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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传

公众号ID:hlmyj001

编辑微信:dongzhu1968

投稿:hlmyj001@163.com

作者

云象一裳

袭人是《红楼梦》中作者花费较多笔墨塑造的一个重要而复杂的人物形象,脂批也有“晴为黛影,袭是钗副”的评语。然而由于作品本身的隐晦性,读者中历来对这一人物形象的解读存在很大差异。

本文试图通过对与这一形象有关文本尽可能全面梳理,以求能最大限度地还原一个作者笔下的花袭人。

01

“云雨”之情

《红楼梦》开局,由甄士隐牵出贾雨村,继由贾雨村引出林黛玉,从而带领读者步入贾府。小说从第五回开始正式描写贾府的日常生活,拉开了上演在这座百年豪门里的悲剧的序幕。

这部大剧的第一幕,便是从一场“梦”开始,——“开生面梦演红楼梦”,贾宝玉神游太虚境。

梦游幻境的贾宝玉不但通过“薄命册”和“十二曲”预览了家中一干女子们的命运结局,也经由仙子“可卿”获得了性启蒙,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梦遗,贴身大丫环袭人在给他整衣时发现了这个秘密。

当时的袭人因“比宝玉大两岁”,“近来也渐通人事”,就“也羞的红涨了脸面”,“不敢再问”。本来这件事也就可这样过去了。但在晚上另给宝玉换衣服、宝玉央其“千万别告诉人”时,袭人“含羞笑问”,听完了宝玉讲叙“警幻所授云雨之情”,“掩面伏身而笑”。宝玉“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而“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理,遂和宝玉偷试一番”。

宝袭“偷试”犹如一场成年礼,标志着贾宝玉生理上已步入成年人的行列。

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中,受了委屈的李嬷嬷“排揎”袭人:“只想装狐媚子哄宝玉”、“妖精似的哄宝玉”,而袭人“只管听她说哄宝玉,装狐媚,又说配小子等语,由不得又愧又委屈”。

袭人的“委屈”应是因为当时自己真的是病了蒙头睡觉,没看见李嬷嬷,并不是李嬷嬷所说的见了她“也不理一理”;“愧”呢?应是想起与宝玉“偷试一番”的那件事了吧。

02

违“礼”之实

宝、袭“偷试”前,文本中有一段对袭人的心理描写:“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理(有版本此处做“礼”)。”脂砚斋的批语也是“大家子常事”。许多读者因此两“坑”,对宝袭偷试的合“礼”性从未有过怀疑,甚至从没意识到这还会构成一个问题。

那么,宝、袭“偷试”一事究竟是否违“礼”?作者在文本中又是怎样表明其态度的呢?

第三十回中,金钏因与宝玉玩笑,说了几句“非礼”的话,遭到王夫人打骂,被撵了出去,含辱跳井而亡。当时正值忠顺王府至贾府向宝玉追索蒋玉菡,贾政本已“气的目瞪口歪”,送客时命宝玉“不许动,回来有话问你”,偏偏回来时又遇上贾环进谗,诬告宝玉对金钏“强奸不遂,打了一顿”,致其“赌气投井死了”(第三十三回)。

盛怒的贾政听信谗言,失去了仅存的理智,要问的话也不问了,直接开打,贾宝玉失去了最后的辨白机会。——“淫辱母婢”和“游荡优伶”是导致宝玉挨打的两大原因,显然前者是更不能容忍之事。

而当时的袭人“亦是贾母之婢”(第三回),——因为“袭人原是老太太的人,只不过给了宝兄弟使”(第三十六回),“虽然在这屋里,到底是老太太、太太的人”,按“礼”是要叫“姐姐”,连名字都不能直呼的,否则会被外人讥笑为眼里没有“长辈”(第六十三回)。

即便袭人不是贾母屋里的人,要成为宝玉的通房丫头,也要等“放”,——“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服侍”(第六十五回)

