的名称里,我觉得最可能的,就是茜香国。

茜香国不清楚是以哪国为原型再加以虚化的国家。它当时的国王是女的,但跟出产“女儿棠”的女儿国应该不一样,不会也是一个没有男人的国家。那么这个国家跟中国的关系,就可能很微妙。女国王居然把系内衣的带子,其实就是内裤的腰带,作为给中国皇帝的贡品,这或者说明那国家还没有像中国那样,出现比较高级的文明,显得有些野蛮愚昧,或者说明两国之间有些纠纷,这样进贡具有某种故意不恭的挑衅性。总之,我觉得曹雪芹设计出这样的国家这样的贡品,不会只是仅仅为了用那腰带——到了中国当时叫汗巾子——来作为蒋玉菡袭人后来结合的伏笔,可能还有一石数鸟的用意。

我们都注意到,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时,探春抽到的是写着“瑶池仙品”的杏花签,上面的诗句是“日边红杏倚云栽”,签上说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于是就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这些情节所传递的信息是很清楚的:探春今后的婚姻是“日”指配的,她嫁出去以后,地位是王妃,而出嫁的季节,就是杏花盛开的清明时节。

如果是茜香国和中国发生纠纷,中国皇帝为了缓和矛盾,答应把中国的公主或郡主远嫁给茜香国的女国王的一个儿子为妻,那是完全可能的,八十回后如有那样的情节,是不足为奇的。而中国皇帝又哪舍得把真正的公主和郡主嫁到那种相对而言还很不开化的蛮荒之地呢?就完全可以用冒牌货,声称是公主或郡主,嫁到那边去,起到像历史上王昭君一样的“和番”的作用。那么,在书里的贾家,首先是荣国府,因为藏匿江南甄家的逆产被严厉追究的关口,贾政献出探春,以供皇帝当做公主或郡主去“和番”,是有可能的。探春的美貌、风度、修养、能力,恐怕是皇家的公主郡主们都难匹敌的。茜香国使臣一看,肯定满意,就是茜香国女王或王子亲自来过目面试,也绝对不会失望。这样,探春远嫁过去,身份当然也就可以说是王妃。

当一个王妃,那还能算薄命吗?一位年轻的红迷朋友跟我讨论,我就对他说,如果是在中国,在北京,那时候的一位贵族家庭的小姐当了一个王妃,那当然不仅对她个人来说算得幸福,她的整个家族,也会为她而骄傲。曹雪芹的姑妈,就嫁给了平郡王,是一位王妃,《红楼梦》里应该是没把她作为原型,塑造成一个艺术形象,但是上面引的那句“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应该是曹家女儿们开玩笑时说过的一句真话,被曹雪芹很自然地挪用到了书中。探春的原型,未必真是像王昭君那样,以那样高的身份规格送去和番,也许生活中的真实情况,只不过是皇家赏给了某个远域部族的中等首领,当然目的还是政治性的考虑,所谓威猛并施,你那部族叛乱我就坚决镇压,你如果表示投降归顺,那么所赏赐的就不仅有物品,还有活人,探春的原型就应该是那样的一种活人赏赐。因此,这种远嫁,即使真达到王妃的名分,说穿了也还是充当人质,纵使像探春原型那样“才自精明志自高”,去了以后发挥出一些管理方面的才能,也还是要哀叹“生于末世运偏消”,不是什么幸福快乐的事情,依然得算是红颜薄命。 

第七十回末尾,写宝玉和众女儿们放风筝,探春放的是一只凤凰,这本来很吉祥,但是,忽然又飘来一个凤凰风筝,似乎更吉祥,更怪的是又来了个门扇那么大的喜字风筝,还发出钟鸣一般的声音,这不更锦上添花了吗?两只凤凰一大喜,多好的象征啊,可是,那三只风筝最后竟是绞在一起,三下齐收乱顿,结果呢,线全断了,三个风筝全都飘飘摇摇远去了,竟是很糟糕的一个局面。我认为,这就喻示着,探春的远嫁,表面上体面,其实,是双方政治较量当中的一个互相妥协的产物,借用第五十三回贾珍说的那个歇后语,叫做“黄柏木作磬槌子——外头体面里头苦”。于是,再想想,第五回册页里关于探春那幅画,为什么一定要画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放风筝,船上那个女子为什么掩面泣涕?就是象征着,休战可能是短暂的,两只风筝随时又可能绞成麻花,齐收乱顿,线断无常。第二十三回,探春的灯谜诗,有一句就是“游丝一断浑无力”,她远嫁后,其实也可以说是命若游丝。 

高鹗续书,倒是写了探春远嫁,但是嫁出去没多久,就回家探亲来了。这是不符合曹雪芹的悲剧性构思的。她是断线风筝,有去无回。脂砚斋在她的灯迷诗后有条批语说:“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悲哉伤哉!”可见,第一,她的远嫁,不是在贾家遭遇灭顶之灾,彻底败落之后,应该是在荣国府为甄家藏匿罪产的事情刚刚爆发,第一波打击初来的时候;第二,她远嫁没多久,皇帝就把宁荣二府参与“月派”谋反跟当年藏匿秦可卿的罪行新老账一齐算,那时候应该是几乎没有什么再可以回旋的余地了,但是,对她的处世应变能力的激赏,竟使批书人认为在那样一种近乎绝境的情况下,如果她还没远去,竟仍然可以做到使诸子孙不至离散;第三,这条批语的口气,让我们感觉到,“此人”,也就是探春这个角色,在真实生活里是确实存在的,而书里的故事,也是大体都存在的,否则,对一部完全虚构,人物全凭想像捏合的故事书,犯不上去做这样的设想,去哀哉伤哉地悲叹。 

我还特别注意到,第七十一回写贾母庆八十大寿,特别写到,有一位粤海将军邬家,送了一件重礼,是一架玻璃围屏。那个时代,玻璃是比较难得、非常贵重的材料,贾母的丫头,有好几个就用贵重的东西命名,琥珀珍珠翡翠之外,就还有玻璃。我前面已经举过很多例子,告诉你曹雪芹他常常在似乎无意之间,写到一个人物的名字或一件道具,似乎是可有可无的废话,其实,那都打着埋伏呢。那么,我就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位送玻璃围屏的粤海邬将军,从名称上能看出是负责海防的武官,他在八十回后,也许就是负责安排探春远嫁事宜的人物之一。书里说贾母特意叮嘱凤姐,说好生收着那围屏,她要留着送人的,那么,八十回后就应该有这架玻璃围屏出现,不知究竟派了个什么用场,在故事发展中是否起到了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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