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陈杰教授基于“高水平大学群建设的高教强省战略研究”提出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办法。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为满足高校实践之需及高校需求之变。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经历了“模仿式发展”“外延式发展”“非均衡发展”“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四阶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题新时代,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是高校实践的需求,也是教育发展规律。同时,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生深刻变革,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是适应高校需求之变,它是迎接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必然要求。探寻高校“一流”之道。实现高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首先要以“双一流”为引领。从国家层面看,“双一流”建设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高等教育强国战略的进程与实现;从大学层面看,“双一流”将对我国高等教育现有格局进行“重新洗牌”,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结构再调整、层次再划分、资源再配置。其次,要以合理规模为基础。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在本质意义上是对大学合理规模的“声索”和对过度综合的“纠偏”,作为时代要求,其着眼点和着力点将更加聚焦于关注核心能力而非规模实力。再其次,要以优化结构为支撑。优化高等教育的区域布局结构,支持中西部建设一流大学;优化高校的层次结构、类型结构,使各级各类高校协调发展;优化高校的学科专业结构及内部治理结构,为区域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智慧与方案。此外,要以鲜明特色为关键。大学要在科学整合资源、打造学科“尖峰”上下功夫,不仅使自己的“尖峰”学科牢固确立在全国高校同类学科中的“江湖”地位,更以建设“尖峰”学科带动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最后,要以深化改革为保障。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需要“全面的”而非“局部的”改革,需要“深化的”而非“浅表的”改革,需要“系统的”而非“碎片化”的改革,需要“真改革”而非“伪改革”。为此,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高校招生制度、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以及考核评价体系,以更好地营造“安于定位、办出特色、创造一流”的分层分类办学制度环境。(《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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