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对方不同意离婚,要起诉两次?这种情形一次就够了!

法律知识要点:在司法实务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的离婚理由,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不判决离婚,需要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的可能性才大。之所以这样处理,是因为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又无法定的理由,法院会给双方一个和好的机会,看看在此期间有无和好的可能,有利于保持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并且在实务中也确实存在大量的冲动型离婚。这种处理本质上与国外的离婚冷静期是一样的,在国外有不少国家,即使夫妻双方同意,也要一年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销登记申请。

因此,起诉两次才判决离婚已经是熟知的司法习惯,但是习惯归习惯,也并不是所以情形都只能起诉两次才能判决离婚。虽然没有法定的理由,有这种情形的,即使第一次起诉,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

众周所知,现在人们的婚姻观念越来越开庭,实际生活中存在大量“闪婚”人员,“闪婚”是个形象的说法,意思是夫妻婚前认识时间短。由于婚前认识时间短,感情基础差,双方相互了解不足,结婚登记过于草率,以至于结婚后短时间出现生活矛盾,进而形成离婚诉讼。

能否判决离婚,还是以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所以,在司法实务中,对于“闪婚”的夫妻,一方要求起诉要求离婚的,没有法定理由的,法院同样也可以一次就判离了。

为了更好的理解相关的法律问题,现在笔者分享一则涉及该法律问题的实务案例,以供大家参考。
案情简介

原告起诉称:原、被告双方均属再婚,婚前有各自有子女。2012年7月,原告加入被告的QQ群,网络聊天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系自由恋爱,双方于2012年10月15日登记结婚。在此期间,原告与被告因家庭矛盾发生肢体冲突接触,2013年4月,双方开始分居。原告提交的电话录音,被告也明确表示同意离婚。

原告认为,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现感情确已破裂,请求依法判令:双方离婚;被告赔偿原告10万元;被告偿还原告2万元。

被告答辩称:不同意离婚,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仍有和好可能。

判决要点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从网络相识,系自由恋爱,从恋爱到结婚、再到原告提出离婚的时间均较短,足以证明双方的感情基础相对较为薄弱;原告与被告发生家庭矛盾,目前已分居半年多,证明夫妻感情难以调和;原告离婚态度坚决,对与被告的婚姻相当绝望,难以与被告共同生活;且双方签订过离婚协议,被告在电话录音中亦有过离婚的意思表示,证明双方有过离婚的预设。

结合以上情况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因此,法院认定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原告主张离婚的理由充分,应当予以支持。

被告认为此前说离婚是气话,双方只是正常的家庭矛盾,可以挽回感情。法院认为,即使离婚后,被告仍可真情实意地向原告再主动争取,循法律途径复婚,并不影响其积极行使权利。原告主张被告赔偿10万元的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因原告未实际向被告出借2万元,仅为双方协商离婚的条件,故原告主张被告偿还借款2万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判决结果

综上,法院判决:准予原告刘某红与被告张某良离婚;驳回原告刘某红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该案中,原、被告双方通过网络相识,2012年7月相识,同年10月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大事应慎重考虑,三个月时间,明显属于婚前恋爱时间短;双方婚后呢,又仅仅半年就开始因家庭矛盾而分居了,双方在一起生活的时间也短。因此,尽管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又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仍认定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应准予离婚。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案例速递】隐瞒精神病史不同意离婚,法院怎么判?
财产未实际转移的赠与方是否有权撤销婚前签订的预期财产赠与协议
离婚纠纷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情形的认定
判决不准离婚后仍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梁X东诉韦X球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
结婚十天就感情破裂,徐州一对夫妻为彩礼闹上法庭
再次起诉离婚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