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任官员这类事件在古代志怪小说中并不鲜见,在明末文言短篇小说集《虞初新志》中,记录了崇祯初年一位出任广东雷州的官员中途被截杀并冒充的故事:
当时,广东雷州还属于较偏远地区,这位官员带着家眷在前来上任的路上,遇到一伙山贼打劫,官员和他的家人被杀害。这伙山贼的首领,利用官员留下的文书,来到雷州,接替了他的职务,神不知鬼不觉的在雷州做起了官,直到真正官员的儿子前来投奔,才露出马脚。
而《西游记》中,唐僧的父亲陈光蕊也是在上任前被船夫刘洪杀害冒充,任职江州直到唐僧成人以后才东窗事发。
86版《西游记》中的唐僧父母
那么,志怪小说所演绎的冒任官员事件在现实中可能发生吗?
官员赴任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在古代,冒任夺官的高级骗子屡见不鲜,虽说如此,盗官这事实际操作起来,从官员赴任的手续上看,有相当的难度。
古代官员调动一般是通过中央的程序调动和官凭赴任。官员一般不能在本地任职,然而,那时没有照片以及完备的人事档案和调动记录,仅有备案的文件又存放于吏部,所以赖以验明正身的只有两样物件:委任状与身份证明,这是官员上任所需要的官凭。
官员上任的另一个凭证叫鱼符,一个鱼状的物品,上边记载了一个人的基本信息,名字,简介,官品。类似的还有虎符、龟符、龙符和兔符,作用都是一样的。宋朝有牙牌和腰牌,也是官员用来证明身份的,上边刻有官员的姓名和官职等重要信息。而且,三品官员以上的鱼符是用金子打造的,三品和五品是用银子打造的,五品以下的官员是用铜材质打造的,这里面的规矩,普通老百姓很难了解,一旦伪造很容易被拆穿。
除了携带了不易复制的凭证,官员上任前的流程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冒任难度。以明清为例,授官惯例大概是这样:科举考试中,只有一甲的前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能马上安排官职,其余的则分送各衙门办事,这种做法后来沿袭成一项制度。状元马上授予修撰(从六品),榜眼和探花是编修(正七品),也就是翰林。
“朝考”之后,中央会选拔一批进士入翰林院,担任庶吉士。庶吉士并非正式官职,实际上相当于在翰林院实习,在翰林院里学习,称之为“选馆”。
在这个过程中,无法进入翰林的进士们会走候补流程,被分派到中央各部和地方。无论等候分派的进士还是在外调动的官员,如果没有补授实缺则被纳入吏部候选,吏部将名单汇总,根据职位、资格等抽签,进而分发到某部或某省。以清代为例,调动到地方的官员需要拿着吏部凭证到省会等待差事,这时,省会里的督抚官员对于即将到各地任职的地方官开始了解和认识。所以,在这样一套流程下,即使一时冒名顶替成功,日后到省会办公也会露馅。
冒充的手法
一次,李飞雄去周至县看望岳父,临走时将其岳父的“官马”盗走。他骑着“官马”来到驿站“诈称使者”,驿站工作人员看他气焰嚣张,又骑着“官马”,便信以为真。李飞雄临行时,要求驿站派向导带路,此后,他每到一处都用这种办法,不但路越走越远,身边的随从也越来越多,包括陇州监军,吴山县尉等政府官员都成了李飞雄的随从。
这批人跟着所谓的“使者”李飞雄,来到甘肃清水县。当时的清水是北宋边疆重镇,驻扎大批士兵。李飞雄竟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当地驻军的主要将领抓了起来。这些边将,无一人敢反抗。
李飞雄为了提高自己的可信度,还谎称曾在“晋王府”当差,是宋太宗的亲信,但是没想到被抓的边将中,有人曾在晋王府当差。李飞雄的骗局被揭穿,此人假意欲与李飞雄共事,结果设计将李飞雄抓获。
宋太宗
李飞雄招供后,被投入大牢。宋太宗大怒,下令将主犯李飞雄处死并夷灭三族,连带李飞雄行骗过程中第一个向导也被处死灭三族。同时所有被骗官员一律腰斩。此事还牵连了一桩冤案,当时北宋的乾州知州名为李若拙,和李飞雄的父亲李若愚并无关系,也因为此事被免官流放至海南,仅仅因为名字一字之差。
不管是李飞雄还是杨春,他们窃官时天下大抵承平,他们的行为也没有对统治秩序产生很大影响,而当中央王朝对地方掌控力不强时,窃官者就有更大的发挥空间,而把这事做得最过火的,发生在元顺帝时期。
有元一代,元朝政府对地方的控制能力一直很差。行政机构的腐化,地方官员管理系统不甚完善,给了范孟端等人机会。一旦中央政府对地方有较强控制力的时候,这一套就很难奏效了。
历史上即便是庸官,也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在赴任和后续与官员接洽时,也有一定的应对能力,加上古代读书人的圈子并不大,许多官员上任以前,也要经过培训,明清时期的翰林和庶吉士就类似于官员上任前的管培,不置身于这个环境中,很难进行长期伪装。
花押、备案——朝廷的防范手段
到了清代,对于公文上的花押也要每年核验比对,所谓“岁暮封印,旧制,遇紧要文移,于年月两旁,硃写印信遵封。上司牌票,则刻本官花押,钤盖年月上”正是如此。除此之外,清代知府级官员可以直接上密折向皇帝汇报情况,上下情通达,即便出现假冒情况,也会被迅速发现抓捕。
直到清末民初时期,国内环境陷入动荡,地方自行其事,夺官冒任事件又频繁发生。电影《让子弹飞》中,曾在军中任职的绿林侠匪张牧之,在劫持了买官上任的老汤以后,冒名赴任的官员走马上任鹅城。这并不是一个典型的冒官现象,张牧之亦官亦匪,相对了解地方政府的运行规则,同时挟持了老汤,也避免了因揭发而暴露的情况。
在没有秩序可言的乱世,冒任也显得不那么突兀。而纵观整个中国古代历史,冒任官员属于“欺君之罪”,是连姓名相仿都容易受到株连的罪过,如此高的犯罪成本,古人一般不会轻易铤而走险的。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