所谓“放”,就是“父母之命”。封建社会上层阶级大家族的丫头一般都比较多,青年未婚公子不可能是自己想和谁“通房”就和谁“通房”,贾府的规距也是要等父母指定,等“开了脸”,“明放”(第三十六回)。——即使贾母真有把她“与”了宝玉的计划,也要等“明公正道的”同意,不能在“开脸”之前自行“鬼鬼崇崇”(第三十一回)———晴雯之语表明她比袭人知“礼”。

袭人的违“礼”之举应并非是出于故意,而是源于她缺乏知“礼”的明智,导致了她虽然一心卫“礼”,自己却糊涂地先做了个违“礼”之人。事后明白过来的她,在被王夫人封为“预备”姨娘后,反倒“总不与宝玉狎昵”,比从前“越发自要尊重”了。(第七十七回)

那么,脂批的“大家子常事”是怎么回事呢?我们只能理解为脂批认为“大家子”里少爷和丫头偶有“偷试”行为不可避免,并不是说此种行为不违“礼”,——否则何必“偷试”?“偷试”一回的回目标题已暗含了不合“礼”的意思了。

03

去留之迹

袭人违“礼”时的心理依据是认为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这个揣度对吗?在贾母原定的计划中,袭人的将来到底做何安排?

最能直接表明贾母态度的是第七十八回。

“血洗”(抄检)大观园后的王夫人,在贾母处“见贾母喜欢”,“趁便”编了一套话,回了晴雯被撵之事。不明真相的贾母说道:“……晴雯那丫头,我看她甚好……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她,将来只她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袭人本来从小儿不言不语,我只说他是没嘴的葫芦。”

很显然,贾母原定的宝玉侍妾人选是晴雯。

袭人既然不是贾母预定的宝玉的侍妾人选,那么在贾母的原定计划中,袭人的将来是做何安排呢?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欲立袭人为预备姨娘,向王熙凤了解宝玉屋内各丫头们的月例钱情况。王熙凤回说:“他(袭人)这一两银子,还在老太太的丫头分例上领……就是晴雯、麝月等七个大丫头,每月人各月钱一吊。”

袭人和晴雯原本都是贾母的丫头,都被放到宝玉屋里,服侍这个贾府的“凤凰”。

不同的是,袭人人虽到了宝玉屋里,她的“人事编制”和月例发放还一直在贾母名下,而比她晚到宝玉屋里的晴雯,正式“编制”已是宝玉屋里的一员。

这说明在贾母的计划中,袭人不但不是宝玉的侍妾人选,就连放在宝玉屋里也只是一种暂时性的安排。

袭人之到贾府,是因为先时家境贫困,家里靠卖她为奴“淘澄几个钱”。如今家境好了,“家成业就复了元气”,“他母兄要赎他回去”。虽然“原是卖倒的死契”,但“贾宅是慈善宽厚之家”,“只有恩多威少”,花家“不过求一求,只怕身价银一并赏了。”(第十九回)

袭人探家后回到怡红院,为了“箴规”宝玉编了一个要回家的谎言:“我又比不得是你这里家生子儿……独我一个人在这里,怎么是个了局”;“其实我也不过是个最平常的人,比我强的有而且多。自我从小儿来了,跟着老太太,先伏侍了史大姑娘几年,如今又伏侍了你几年。如今我们家来赎,正是该叫去的,只怕连身价也不要,就开恩叫我去呢”;“无故平空留下我,于你又无益,反叫我们骨肉分离,这件事老太太、太太断不行的”(第十九回)。

也就是说,只要花家人来给袭人赎身,贾府是不会有任何障碍的。

第五十四回,“荣国府元宵开夜宴”时,贾母发现袭人没有跟着宝玉,就责备了几句。在得知袭人母亲病逝后,又反问“她妈几时没了,我怎么不知道”。

经凤姐一番圆场后,贾母叹道:“我想着他从小儿伏侍了我一场,又伏侍了云儿(史湘云)一场,末后给了个宝玉魔王……他又不是咱们家根生土长的奴才,没受过咱们什么大恩典……”。

