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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英语

揭秘英语(1):英语能说的像中文那样吗?

 
 (本文是转载,出处已经很难查找)
理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不可能造出原子弹的。如果理论错了,那么根据理论建立的方法和工具就不大可能好用。这篇漫谈涉及到一些理论,比较抽象,加上笔者学识实在有限,所以只能是浅谈,仅供对理论有特殊兴趣的家长参考。。 
       
语言学习理论也许是为了回答下面这个看起来很平常的问题而发展起来的(问题A):为什么几乎每个正常的文明人都能毫不费劲地讲自己的母语,但大部分人却不能流利地讲一门外语?进一步来说,为了回答问题A,需要回答一个更加基本的问题,即问题B:人是如何做到流利地讲母语的?像这样提问题的,一般都是西方人,所以这里我们也就先说说西方的理论家。 
       
在回答问题B方面,乔姆斯基(麻省理工学院的著名语言学教授)算是公认给出比较好的答案的一个人。乔姆斯基认为,正常的儿童在短短的几年之内能掌握规则抽象的语言,说明儿童的大脑里具有一种遗传的机制,通过这种机制(并非叫刺激反应)儿童掌握了语言规则。也就是说,儿童生下来就有一种适宜于学习人类独有的语言知识的能力。即使不教语法,只要母亲在照顾他的时候,也和他说说话,他就能凭借这种机制慢慢总结出来,这个过程被称作语言的习得(language acquisition)。 
       
语言是被习得的,这需要有一定的生物基础,乔姆斯基是用普遍语法或语言习得装置”LAD (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这种天赋假设来说明这种基础的,这容易让人 联想起对为什么木头能燃烧?这个问题的回答,即因为木头里面有燃素。它会引来下一个问题,什么是燃素?或者,还必须回答下一个问题,语言习得装置是哪里来的?于是问题B就成了个哲学问题:对问题的回答会引发新的问题,而且可以永远地问下去。不过大概因为知识是无穷尽的吧,所有哲学问题也都是无穷尽的。有趣的是,现代有数学家和学习理论学者证明,我们的大脑确实具备相当厉害的构造(模式),以至于每个人生来就具备成为数学家的能力(其实就是抽象思维的能力)。而掌握语言,只不过是这种构造(模式)顺便提供的能力之一,都属于大脑长达几百万年(有人推测是350万年)的进化过程的成果:好吧,语言习得装置这种天赋,可以算是达尔文头给的。 
       
乔姆斯基说,语言习得装置的最终目的是语言规则的内在化,这些语言规则就是理解和产生语言的基础。儿童因为具有这个本领,即运用数量有限的词汇,通过数量有限的语法规则,产生和理解数量无限的、从未说过的或写出过的、从未听到和读到的语句。因此句法规则的习得过程,无需死记硬背,习得者只需适量的语言剌激,便可无意地或自动地将某种原则所规定的内容调整到相应的参数位置上:难怪语言习得迅速有效。 
       
乔姆斯基的语言学著作,对于心理学在20世纪的发展方向产生了重大影响。他的普遍语法理论被很多人认为是对既定的行为主义理论的直接挑战。这一理论对于理解儿童如何习得语言以及什么是真正理解语言的能力都有深远的意义。乔姆斯基理论的很多基本原则现在已经在某些圈子里被普遍接受。特别是一些比较关键的结论,如"语言的习得或语法知识的习得,基本上不受文化差异和人种差异的影响",对于后来的学者继续回答语言学习的理论问题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在回答前面提到的问题A(即关于学习母语和学习外语的差别)方面,一般认为另外一个语言学家克拉申的答案比较好(虽然也有一些毛病,同样留给以后的学者很多新课题),特别是依据克拉申的理论产生的一些学习方法和工具,被证明是很好用的(这些方法和工具在产生过程中估计也经过。关于克拉申的理论,我们后面再继续谈。
 

揭秘英语(2):为什么人能讲好母语,但却讲不好外语?

