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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无过无不及于什么 | 刘静芳
中庸:无过无不及于什么

刘静芳
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来源:《哲学动态》2023年第4期


摘要:“中庸”观念是理解儒家思想乃至中国思想的关键。但要准确理解中庸,仅将其界定为“无过无不及”是不够的。我们必须进一步追问,中庸究竟无过无不及于什么。此前的无过无不及于“礼”、无过无不及于“度”、无过无不及于“三”等解释,都不能充分刻画中庸。从《中庸》的文本来看,中庸应是无过无不及于“性”。这里的“性”是“天命之谓性”的性,其首要含义是万物“共生”之生。无过无不及于“共生”之生的中庸,昭示着万物并育的宇宙理想,指示着并行不悖的通达之道。借助中庸理想与中庸之道,儒家思想和中国思想被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

关键词:中庸;宇宙秩序;无过无不及;共生之生;以生释性

作为儒家思想乃至中国思想的重要范畴,“中庸”不仅关乎人们的品德、认识、行动,还关乎人们对宇宙秩序的理解与期待。如果对中庸的理解不能上升至宇宙论层面,那么我们对儒家思想乃至中国思想的理解,不仅达不到应有的高度,而且容易产生诸多误解。这些误解包括把中庸与“极高明”对立起来,把中庸与“折衷”“不思进取”关联起来,等等。而从宇宙论层面理解中庸的关键,是阐明中庸究竟是无过无不及于什么。

一、中庸是无过无不及于“性”

人们通常把中庸界定为“无过无不及”,但是,中庸究竟无过无不及于什么,研究者们有不同的意见。这些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中庸是无过无不及于礼、法等社会规范。将中庸视为一个伦理学、政治学范畴的观点非常普遍,这并不奇怪,因为《论语》对中庸的讨论,主要涉及的就是伦理、政治领域。孔子认为,“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这里的中庸,主要是伦理层面的中庸。由于儒家重视为政以德,所以伦理层面的中庸必然会向政治领域延伸。伦理、政治领域中的中庸,其无过无不及的边界正是伦理、政治的原则。

第二,中庸是无过无不及于“度”。有论者认为,中庸首先是一个与具体实践相关的认识论范畴,之后才成为一个伦理、政治层面的范畴,因此所谓中庸即是合于“度”。无过无不及于“度”的中庸是一种实用真理,是在技艺实践中掌握和领会的“合理性”,它源于巫术活动中的高难动作。“只有通过这种恰到好处的高难动作,才能沟通神明。这就是'度’的本源。以后,'度’成为军事的'度’,政治的'度’,做事的'度’,做人的'度’,以及'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情感培育的'度’。”(李泽厚,第38页)认识论视域中的中庸彰显了中庸的实践基础,扩展了中庸的适用范围,其无过无不及的边界,是认识与实践活动中的“度”。

第三,中庸是无过无不及于“三”(“叁”或“参”)。庞朴认为,中庸首先不是一个伦理学、政治学范畴,也不是一个认识论范畴,而是一个方法论范畴,它是儒家处理矛盾关系的方法论。在庞朴看来,儒家在矛盾关系的处理上有不同于道家和法家的特点——道家在处理矛盾问题时,常侈谈矛盾的转化;而法家在处理矛盾问题时,常夸大矛盾的对立。与道家、法家不同,儒家的目标是要避免矛盾的转化。

为避免矛盾的转化,儒家认为,一方面要注意“一中有二”,保持“二”(两端)的常在;另一方面要知“二”以保“一”,避免向两端的转化。而要实现这一目的,需引入非“一”非“二”的“三”。中庸就是由“三”把握“一”与“二”以及两者关系的方法论。(参见庞朴)方法论视域中的中庸,其无过无不及的边界是对立面“中间”的“三”,这个“三”也可以说是“道”。

上述将中庸扩展至认识论、方法论层面的阐释表明,人们已经意识到,中庸不是一个单纯的伦理学、政治学范畴。但是,仅仅把中庸延伸至认识论、方法论层面还远远不够。事实上,中庸不仅关乎伦理与政治,关乎人类的认识与实践,还关乎人们对整个世界的理解与期待。关于这一点,《中庸》中有明显体现。

