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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国经济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尤其是大规模的工业化推动了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急剧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快速增长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发展面临的最棘手问题之一,减少和避免垃圾产生,已经成为垃圾管理的第一要务,其中,推进实施垃圾分类管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2000年6月,原国家建设部下发《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建城司〔2000〕12号),确定在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要求到2015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各省(区、市)建成1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长期不懈的探索和实践,不断健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等环节的硬件设施,确定了符合我市实际的垃圾分类方法、步骤等,基本建立起了垃圾综合处置体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青岛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要求,我市于2013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2013年1月17日召开推进工作会议,印发了《青岛市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我市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目标。同时,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34个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区市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市垃圾分类的组织工作。市南区作为先行试点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工作目标为:2013年,在市南区先行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其他区在具备条件的物业小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市区大中型餐饮单位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餐厨垃圾、集贸市场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到2015年,市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包括餐饮单位)和集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0%以上(目前已达86%);居民小区(市南区)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市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加强法规建设,建立保障体系。印发了《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青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垃圾分类的实施范围、工作原则、部门职责和分类方法等,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试点经费。2013年,经测算市南区试点所需经费约7200余万元,以区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给予补助3000万元,市政公用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青岛市对2013年度市南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考核及奖补办法》,实行考核奖补。2014年、2015年(市财政无投入)市南区不断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累计投入2亿多元。

  (四)按照“源头分流”原则,建设“三大收运体系”。

  一是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按照《青岛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规范(试行)》的要求,与商务部门联合在市区建成了近1000个标准化回收站点,建设了5个固体废物分拣中心和1个静脉产业园区。每年可回收废金属30万吨、废纸20万吨、废塑料15万吨、废玻璃5万吨、废旧家电120万台,总价值近30亿元。使纸类、废塑料、废金属等基本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实现了资源化利用。

  二是建立和完善有毒有害垃圾单独处理系统。环保部门注重发挥社会企业的作用,建立专业的回收公司,对居民分类出的电池、灯管以及家用化学品等有毒有害垃圾进行专业回收处理。食品药品部门,注重通过社区及沿街的“医药店”,将过期的药品进行回收处理。

  三是建立大件(装修)垃圾单独收运体系。环卫部门组建大件(装修)垃圾专业清运队伍,发挥社会企业的作用,对社会清运公司实行特许经营许可。使得城市居民、社会单位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实现了单独收运。

  目前,由城市管理局、商务局和环保局等部门实施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垃圾单独处理、大件(装修)垃圾单独收运“三大分流处置”体系已基本建立。

  (五)按照“干湿分离”原则,完善“三大分类体系”。

  一是完善“餐余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主城区)全面推进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工作,全市有3600余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党政机关(学校)食堂以及农贸市场签订了收运协议,餐厨垃圾实现了分类收集,大中型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集率达到86%。每日收集餐厨垃圾140吨左右,全部进入餐厨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日产天然气5000余立方,实现了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餐厨垃圾废弃物管理全省领先,是国家餐厨垃圾处理资源化试点项目,中国建设报以“青岛餐厨垃圾管理破局之路”为题,全面报道了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

  二是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在市南区10个办事处的299个封闭式小区及1434个开放式楼院,开展生活垃圾家庭“干湿分类试点”,参与居民15.3万余户。并因地制宜,创建了26个各具特色的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试点社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0%以上,参与率达80%以上,准确率达75%以上。为了确保垃圾分类的顺利进行,市区两级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从2013年至今,除市财政投入资金补助外,市南区“试点”财政投入已达2亿多元。同时,李沧、城阳等区,也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有条件的小区进行“试点”。

  三是完善“废弃油脂”分类收集体系。为了加强对“废弃油脂”的监管,授予6家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单位特许经营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废弃油脂收运体系。共有43辆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专用车,总运力达125吨/日。所有车辆均实行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统一颜色,并安装GPS系统,实现在线监控。与1000余家餐饮单位签订了“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协议”,日均收集餐厨废弃油脂近10吨,全部进入废弃油脂处置厂处理,生产生物柴油。废弃油脂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防止了“地沟油”向餐桌的回流,确保食品的安全。

  (六)生活垃圾处理园区建设国内领先。

  投资近12亿元,建设了集“填埋、焚烧、堆肥、填埋气体收集、污水集中处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大型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园区。日均处理生活垃圾近4150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垃圾渗滤液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规划到2020年,市区将形成“以焚烧发电为主导、生化处理为补充、卫生填埋为基本保障”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体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资源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垃圾减量效果不明显

  2013年,市南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7.1万吨,而2012年为16.9万吨,增长1.2%;从近5年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变化趋势来看,并没有大幅减少。

