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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单位应支付加倍赔偿金的8种情形

专业注办理劳动争议类案件10年,梳理出劳动争议中劳动者的10大赔偿项目,简单明了,容易自行操作维权。

本律师在多年的办案中发现绝大多数劳动者权利受到损害后,1.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处理。2.不知道自己有哪些赔偿内容。3.不知道赔偿数额和计算依据。4.不知道自己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5.不知道维权实务技巧。6.不知道如何运用保留证据。等问题,而导致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不到有效充分的保护。整个栏目中告诉大家劳动者维权法定程序,教给你详细的赔偿项目,数额计算标准,具体的法律规定,本律师办理案件重要的维权技巧。而且会在最后将文章的核心内容,关键要点,维权技巧,实务建议给大家点出来。

一、什么是加付赔偿金,

本章主要给大家讲一下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的情形,首先讲一下,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相应法律义务,比如说,按及时足额给员工发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工资发放,安排加班的要给支付加班费等法律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将会承担赔偿法律责任。所谓加付赔偿金,是由于单位不履行劳动法的赔偿工资的义务而应该另外承担一定数额赔偿金的责任。就叫加付赔偿金。比如说单位拖欠员工一个月工资3000元,如果员工处理得当,可以要求单位支付3000元工资的同时再另外最高支付3000元的赔偿金,这就是加付赔偿金。下面开始讲解加付赔偿问题。文章最后说明维权关键要点,维权技巧,维权容易失败的地方,实务建议。

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情形。

1.企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单位未按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3.单位未按国家规定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4.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用人单位安排劳动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6.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7.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企业支付加付赔偿金的处理程序。

1.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工资等项目的本金。

2.用人单位收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的通知后逾期不支付的,由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倍数加付赔偿金。

3.由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员工要积极搜集准备对自己诉求有利的证据。要求单位给付加倍赔偿金的,

4.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法院起诉解决。作为员工要弄明白劳动仲裁输在哪里,根据不输的原因起诉。

5.法院裁决生效后,单位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的,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单位财产。

四、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没有依法或者依据合同的约定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包括以下四种:

(一)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的2日支付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报酬,但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这一约定,拖延不予支付的,则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另外,对于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超过十五日给劳动者结算工资报酬,则也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每月1000元,但用人单位却只支付给劳动者950元,则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是违法的。

(三)用人单位支付在试用期间的劳动者工资低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支付工资的,也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四)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及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没有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的,则属于违反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济南市规定2019年每月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730-1910元,这一标准无论是对已经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是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都适用。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月工资低于这一标准,则是违法的。即使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仍然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此外,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报酬,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则也属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依据劳动法的上述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六种情形,包括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因身体或者能力原因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用人单位因依法破产重整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以及因用人单位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而导致的劳动合同终止等。对于发生上述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解读】《解释三》仍将加付赔偿金明确纳入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在理解和适用本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适用加付赔偿金的案件,仅限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一)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加付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50%以上100%以下的一个区间,在具体案件中如何确定支付标准,《解释三》并没有给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这一标准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官裁量决定,但在确定具体标准时应着重考虑这样几个因素:一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及其过错程度;二是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所受损害的大小;三是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的获利情况;四是用人单位接受其他处罚的情况。

五、这里的关键点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逾期“。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9.14)第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典型案例裁判要旨:(2017)最高法民再21号

关于加付赔偿金的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应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本案中,唐某在诉讼前未向劳动行政部门主张,劳动行政部门亦无责令H超市限期支付,故唐某要求加倍支付赔偿金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原审不支持其相关请求并无不当。

(所以,注意了。要主张加付赔偿金,一定要有投诉且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制支付仍未付的证据,否则不支持。)

六:维权要点:1.单位有拖欠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不支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时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行为。

2.劳动者已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劳动监察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3.劳动监察责令单位限期支付,但是单位逾期没有支付的。

同时符合以上三点才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仍然通过劳动监察解决,或者是通过劳动争议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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