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中的“法人”,根据问题的意思我的理解是”法定代表人比较合理;
在解答问题之前我先清晰一下,“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概念: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注意:法人是个组织。
法定代表人,是依据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注意:法定代表人是确定的法律概念,是特定的某个自然人。
《公司法》中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属于任意规范。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根据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章程的安排,自主选择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虽然是一个自然人的形式存在,但它是公司的代表机关,是一个机构设置。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方式主要有三个途径:股东会任免、董事会任免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
原因如下:
1、在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法》规定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这个时候公司法定代表人可由股东会任免,也可采用其他方式;
其他方式比如,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指定等;或在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这时的法定代表人就由董事会任免;
2、在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的情况下,由于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此时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任免即可;
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经理担任的情形下,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这时的法定代表人可能由股东会任免,当然,也可采用其他方式;
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这时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会任免;
清晰有限公司的任免机构之后,那么,法定代表人退出公司的方式就迎刃而解了:
先由任免机构选出或指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出具相关手续,由原法定代表人配合到工商进行变更登记即可。
有人会遇到原法定代表人联系不上、不配合、拒绝签字等等问题:
这种情况,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也可以作为办理变更登记的合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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