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习惯
物无美恶 过则为祸
前人智慧
【原文】
15.37
子曰:“君子贞而不谅。”
15.38
子曰:“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
15.39
子曰:“有教无类。”
15.40
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
15.41
子曰:“辞达而已矣。”
【助解】
贞:坚贞、有操守,指固守正道。
谅:诚信,后引申指原谅。
为(wél):谋划。
【大意】
15.37
孔子说:“君子为固守正道,可以不践行自己的诺言。”
15.38
孔子说:“为君主做事,应该先认真做事,把领取多少俸禄的事放在后面。”
15.39
孔子说:“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没有高低贵贱的等级差别。”
15.40
孔子说:“思想观念不同,不能在一起谋划共事。”
15.41
孔子说:“言辞能表达出意思就可以了。”
13.37
孔子虽然非常重视诚信,认为“民无信不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但是在这一章里,他认为,在面对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时,可以不信守诺言。
孔子在《宪问篇》第20章中说:“其言之不怍,则为之也难”,意思是说,如果大言不惭、夸下海口、轻易地许下诺言,那么要兑现自己的谎言的时候就会很困难。用《弟子规》里的话来理解就是“事非宜,勿轻诺。苟轻诺,进退错”。
在这一章里,孔子就给出了答案:“贞而不谅”,为了固守正道,可以违约、毁诺。比如,在鬼子面前说过的话,可以不算数;在一些特定的场合,可以说一些“善意的谎言”等等。《孟子·离娄下》中说的“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也是这个意思。
13.38
这一章,与我们现代人的“合同精神”严重不符。现在的人,大多是纯粹的利益交换,“把丑话说在前面”,也就是先小人,后君子,凡谈好价钱,然后再去干活。孔子所主张的,是先要有为,然后再考虑“位”的问题。
就像现在有些大学生毕业求职,先要谈你能干什么、能给公司或单位带来什么,而不是先谈给我多少薪水、有什么福利、多长时间给我升职加薪等。
先谈工作,是为了展现自己的能力、才华,实现自己的理想,即使工资低了,也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增长自己的经验;先谈工资待遇,直接就把自己的格局限制死了,往往是为了工作而工作,很难有大的发展。
13.39
正是这种“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把原本只属于贵族的文化教育普及到了平民。
当然,孔子的全民教育也不是无差别教育,而是根据各个学生的潜质,因材施教,所以才培养了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等专业的各类人才。
13.40
志向、观念不同,很多事的出发点就不同,目标方向也不同,与这样的人共事,很难齐心协力、共谋发展。工作上是这样,家庭中也是这样。过去讲究的“门当户对”,追求的就是双方(包括双方的家人)在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事业观、交友观、金钱观、育儿观、审美观等方面志同道和,如果观念上分歧太大,婚后的生活也不可能像婚前那么恩爱、美满。
13.41
看来,孔子有点像是典型的理科男,主张“夫人不言,言必有中”、“述而不作”,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能用最简短的语言把想表达的意思说明白了就行了,不喜欢花言巧语、巧言令色,语言、词藻过于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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