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生活在农村比较关心的可能就是宅基地了。改革开放后,城市的发展非常迅速,使得农村的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许多人还在城市里购买了房子安家落户。那么本来留在农村的房产怎么办呢?
在2017年宅基地的新政策出台,农村户口含金量越来约高了,相应的,农村的土地也在升值,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宅基地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首先,我们需要明白的宅基地的性质及权属问题,宅基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仅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且,鉴于宅基地资源紧缺,一户只能享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并且继承也只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不能继承还是归属集体经济组织。
只要是还是本地户口就是户口没迁走,家里的宅基地就还是自己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农村户口迁出后,你就不是该村村名,集体应该收回你的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上的的自建房还是自己的,自己仍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直到房屋塌灭,之后不可再在宅基地上翻新建房。
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你可以继承使用,但是一旦房屋倒塌损毁之后,你不能在上面继续盖新房,村集体将会对宅基地进行回收。
由此可以看出,城市买房后只要户口没迁走是不用安心农村宅基地的。如果迁走了户口那么宅基地村里是要收回的,但原来建在上面的房屋还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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