  造成生活垃圾减量不明显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垃圾源头产生量未能有效控制。对于促进垃圾减量,因我市尚未制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故只能以垃圾收费的方式进行经济调控,但由于垃圾收费采取定额的制度,即:每户每月缴纳6元(实行物业管理的为5元)作为垃圾处理费用,明显存在垃圾扔多、扔少都一样的不合理因素,根本无法从经济利益方面,调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进行垃圾减量的积极性。

  二是垃圾源头分流对减量贡献小。随着城市人口不断增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垃圾产生量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尽管市南区垃圾分类采取源头分流的方式,对部分生活垃圾进行了回收再利用,但由于价值高的可回收物大部分已由居民主动交给可再生资源系统进行回收,剩余部分回收再利用的价值已经很低,只能直接进入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分类处理,导致减量效果不明显。

  (二)居民参与意识不高涨

  2013年,中日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及示范试点项目组对市南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部分小区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78%的居民表示愿意参加垃圾分类,但是只有57%的居民表示自己一直在对家里的垃圾进行分类。另外,居民对如何进行垃圾分类仍不太了解,即使调查结果最好的小区,也有14%的居民在进行垃圾分类时出现了错误。由此可见,市南区的居民对于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的认识仍然不充分,对于在自己家中进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也不够高。

  (三)垃圾分类组织体系、融资渠道不完善

  市南区垃圾分类的运行和管理主要由市、区两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收集、运行模式相对单一。垃圾分类涉及环卫、商务、环保、发改等多个部门,如果不能形成巨大的社会合力,而仅仅依靠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一家力量,唱独角戏、“单打独斗”,无论从推动力度上,还是从成效质量上,都根本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同时,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综合投入的工作,前端、终端分类处理设施需要建设和完善。要保证持续不断的向更高水平开展,必须有资金作为保障。经初步测算,在全市(六区)全面开展居民家庭“干湿垃圾分类”,每年需经费约4亿多元。如果单纯依靠政府投入,财政压力过大。

  (四)垃圾处理设施需进一步完善

  垃圾分类前端投放的废弃物需要由后端处理设施分门别类地进行处置,而后端处理设施需要提前规划和建设,否则将造成前端投放分类、后端混合处理的“前分后混”现象,对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打击最大。目前,青岛市虽然已经建成了多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但仍需建设部分特种垃圾处理设施。比如,低价值再生资源(比如,玻璃、针织物等)的可回收体系尚未建立,灯管等有毒、有害垃圾缺乏特定的收集、处置设施,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的处置设施也不完备,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有序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稳步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开展。巩固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和监管体系建设成果,逐步提高全市餐厨垃圾垃圾分类收集率;依托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促进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向线上延伸,结合“市民开放日”等主题活动,推动垃圾分类互动体验在线下拓展;坚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带动垃圾分类工作质量提升;探索废旧衣物专项收集等项目,加强垃圾收运网络与废品回收网络“两网协同”建设,促进源头分流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园区进行系统规划,采取PPP等投融资模式,完善路网、管网、环境绿化等基础设施,完成焚烧发电二期、卫生填埋二期、污水处理二期等后续项目建设,争取利用三年时间建成国内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产业示范园区。同时,针对特种垃圾,协调有关部门加快相关处理设施的建设。

  (三)改革垃圾处理费支付制度。建立完善的垃圾处理市场化、产业化配套政策。一是改革垃圾处理费由市级财政统一支付的模式,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政府统一定价,各区市直接与垃圾接纳处置单位结算。二是建立环境补偿机制,环境补偿资金,用于当地街道社区经济补助、垃圾处理园区及周边环境建设等,形成环境补偿长效机制。

  四、有关建议

  (一)加大市级财政经费投入。

  为完善垃圾分类的体系建设,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正常开展,各城市也从各种渠道筹集垃圾分类需要的资金,并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经费投入。如上海市每年投入7000万元,宁波每年投入3800万元,用于垃圾分类专项工作。

  我市自2013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之后,并没有继续进行专项经费的安排,由于市级层面推动工作缺少资金支持,集中的宣传、第三方专业评估等工作进度相对滞后。

  建议在市级层面设置一定的垃圾分类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全市开展相关的宣传、考核评估等工作进行。

  (二)加快地方立法进程。

  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需要长时间、多部门联合持续推进。应坚持“大类粗分、源头分流”的方法。建议完善顶层设计,为开展工作提供更多的法律依据,在现行《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抓紧启动地方立法程序。同时,开展垃圾分类的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从分类模式、设施配备、小区达标验收等方面确定相关的操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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