 
(转载文章 出处不详)
前面我们说到,乔姆斯基回答了学习母语如何可能(问题B:人是如何做到流利地讲母语的)。接下来,很自然的问题(问题A)就是,为什么人能讲好母语,但却讲不好外语? 
       首先明确几个关于语言的定义,它们分别是母语,二语,外语: 
       1.母语:是指人一出生首先学会的语言(一般是跟随母亲学会的)、或是一個人最娴熟最能表达自己內心思想的语言。举例来说,印度的官方语言是印度语和英语,对于普通印度百姓来说,印度语是母语,英语不是母语。为简化我们的讨论,我们假定母语只有一个。 
       2.二语:是指非母语的语言,并且在当时的生活环境中被大量使用的语言。比如印度普通百姓来说,英语就是二语。再比如,一个中国小学生来到美国后,他的母语是中文,英文是二语。 
       3.外语:是指非母语的语言,并且在当时的生活环境中不被大量使用的语言。对普通印度百姓来说,英文是二语,但不是外语。对中国小学生来说,来到美国后,英语是二语,来到美国前,英语是外语。 
       一般的语言学习理论都承认上述定义。从这些定义中大家不难感觉到:学母语容易,学二语难,学外语更难。 
       美国著名语言学家克拉申,在乔姆斯基理论的启发下,通过对母语,二语和外语的比较研究,系统地提出了关于外语学习的理论,即创造性构造理论(Creative Construction Theory),对“为什么人能讲好母 语,但却讲不好外语?”这个问题进行了回答。克拉申是“创造性构造理论”的主要贡献者,又因为关于二语学习的理论是这个理论中的研究重点,国内一些学者在单独提到这个理论中克拉申贡献的那一部分时,又常称其为“二语习得理论”。 
       克拉申的“创造性构造理论”(“二语习得理论”)主要由以下五个假说组成: 
       1)“习得—学得”假说(The Acquisition-Learning Hypothesis) “习得—学得”假说指出,成人学习第二语言有两种途径:第一条途径是“语言习得”,这一过程类似于儿童母语能力发展的过程,是一种无意识地、自然而然地学习第二语言的过程。也就是说,在学习过程中,学习者通常意识不到自己在习得语言,而只在自然交际中不知不觉地学会了第二语言。第二条途径是“语言学得”,即通过听教师讲解语言现象和语法规则,并辅之以有意识的练习、记忆等活动,达到对所学语言的了解和对其语法概念的“掌握”。习得的结果是潜意识的语言能力,习得的途径,重点放在语言功能或内容。;而学得的结果是对语言结构有意识的掌握。学得的途径,重在语言规则或形式。 
       克拉申认为,这两条途径是有根本性的差异的,只有语言习得才能直接地促进第二语言能力的发展,才是人们运用语言时的生产机制;而对语言结构有意的了解作为“学得”的结果,只能在语言运用中起监检作用,而不能视为语言能力本身的一部分。克拉申强调“习得”是首要的、第一位的,但也并不排斥“学得”的作用。 
       2)监控假说(The Monitor Hypothesis)监控假说与“习得—学得”假说密切相关,它体现出“语言习得”与“语言学得”的内在关系。根据这一假设,语言习得与语言学得的作用各不相同。一般说来,语言习得能“引导”我们讲第二语言,并直接关系到我们说话的流利程度;而语言学得只起监控、审查或编辑的作用。换句话说,当我们开口说话时,话语由“习得”系统产生,经“学得”系统监控审查后成为真正说出口的语言。然而,它能否充分发挥作用还有赖于以下三个条件: 1)语言使用者必须要有足够的时间才能有效地选择和运用语法规则; 2)语言使用者的注意力必须集中在所用语言的形式上,也就是说,语言使用者必须考虑语言的正确性; 3)语言使用者必须已经具有所学语言的语法概念及语言规则的知识。在口头交谈中,人们往往没有时间去考虑斟酌语法,注重的是说话的内容而不是形式,语法规则如果不是习得来的,一时也用不上。因此,在口头交流中,如果一方过多地使用语法监检,不时地纠正自己讲话中的语法错误,就会说起话来结结巴巴,使对方失去交谈的兴趣,因而达不到交流思想的目的。但在事先准备的正式发言和写作中,语法的使用能提高语言的准确性,为演讲或文章增添色彩。 
