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职工知情:没签劳动合同 职工索赔双倍工资
没签劳动合同 职工索赔双倍工资
企业明显违法还推诿难获支持
 
2010-12-24 本文访问次数:53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不及时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处罚。但是在不少仲裁实例中,用人单位会提出相应的反驳理由,表示未签订劳动合同责任不在自身,而是在劳动者不愿意,这样的理由会获得仲裁的支持吗?
    【案情】
    职工李某于2008年9月1日入职某公司,约定工资为每月1800元,因为该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李某于同年10月底停止工作。
    今年,李某来到西城区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该公司支付2008年10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800元。
    该公司则表示,曾要求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是李某百般推辞,才没能签订劳动合同,故责任并不在公司。
    【审理】
    经仲裁委查明,李某于2008年9月1日到某公司担任经理助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工资1800元/月。该公司在庭审中表示曾于2008年9月中旬要求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在李某予以否认后,该公司未就该抗辩理由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仲裁委最终裁定,对李某支付2008年10月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予以支持。鉴于该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除每月已支付工资外,还应按李某每月二倍的工资标准补足差额。
    【分析】
    西城区仲裁委仲裁员韩建介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第82条第1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案中,该公司自招用李某起一个月内就应依法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该公司提出李某拒签劳动合同的理由,但未能在李某否认后提供相应证据,故该公司对此应承担不利后果,仲裁委对该公司的抗辩理由不予采信。

午报记者 闵 丹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悲剧!单位未与人事经理签订合同被判双倍工资
入职登记表能否视为书面劳动合同?
有了试用期协议,就能免除支付双倍工资责任吗?
没有劳动合同就一定要支付双倍工资吗?|成都律师刘艳
【成功案例】工作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律师介入获得双倍赔偿
【提醒】未签劳动合同,也无需支付双倍工资的5种情形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