做为非“家生子”的袭人,在贾府已是服侍过几代人的“三五代的陈人”(第六十三回),既然不是宝玉的侍妾人选,就没有留在贾府的必要。

在贾母看来,等花家来赎,放袭人回家,脱其奴藉,还她“自由”,甚至连“身价银一并赏了”,是贾府对她多年努力“工作”所能给予的“大恩典”。这也是贾母将袭人的“人事编制”一直留在自己名下的原因。

那么,当时的花家家境已很殷实,也有给袭人赎身的迫切愿望,袭人为何拒绝了其母兄为其赎身的要求,并决绝地声称“权当我死了,再不必起赎我的念头”?(第十九回)

做为贾母大丫头的袭人,在贾府虽“吃穿和主子一样”,“平常寒薄人家的小姐也不能那样尊重”,但毕竟是为奴,何至于到“至死也不回去”?

袭人探家时,宝玉和茗烟的忽然到来,给了花家一个解释:宝袭之间表现出的“那般景况”,二人之间那种不寻常的关系,使花家母子“心下更明白了”,心中“越发石头落了地”,“而且是意外之想”。

他们看出了袭人的决绝是因为她已“失身”于贾宝玉。在那个时代,“失贞”女子没有退路(看看二尤的结局),袭人也只能选择“至死也不回去”了。

04

进谏之心

袭人进谏,发生在宝玉挨打之后。

宝玉挨打之前,怡红院发生了两件小事。

一件是宝玉“撵”晴雯。

(第三十一回)跌折了扇子的晴雯挨了宝玉几句气话,不服气地回了口,引出袭人来说“一时我不到,就有事故”,二人拌起嘴来。袭人失口说出“原是我们的不是”,添了醋意的晴雯牙尖嘴利地说出一段话:

我到不知道“你们”是谁!别叫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崇崇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哪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来!

怡红院的这场发生在晴袭之间的交锋,吵架的结果是宝玉袭人两个都说不过晴雯,宝玉赌气便要“回太太去”,撵晴雯出去。

袭人不支持这一冲动决定,理由是“这会子急急的当一件事去回,岂不叫太太犯疑”。她的建议是“便是他认真要去,也等把这气下去了,等无事中说话回了太太也不迟……”

另一件是袭人听“表白”。

贾宝玉错把赶来送扇子的袭人当做林黛玉表白心事,袭人担心二人之间会发生为封建伦理所不容的“不才之事”,“心中暗度如何处治,方免此丑。”(第三十二回)

宝玉挨打后,袭人已从茗烟那里打听到了挨打的原因是金钏和棋官之事,“听了这两件事都对景,心中也就信了九分”(第三十三回)。

当薛宝钗询问时,她是把两件事都告诉了的。——“袭人便把茗烟的话说了出来。宝玉原来还不知道贾环的话,听见袭人说出,方才知道”(第三十四回)。这说明袭人对茗烟打探到的消息是相信的。

以上集中发生的三件事是促使袭人来见王夫人的原因。

但是当王夫人问她“我恍惚听见宝玉今儿挨打是环儿在老爷跟前说了什么话,你可听见这个了?你要听见,告诉我听听,我也不吵嚷出来教人知道是你说的”时,袭人的回答是:“我到没听见这话,只听见说,为二爷霸占着戏子……为这个打的”。

当王夫人进一步说“也为这个,还有别的原因”时,袭人道:“别的原故实在不知道了……”

袭人为什么不肯将贾环的话告诉王夫人?许多读者猜测是袭人出于好心要保护贾环和赵姨娘。

笔者认为不然。

袭人在第三回出场时,作者写她个性“亦有些痴处,服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今与了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

宝玉挨打的主因是“淫辱母婢”,按袭人对宝玉的了解,当然知道这是诬告。“心中眼中只有一个宝玉”的她,应该是不等王夫人问就主动替宝玉洗白的,何以反而隐瞒实情?她连“心中眼中只有一个”的宝玉都不肯保护,反而去保护贾环和赵姨娘?没有这样做的道理。

