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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耕地质量 夯实农业生产能力

  近日,农业农村部答复并公开了“关于提升耕地质量夯实农业生产能力的建议 ”。

  一、关于构建耕地质量保护的法律保障

  为切实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农业农村部积极推进耕地质量保护立法。

  一是开展耕地质量保护立法调研。在深入调研、借鉴国内外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草拟了《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同时,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

  二是推动地方开展耕地质量保护立法。目前湖南、吉林、江苏、湖北等4省出台了耕地质量管理条例,黑龙江、内蒙古、天津、辽宁、甘肃、浙江、河南、陕西、安徽等9省(区、市)出台了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三是加强耕地质量保护监督考核。2008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与原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每年对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省切实加强耕地质量保护。2018年,农业农村部与自然资源部、国家统计局按照《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要求,对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期中检查,压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

  四是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标准体系。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明确农用地分类管理的要求和具体技术方法程序。同时,编制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了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和监督要求。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进程,推动出台《耕地质量保护条例》《肥料管理条例》。同时,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压实地方各级政府耕地质量保护责任,全面推进耕地质量保护制度建设。

  二、关于加大耕地质量建设支持力度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加强与财政部等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一是加强耕地地力保护。结合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一项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减少秸秆焚烧等措施,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二是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复垦费、耕地开垦费、中低产田改造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支持土地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复垦、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维护等。统筹发展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是促进耕地质量提升。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实施,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地力培肥改良等综合配套技术模式。

  四是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2016年,中央财政整合有关资金,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主要用于支持地方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任务要求。2017年,中央财政下达资金65亿元,支持开展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域治理示范、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工作。

  五是健全投入机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印发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均鼓励在“三农”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2017年,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50号),明确将农业绿色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作为农业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六大重点领域,改善农业公共服务供给,切实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快建立绿色生态农业补贴标准体系,持续加大耕地质量建设投入力度,探索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农民和地方政府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予以激励。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有效方式,支持企业参与耕地质量建设、土壤污染治理等工作,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耕地质量保护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关于倡导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下大力气,强化措施,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治理修复。

  一是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2015年,农业农村部印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以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耕地退化污染重点区域和占补平衡补充耕地为重点,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土壤肥力保护提升、污染耕地阻控修复。

  二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2015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在东北四省(区)的17个县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支持开展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地力培肥,推进用地与养地结合、种植与养殖结合、工程与农艺结合,着力改善黑土耕地设施条件、内在质量、生态环境。

  三是开展南方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2014年开始,中央安排专项资金,在湖南省长株潭地区选择17个县(市、区)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试点面积由2014年的170万亩扩大到2017年的272万亩。

  四是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2016年以来,中央安排专项资金,在东北冷凉区和北方农牧交错区开展轮作试点,实施面积1000万亩;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休耕试点,实施面积200万亩。2018年,进一步扩大轮作休耕试点范围,试点面积扩大到3000万亩。

  五是广泛开展耕地与土壤保护主题宣传。积极响应联合国粮农组织倡导,组织开展“世界土壤日”和“国际土壤年”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健康土壤、绿色发展理念。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一是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耕地土壤改良和治理修复力度,支持推广“亲土种植”模式。二是深入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等绿色高效生产技术。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农业绿色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耕地质量的良好氛围。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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