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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个与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要点(问答)

 

  1. 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几种?

       依据对象不同主要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一是内部转让,即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股东。二是外部转让,即股东将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依据意思表示方式不同分为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前者指出让人直接转让给受让人。后者指出让人与受让人并非协商一致的方式,而是通过继承、公司合同的方式。间接转让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实现避税的效果。

  2. 两种转让方式有什么区别?

    两种方式在形式和程序上存在区别,内部转让只需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即可。外部转让除以上规定外,还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同时外部转让必须经其它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转让人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它股东征求同意,其它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若不同意转让,则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它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 同等条件应当如何认定?

    同等条件主要包括价格条件、转让数量、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因素。在认定同等条件时,要比较受让方出具的价格是否相同,所需要购买的股权数量是否相同,付款期限是否存在不一致以及支付方式是否存在便捷之分。

  4. 怎样确定股权转让的生效时间?

    股权转让生效的时间不以工商登记为准。股东身份的标志为股东名册,只要公司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后股权转让即为生效。工商登记只是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5. 股权合同订立后,公司破产或转变经营范围的,是否影响合同的履行?

    股权因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破产的贬值损失属于正常商业风险。不影响以公司股权为标的物的转让合同的履行。

  6. 获得公司股权后,可以行使哪些具体权利?

    股权的内容比较丰富,主要包括: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转让出资或股权的权利,股东诉权。

  7. 所有的股权内容都一样吗?

    一般而言,股东所拥有的股权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只是在份额上有所差别,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的内容进行规定,如将股权和决策权分离,就决策权问题进行特别规定。

  8. 法律对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就有限责任公司来说,主要以公司章程自行规定。就股份有限公司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 可否与公司本身进行股权转让交易?

    与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称为股权回购。除非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否则公司不能进行股权回购。

  10. 哪些情形可以进行股权回购?

    对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有三种情形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五年来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说,有四种情形:(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它共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11. 股权转让涉及到哪些税款?

    股权转让税款主要根据出让人不同分为个人股东转让股权和法人股东转让股权。前者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缴纳比例为20%,印花税为5‰。后者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为25%,印花税为5‰。股权转让无须转让营业税。股权转让过程中必须缴纳相关税款,税款的缴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前提条件。

  12. 个人转让股权是,税款具体应如何计算及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个人所得税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股权转让收入不仅仅只是现金的方式,实物、有价证券或其它形式的经济利益均被认为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转让的纳税申报地点应为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而不是自然人股东所在地。

  13. 股权转让可以随便约定转让价格吗?

    股权转让不能随意约定价格,无正当理由的低价转让,税务机构有权按净资产或类比法核定交易价格计征个人所得税。

  14. 股权转让过程中获得的违约金是否应纳入计税范围?

    纳税人因股权转让产生的各项收入包括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等各项名目收入,都属于股权转让所得,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5. 股权转让中是否有可以低价转让的特殊情形?

    法律规定存在以下情况时,股权转让价格可以低于成本:(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的;(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它合理情形。

  16. 股权转让能否约定不开具相关发票?

    转让双方约定转让方不需要向受让方开具发票的,属于损害国家税收利益的行为,属于无效合同。

  17. 股权转让后,原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又签订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时能否退回所缴纳的税款?

    转让行为结束后,双方签订的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属于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还。

  18. 以股权方式定向增发的行为性质如何确定?

    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权转让的,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19. 股权转让过程中,约定税费全部由一方承担是否有效?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纳税义务人不能通过约定改变,但税款的实际承担人或者税款作为金钱由谁来支出是允许约定的,且如有约定,约定有效。

  20.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有什么特殊的规定?

    我国设立了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审批制度。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的规则为转让合同必须经过审批才能生效;股权转让没有经过其它股东同意、优先购买的无效;股权转让导致企业性质变更的需要额外审批;股权转让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和产业政策的无效。

  21. 股权转让时,对于受让股权,有哪些须特别注意的问题?

    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所受让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的瑕疵。所受让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22. 股权转让合同应具备哪些要素?

    股权转让合同应具备以下框架内容:

    (1)词语定义;

    (2)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及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3)出让方的承诺和保证;

    (4)受让方的承诺和保证;

    (5)出让方应尽的披露义务;

    (6)股权转让极准日

    (7)出让方因目标公司遭受或然负债的赔偿责任;

    (8)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税费的分担;

    (9)目标公司管理权的交割及交割前的相关事项;

    (10)目标公司工商登记变更;

    (11)员工和竞业禁止;

    (12)终止交易;

    (13)保密及违约责任;

    (14)争议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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