       克拉申区别出三种不同的监检使用类型:第一种是使用得比较成功的。这种人在口头使用语言时常有失言,但经人指出后能够自己改正;在写作时,由于较注重语言的形式,很少会出现错误。第二种是使用过度的人。这种人对语言的规则懂得很多,却不敢作口头表达,但书面语一般都较准确。第三种是使用不足的人。这种人能作口头表达,但错误很多,不能自己改正。 
       3)输入假说(The Input Hypothesis)输入假说也是克拉申理论的核心部分。这一假说表明了克拉申对第二语言习得者是如何接受并吸收语言材料这一过程的实质的认识。以前的外语教学由于受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大力提倡先学句子结构(即句型),然后再将这些学得的句型用于交际中加以练习。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培养学生流畅地说外语的能力。而克拉申则认为,只有当习得者接触到“可理解的语言输入”(comprehensive input),即略高于他现有语言技能水平的第二语言输入,而他又能把注意力集中于对意义或信息的理解而不是对形式的理解时,才能产生习得。如果习得者现有水平为“i”,能促进他习得就是“i+1”的输入。根据克拉申的观点,这种“i+1”的输入并不需要人们故意地去提供,只要习得者能理解输入,而他又有足够的量时,就自动地提供了这种输入。按照输入假设,说话的流利程度是随时间的流逝自然而然地达到的,不能直接教会。克拉申认为,理想的输入应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可理解性comprehensibility)。理解输入语言的编码信息是语言习得的必要条件,不可理解的(incomprehensible)输入只是一种噪音。2)既有趣又有关(interesting and relevant)。要使语言输入对语言的习得有利,必须对它的意义进行加工,输入的语言材料越有趣、越有关联,学习者就会在不知不觉中习得语言。3)非语法程序安排(not grammatically sequenced)。语言习得关键是足量的可理解的输入。如果目的是“习得”而不是“学得”,按语法程序安排的教学不仅不必要而且不足取。4)要有足够的输入量。要习得一个新的语言结构,单靠几道练习、几篇短文远远不够,它需要连续多个小时的有内容有乐趣的广泛阅读和许多的会话才能解决问题。 
       支持输入假说的证据还是比较明显的,儿童习得语言过程中的“母亲话语”(motherese)和“保姆话语”(caretaker talk)为克拉申的理论提供了重要论据。这两种话语都是儿童在获得第一语言的过程中接触到的,是成人为了使幼儿能够听懂新的概念、事物,而使用的简化语言。母亲话语句法比较简单,句型易于理解,易于再生成,这样就能提供高质量的语言输入。母亲对儿童的话语(i+1)是一种粗略调整,而不是精细调整,不包含儿童下一阶段所需要的语言规则。母亲话语和保姆话语所作的简化都是无意识的。这些话语以某种交际为目的,但并非有意识地教幼儿某种语言结构。这些话语在特定环境下非常有效的语言输入方式,在幼儿母语习得过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输入假说是理论的核心部分,在于它提出了第二语言习得发生的必要条件,描述了第二语言习得是如何发生的过程。可理解输入从外部环境来说明第二语言习得是如何发生的及其发生的条件。言语输入的环境对二语的教学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个输入假说以后我们在讨论学习方法时还要提到。 
       4)情感过滤假说(The Affective Filter Hypothesis)情感过滤假说认为,有了大量的适合的输入的环境并不等于学生就可以学好目的语了,第二语言习得的进程还受着许多情感因素的影响。语言输入必须通过情感过滤才有可能变成语言“吸入”(intake)。在语言输入到达大脑语言习得器官的过程中,过滤是输入的语言信息必须逾越的头一道障碍。也就是说,情感因素起着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克拉申在总结过去第二语言教学中的经验时指出,在习得第二语言或外语的过程中,习得者并不吸收他所听到的一切,有几个心理上的因素影响着他习得语言的速度和质量。这些因素是:1)动力。学生的学习目的是否明确,直接影响他们的学习效果。目的明确则动力大,进步快;反之,则收效甚微。2)性格。所有的文献几乎都一致表明,那些比较自信,性格外向,乐于把自己置于不熟悉的学习环境,自我感觉良好的学生在学习中进步较快。3)情感状态。主要指焦虑和放松这互为对照的精神状态。它在较大程度上也影响着外界的语言输入。在第二语言或外语的学习中,焦虑较少的人容易得到更多的语言输入。同样,心情放松和感觉舒适的学生在较短时间内显然学的更好。 
