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已然成了水浒好汉的标签之一,有意思的是,说到“大块吃肉”,小说中描写的“肉”通常是“牛肉”。为什么不是鸡、鸭、羊、猪等动物的肉,而偏偏是牛肉呢?
仔细阅读《水浒传》,就可以发现当时宴请客人最常见的做法是“杀猪宰羊”。如史进拜师时,史太公就让庄客杀了一只羊。林冲流配沧州,柴进也是杀羊招待。可以说,就小说文本来说,宋代主要的肉食应该是猪肉和羊肉。
宋朝刑律有一条:无故杀牛者如杀人同罪。可见牛的地位是相当高的,街井市坊是没有牛肉出售的,民间也没有吃牛肉的习惯。但《水浒传》描写,发现没有!吃牛肉的人都是要上山做强盗或横行霸道的好汉,作者变相影射,吃牛肉的人都是些无法无天的强悍之徒,杀人越货都视为儿戏,大口吃牛肉是无羁绊的表现。
耕牛作为人类生产的动力补充,是不可或缺的,而且数量显然也没有想象的多,因此,耕牛可谓是历朝历代的保护动物。狮子老虎可以随便吃,但是要吃牛肉的话,轻则打板子,重则蹲大牢。在唐代,谁要是擅自杀牛吃牛肉的话,一年徒刑是底线,这基本上把牛提到了人的位置,虽然没有杀人偿命那么严重,但杀牛坐牢却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因此“切二斤牛肉”本就是造反的一种象征和标志,是与“梁山好汉”的身份相契合的,再说了,一次吃二斤牛肉也与江湖好汉义薄云天的豪爽个性相符合。
在古代吃肉本就是一件稀少现象,而且中国人相信人吃啥补啥,吃肉长肉,吃肉有劲,农耕社会是一个尚武尚力的社会。既然是造反的梁山好汉,肯定都是要孔武有力,要是都想军师吴用一般手无缚鸡之力,那还造什么反,回家抱老婆睡觉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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