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国策多年,所以大部分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有许多人认为我家是独生子女,父母财富全部由独生子女一人继承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有兄弟姐妹与他争,不可能发生纠纷,所以父母无须作任何财富保护与传承的规划。然而,在法律面前,传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的事情。
今天就与大家分享“独生子女在财富保护与传承中的三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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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一: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
按照法律,继承有风险一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作任何传承安排,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举个例子,独生子女有以下情形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
阿红是个独生子女,父亲死亡时爷爷奶奶还在世,父亲有兄弟四人,阿红父母有1000万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阿红在法律上能获得多少财产呢?
计算方法:
1、阿红父亲去世后,其财产的1/2属于阿红的母亲500万元,1/2属于父亲遗产500万元。
此时有4个继承人:阿红、阿红母亲、阿红爷爷、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4人平分500万元,即:阿红母亲125万元+其个人财产500万元共625万元,阿红分得125万元,阿红爷爷、奶奶分得250万元。
在父亲一方去世这种情况下,阿红只分得125万元的财产。
2、爷爷、奶奶过世后,他们继承的250万元财产由阿红父亲及父亲的4个兄弟继承,父亲已去世由阿红代位继承,5人分250万元,每人继承50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1000万的财产,阿红只继承了175万元,不到20%。
3、如果阿红母亲过世后,阿红母亲如果有姥姥、姥爷在世的话,同样母亲的财产又会被舅舅等转继承了一部分财产,同样,阿红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
4、如果阿红母亲在他父亲去世后又再婚的话,阿红母亲去世后,财产会被外人继父分走一部分财产。
可见出现以上情况,在家庭财富没有做出任何安排的情况下,独生子女是不能继承到父母的全部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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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二:独生子女对继承的财产在通过诉讼过户时,有时会面临没有被告的法律风险。
要将继承的遗产过户到独生子女名下,可以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通过法院诉讼,相关部门才给你办理过户手续。我们都知道现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是相当的困难,要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在无法提供这些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就办理不了继承权公证。如果通过诉讼程序办理过户,诉讼就要有原告、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才能进入诉讼程序。刚才我们讲了有继承人跟你分财产的情况下你有风险,现在没有其他继承人,爷爷、姥姥、叔叔、舅舅的都没有,只有独生子女一个人,如果想通过诉讼程序过户,在就独生子女一个继承人的情况下,会面临着找不到适格的被告的尴尬情形,现在法院收到不少这样的案子,有的独生子女没有办法,只好将自己的妻子当被告,结果被法院驳回,所以在没有其他继承人与独生子女分财产的时候,独生子女也不能顺利继承到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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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三:财产下落不明的风险。
在父母突然遭遇意外风险或实发疾病死亡时,父母没有事先对财富进行安排的情况下,独生子女不掌握父母的财产状况,父母有哪些财产,财产都放在什么地方,父母对外有哪些债权等情况不明,一旦父母突然离世,有许多子女会找不到父母的财产,使得财富下落不明,这是财富传承中最常见的风险,也是使得财富遭受损失最大的风险。
目前在财富的保全和传承的过程中,对法律的需求是越来越迫切,比如,从“富一代”到“富二代”的传承过程中,对高净值人士而言,是一个大量的财富所有权转移,同时,财富的类型又多又复杂,因此能够安全高效地做到传承就显得非常重要,我们要做的是让财富不成为家族情感的枷锁,而是让财富去造福我们的家族成员,在这个过程中帮助客户从做基础财务策划、投资策划、保险及退休策划、税务及遗产策划、高级财务策划等方面的全方位设计,这对我们的从业者也提出了更专业、更高标的要求,RFP课程则是能力提升、获取客户信任的便捷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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