       5)自然顺序假说(The Natural Order Hypothesis)自然顺序假说认为,人们对语言结构知识的习得实际上是按一定顺序进行的,其次序是可以预测的。近年来语言习得理论研究的结果表明,无论儿童或成人,无论学母语或学第二语言,都按一定的自然顺序来习得语言结构;也就是说,有些语言结构先习得,另一些语言结构后习得。例如,一些实验研究表明,在儿童和成人将英语作为第二语言学习时,掌握进行时先于掌握过去时,掌握名词复数先于掌握名词所有格's等。克拉申指出,自然顺序假设并不要求人们按这种顺序来制定教学大纲。实际上,如果我们的目的是要习得某种语言能力的话,那么就有理由不按任何语法顺序来教学。 
       以上就是克拉申的二语习得理论的主要假说。假说提出之后,除了经受逻辑推导的检验外,还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 
       假说如果被实践否定,那么理论就会被推翻,不过这样一来,大家也还是会得到一些知识,从而为产生新理论创造条件。克拉申的理论也不是尽善尽美的,对它也有一些批评和质疑。但是也有很多支持这个理论的证据:例如,大家可以注意到,在儿童掌握母语的过程中,母亲话语为儿童提供了可理解输入环境,在教学环境下,教师话语为二语、外语学习者提供了可理解输入环境(当然这对教师提出了较高要求),“沉默期”(也就是儿童已经能明白别人问的问题是什么意思,能用动作回答,但是却不能用语言回答的一段时期,从几个月到几小时不等)的存在,即这段时期是获得可理解输入的必经阶段;可理解语言输入越多,第二语言越流利;可理解语言输入的缺乏,会阻碍语言习得;浸泡式教学法的成功,等等。 
       假说如果被实践检验为真,就可以继续指导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例如,这五个假说除了对人讲不好外语的原因进行了解释以外,还可以推导出一些颇令人意外的结论,比如人可以不必通过“说”这个过程就能学会语言(当然不是完美地掌握这门语言,但是能具备基本交流能力)。并且由这个推论也催生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外语教学方法(这也就是理论的力量吧)。 
       如果从这五个假说出发,大家可以看出,成人(以及儿童,比较有意义的是考虑学龄儿童的情况)要想习得二语(对我们来说,比较有意义的是考虑“外语”而不是“二语”的情况),整个习得过程就要具备相当的条件(包括教师,教材,教学环境等)才行,不满足这些条件,成人就无法像习得母语那样去习得一门二语(外语)。 
       在指导实践方面,克拉申的理论在我国的英语教学中效果如何呢?简单地说,其实到目前为止在大部分地区效果并不好(哑巴英语现象比较普遍)。但是,效果不好并不一定意味着理论本身完全不对,其主要原因恐怕还是中国尚不具备相应的实施条件,如足量的合格教师、合理的教材以及合理的教学法。在回答了问题A和问题B以后,很自然地引出问题C,怎样才能讲好外语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将介绍一种在上述假说的综合作用下产生的新学习方法:全身反应法(TPR),它受到克拉申理论的启发,是由一位美国心理学教授James Asher发明的,已经在很多国家得到比较好的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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