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1)――合久必分,淮六属的稳定和清河县的扩张
连载于2008年1月21日《淮海晚报》淮安风情版
元至元二十八年(1368)正月,朱元璋称帝,改元洪武,初定都南京(南直隶),后迁北京。置淮安府,相当于元之淮安路,治山阳县淮城。领海、泗、安东三州,山阳、清河、盐城、桃源、沭阳、赣榆、天长、盱眙8县。旋又以泗州、盱眙、天长改隶凤阳府;并降安东州为县,仍隶淮安府,以邳州、睢宁、宿迁县改隶淮安府,时淮安府共辖二州九县。明永乐十三年(1415),平江伯陈瑄依宋代所开沙河故道,自淮安城西管家湖,凿渠20里,导引湖水入淮,这条漕河被命名为“清江浦”,清江市的兴起便是缘起于此。
至清,南直隶称江南省,驻江宁,并逐步分为江苏、安徽两省。淮安府初属安徽,后归江苏。清初,基本保留明代淮安府的体制,并逐步废去州领县制度,海州、邳州分出,淮安府辖有山阳、盐城、清河、桃源、安东5县。雍正九年(1731),在黄河夺淮影响下,山阳和盐城两县土地和人口都大增,于是从这两县的滨海地区析置了阜宁县,淮安府辖境至此定型,领6县:山阳、盐城、阜宁、清河、桃源、安东,时称“淮六属”,直至清亡。这种稳定的建置关系对近现代以来淮安及其附近地域的政区分化、人文风俗的形成嬗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金元以后的黄河长期夺泗入淮,泗水作为淮河北岸的支流,在尾闾处分两支入淮,一支大清河,入淮处即淮泗口;一支小清河,入淮处为小清口。黄河初由大清口合淮,明嘉靖后则改由小清口合淮。位于黄淮汇合附近的清河县受此影响极大,元之前的清河县城,也因水患频繁,几经迁徙。元泰定元年(1324),清河县城圮于水,遂由大清口迁至淮河以南的淮阴故城,“始得淮阴故地,而县境及于淮河以南”,古淮阴并入山阳的少许之地(约是老子山至甘罗城沿洪泽湖堤西南一线)首次划入清河县。元天历中(1328~1329),旋迁至小清口西北、东去淮阴城十里的旧县(在淮北,今淮阴区码头镇旧县)。明末再迁淮阴故城,清初复迁旧县。
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江苏巡抚陈宏谋谋奏割山阳重镇、河道总督驻地清江浦为清河新县城。清廷批准了陈宏谋的呈请,次年,正式办理了移交手续。至此,地处淮南、本隶属山阳县的清江浦正式归于清河县,并成为清河县的新县城,山阳靠近清江浦的十余乡也被一并割入清河县,清河县境得到扩张,由原本的淮北变为地跨淮河南北。这样,清江浦、码头等古淮阴之地在历经了元、明两朝的合并归一之后再次与山阳分离。
图:明代的淮安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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