因此,袭人的隐瞒,应是出于对她自己的保护——金钏和宝玉不过是有一些不当的言论或行为,二人就遭到这样严厉的惩罚,在这之前,她和宝玉之间发生的“偷试”之事,显然比这严重多了——如果她的事情暴露,后果可是不堪设想。

所以,当王夫人问她“宝玉难道和谁做怪了不曾”时,袭人“忙回道”:“太太别多心,并没有这话……”

袭人进谏的原话是:

“……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有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像大家子的体统。俗语说的,无事常思有事,世上多少无头脑的事,多半皆因无心中作出,却被有心人看见,当作事情,倒反说坏了。只是预先不防着,断然不好……二爷将来有人说好,不过大家落个直过;若叫人哼出一声不字来,我们不用说,粉身碎骨,罪有万重,都是平常小事,但二爷后来一生的声名品行岂不完了!俗语又说,君子防不然……近来我为这事,日夜悬心,又不好说与人,惟有灯花儿知道罢了。”

结合进谏前发生的晴雯吵闹、宝黛表白和金钏投井三件事,此刻的袭人“日夜悬心”是很正常的,——她和宝玉之事虽是“鬼鬼崇崇”,“皆因无心中做出,但却没能瞒过晴雯,“被有心人看见,当做事情,反说坏了”。

晴雯的“懂事”让她意识到不但止“二爷”,连“园里姑娘也大了”。

她自身的经历、心理以及金钏之事,都让她有理由担心宝玉和其它人也会做出“偷试”那样的事情,将来出事“若叫人哼出一声不字来”,她也是要“粉身碎骨,罪有万重”的。

这段思维缜密的谏词,袭人说的用心,作者写的细心。

此次的进谏,不单影射了黛玉宝钗(主要是黛玉),连“园里姑娘”也一并躺枪。此后的王夫人在进大观园时,开始留心观察起怡红院的丫头们:“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我的心里狠看不上那个轻狂样子……”。

当绣春囊事件发作时,王夫人听信王善保家的谗言,“触动往事”,晴雯遂被推上风口浪尖(第七十四回)。

抄检之后,虽然“一则为晴雯犹可”,但谣言进一步发作:“竟有人指宝玉为由,说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里的丫头们不长进,教习坏了”——袭人是文本中唯一一个明确与宝玉有性关系的人——“因这事更比晴雯一人较盛”——风起云涌之下,爆发了疾风骤雨般的大观园阅人撵人事件(第七十七回)。

这场风暴的发生,以宝袭“偷试”为发端,象一只小小的蝴蝶扇动了一下翅膀,引发起大西洋彼岸的一次海啸。

“风暴”造成的灾难,是晴雯、司棋、芳管、四儿、入画等一干无辜丫头的被逐,死的死,散的散,大观园不复是青春女儿的伊甸园。

05

“不情”之情

宝袭初试中的袭人有无责任?

第五十七回“慧紫娟情辞试莽玉”中,宝玉见紫娟“风口里坐着”,却穿着单薄,“便伸手向他身上抹了一抹”,紫娟便说道:“从此咱们只可说话,别动手动脚的。一年大二年小的……”,并且“说着便起身携针线进别房去了”。

第三十六回,宝玉欲听龄官唱戏,找至梨香院,当时的龄官“独自倒在炕上”,见宝玉在自己身边坐下,“忙抬身起来躲避”。

第三十一回,当晴雯要去洗澡,宝玉说“拿了水来,咱们两个洗”时,晴雯“揺手笑道:’罢罢,我不敢惹爷……也不用同我洗去……”

做为“三四代陈人”的“好姐姐”袭人,年龄本比宝玉大两岁,又常常以“规劝”宝玉为己任,即然“也渐通人事”,面对宝玉的“初遗”,按“礼”不但不应“含羞笑问”,听完又“伏身而笑”,对宝玉“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的不合“礼”要求更是未做出任何拒绝。

她对这件“走了大褶儿”(第六十三回)的违“礼”之事实在是有很大责任的。

这糊里糊涂的无心之过造成的后果,加上“日后争荣夸耀”的要强之心,象一道看不见的阴影,始终左右着袭人的心理、行为——有了“偷试”之事,她已必然地、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命运和贾宝玉捆邦在一起:除了成为“宝二爷姨娘”外,她已并无第二条路可走了。

她对贾宝玉,其实已形成一种攀援、依附的人身关系,这种依附关系,也形成了她“一时我不到,就有事故”(第三十一回)的心理暗示。

那么,如何看待宝袭之“情”呢?

初试“云雨”时的贾宝玉,还只是出于萌动期对性的好奇。他对袭人的性事,不关乎“爱情”,也无关乎“淫欲,而袭人也仅仅是认为“不为越理”,便满足了这份要求。

有了肌肤之亲后,宝、袭之间,比别人多出的是一份“雨云”之情,宝玉自此“视袭人更与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更为尽职”。

这份因肉体亲昵而产生的亲近之情,大大有别于宝黛之间的爱情。

这种差异反应在第五十七回宝玉因紫娟试探而“痰谜”时黛、袭二人的不同表现中:黛玉听说宝玉“只怕这会子就死了”时的反应是急痛攻心的大吐大嗽,而袭人虽然也“满面急怒”,对紫娟说出的话却是“你回老太太、太太去,我也不管了”的推诿之语。

第十八回中,林黛玉因错意为宝玉把自己送给他的荷包送了人而误剪了香囊袋,宝玉申明“我是那一会把你的东西给人了?”——他因怕人拿去把林黛玉送的荷包珍重地带在衣服里面。

而在第二十八回与蒋玉菡交换汗巾子时却直到袭人提醒才想起把袭人的汗巾子给了别人。

宝、袭二人在精神层面上基本没有任何交集。如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中,袭人对宝玉大清早跑到黛玉房中让湘云帮其梳头大为不满,以致“动了真气”,说出那句“你从今以后别进这屋子了”的让宝玉“深为骇异”的话。

事件的整个过程都是袭人一个人在生闷气,宝玉对其因何生气始终莫明其妙。此时的袭人似有些醋意,已经把“伏侍”宝玉的工作当成自己的专利了,模糊露出些人身控制的倾向。

第三十七回,袭人打发宋妈与湘云送东西,宋妈临行前提醒要问一问“宝二爷不知还有什么说的没有”,秋纹则说他们在商议起诗社做诗,“想来没话”,袭人也就没问。结果当宋妈回来说史湘云抱怨做诗也不叫自己时,宝玉道:“偏忘了他。我自觉心里有件事,只是想不起来。亏你提起来……”。

第三十四回,挨了打的贾宝玉心中惦记黛玉,自己又不能亲自去看视,“满心里要打发人去,只是怕袭人疑心”,——二人之间的隔阂已开始成为日常生活中的障碍了。

06

不露之“伪”

第十九回是关于宝、袭二人的一次外景描写。宝玉因“在房内顽的没兴头“,又嫌宁府的戏热闹不堪,要出城往“熟近些的地方去”,与茗烟来到花家看视正回家“吃年茶的袭人(其实是花家接袭人回家商量赎身一事)。

文本中“叠用四’自己’字(脂批)写袭人的慎重:“将自己的坐褥拿了铺在一个炕上……用自己的脚炉垫了脚……又将自己的手炉掀开焚上……将自己的茶杯斟了茶送与宝玉……”,甚至几个“松子穰”,也要“用手帕托着送与宝玉”。

脂批此处评语写道:“写得宝袭二人素日如何亲洽,如何尊荣”。笔者则认为此处是作者尽写袭人性格中之“作”的成分,以在家人面前炫耀宝玉之“尊荣”。

因为贾宝玉本来就不是一个轻狂至此的人,“见了外人,必是要还出正紧礼数来的”(第五十六回)。结合第七十七回宝玉探晴雯,他连有“油膻之气”的粗笨茶碗里的茶,都要先尝一尝才递与晴雯。第四十三回,在水仙庵祭奠金钏之际,宝玉对姑子做的斋饭也并不嫌弃。

至于袭人故意显露出的那种与宝玉的亲密之态,是连脂批都要承认是“袭卿有意微露绛云轩中隐事也”。

而当“酒屁臭气”的刘姥姥“齁声如雷”地躺在怡红院里宝玉的床上时,因无其他人看见,袭人的处理就只是“些须收拾收拾”了(第四十一回)。——连刘姥姥“滚”过的床单袭人都认为宝玉能直接使用,又何需“将自己的坐褥拿了铺在一个炕上”让宝玉来坐?

第三十二回,袭人跟薛宝钗聊到宝玉的针线活太忙,宝玉又不肯让家里那些“活计上的人”做,宝钗建议“只管叫人做去,只说是你做的就是了。”袭人道:“那里哄得过他,他才是认得出来呢。”——认不出来就只有被“哄”过去了。

袭人性格中的这些“作”与伪的成分,与晴雯个性中的本真直率形成对比,前者在人际关系中往往表象为温和稳重,而后者则易现为尖刻。

袭人的这些性格基因,与其“违礼”的性质一样,是不自知、不自觉的,有别于王熙凤的有意识、有需要时的针对性的故意诈伪。

07

不“一”之终

太虚幻境中的“薄命册”上,袭人的判词排在晴雯之后:“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仱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第五回)。“枉自”、“空云”两词大有宝玉叹香菱“可惜这么个人竟俗了”(第四十八回)的意味,“无缘”一词也是宝、袭二人精神世界天差地隔的结果。

做为同样身处下层阶级的丫头,袭人对“礼”教的卫护主要表现在对宝黛爱情的有意识排斥上。当鸳鸯撞见司棋与潘又安在园中幽会时,她虽知道这是大不韪之事,但还是能出于朴素的同情心为其保密;紫娟探明了宝黛之情后,筹画的是如何成就。而“心中眼中只有一个宝玉”的袭人在误听了宝玉对黛玉的剖白后,想到的不但不是如何成就宝玉,反倒是如何防止,以致对王夫人提出“变个法儿”,“还叫二爷搬出园子来住”的建议(第三十四回)。

脂批“袭是钗副”,文本中的袭人并不识字,与薛宝钗的礼道思想主要来自于书本教育不同,袭人的卫道意识主要是来自于深溶于社会风俗中的伪礼教思想对人的潜移默化。在这种伪道学的渗透影响下,袭人个性中虽有温柔和顺的自然成份,但人性中的天性已失,代之以对伪礼教的“奴”性,以至于她连性行为这件人性中最本能的事,都要按是否合“理”(礼)来决定,打着礼教的旗帜“行事”。

袭人因其自身的局限性,对贾宝玉不会有春香(《牡丹亭》)那种“愚不谏贤”的意识。其在日常生活中违“礼”而不自知的表现,文本中还有多处描写:

如第三回中,初进贾府的林黛玉在拜见舅母王夫人时,其就座是在“王夫人再四携他上炕,他方挨王夫人坐了”,而在与袭人初次见面时,文中的描写是:“黛玉忙笑让:’姐姐请坐。’袭人在炕沿上坐了。”——并未有任何主仆上下的谦让。第二十一回中,宝钗问“宝兄弟那去了”时,袭人的回答是“宝兄弟那里还有在家的功夫”;还有第三十一回中与晴雯拌嘴时被晴雯诟病的把自己与宝玉合称“我们”的无意识失“礼”行为等。

总之,袭人是《红楼梦》中塑造的一个深受封建传统“礼教”影响,以卫“礼”自居,实则是并不知“礼”而处处违“礼”的人物形象。

做为“薄命司”的女儿之一,袭人的结局按其判词应是改适了蒋玉菡——“堪羡优伶有福”。“似桂如兰”的花袭人,与大观园其它众薄命女儿相比,也算是得到了一种较好的归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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