有论者认为,《中庸》追求的是“方法与本体的圆融、人道与天道的贯通、现实与理想的统一”(郭淑新,第88页),而通往圆融、贯通、统一的道路即中庸之道。这意味着,中庸之道不仅是提升道德修养、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实践能力的道路,还是实现某种宇宙秩序的道路。如果说中庸之道是实现某种宇宙秩序的道路,那么无过无不及于“礼”、无过无不及于“度”、无过无不及于“三”的论述便都不能充分刻画中庸。“天”“命”“性”“道”语境中的中庸,需要一种指向更高层面的引申性理解。【1】

中庸究竟无过无不及于什么?笔者认为,从《中庸》以及思孟学派的整体倾向看,中庸应是无过无不及于“性”。

其一,从中庸之道是“率性”之道来看,中庸应是无过无不及于“性”。“率性之谓道”中的“率”,朱熹解为“循”。(参见《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这样一来,“率性”也就是“循性”。“循性”涉及“度”的问题。“过”不能称为“循”,“不及”也不能称为“循”。“循性”或者“率性”的过程,是保持无过无不及于“性”的过程,也是行中庸之道的过程。这意味着,中庸之无过无不及应是无过无不及于“性”。

其二,从中庸之道是“尽性”之道来看,中庸应是无过无不及于“性”。“尽性”是使“性”得以充分实现的过程,这一过程也涉及“度”的问题。“过”不能被称作“尽”,“不及”也不能被称作“尽”。“尽性”的过程是保持无过无不及于“性”的过程,也是行中庸之道的过程。这意味着,中庸之无过无不及应是无过无不及于“性”。

从“率性”“尽性”与中庸的关联来看,把中庸理解为无过无不及于“性”是有一定根据的。但是,要真正确立中庸与“性”的上述关联,还必须澄清《中庸》所谓性的内涵。只有澄清了“天命之谓性”中“性”的内涵,我们才能对中庸是否是无过无不及于“性”作出理由充分的判断。

《中庸》所谓性是“天命之谓性”的性。对天命之性的理解不能离开《中庸》的语境。《中庸》开篇即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三句话是《中庸》思想的纲领性表达。但是,人们对这段话中“性”的理解却存在诸多分歧。朱熹认为,“命,犹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同上)。

朱熹对“性”的理解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以理释性。【2】如果只从结果上看,以理释性并没有背离《中庸》的主旨。但是,这种解释却未必合于《中庸》所谓性的基础含义。(参见许抗生)天命之性与理有着密切的关联,但它并不直接就是理。要确切理解“性”“理”关系,首先应澄清天命之性的基础含义。“天命之谓性”的性之基础含义是什么?是“生”。

首先,从“天命”的角度看,“天命之谓性”的性之基础含义应为“生”。天命之性源于天命,就此而言,“性”自“命”出。在《中庸》中,天的最重要的功能是发育万物,是“生”。日月星辰、草木禽兽、蛟龙鱼鳖之生,无不系于天。天命之性是天之所命,是天所赋予的东西,而天赋予人与万物的最确定的东西正是“生”。

其次,从“天命之谓性”这一命题产生的历史背景来看,“天命之谓性”的性之基础含义应为“生”。“性”字源于“生”字,就词源而言,以生释性十分自然。从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等文献以及告子的“生之谓性”来看,以生释性代表的或许是孟子之前的普遍观点。傅斯年的考证结果是,先秦遗文中只有“生”字而无“性”字,孟子对“性”字的使用是一种不同于前人的用法。(参见傅斯年,第11页)后来的出土文献(如郭店楚简与上博简)表明,先秦遗文中的“性”曾有过不同于“生”的写法(如“上生下目”)。但傅斯年的工作至少表明,大部分先秦遗文并没有从字形上区分“性”与“生”。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生”应是“性”的基础含义。

最后,从孟子之后的许多学者仍坚持以生释性来看,“天命之谓性”的性之基础含义应为“生”。董仲舒认为,“性之名非生与?如其生之自然之资谓之性”(《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程颢也强调“性”与“生”的关联。【3】在程颢看来,生生之天道命于人,即是“性”。(参见郭晓东)而程颢的这一主张,在王阳明那里也得到回应。后世诸多学者的以生释性,某种意义上可视为对《中庸》之“性”的基础含义为“生”的一种侧面支撑。

但是,如果我们把“天命之谓性”的“性”完全等同于“生”,就会得出下面的结论:(1)所有方式和样态的“生”都是“性”;(2)任何一种“道路”都是“道”。这两个论断,会使我们陷入双重困境:第一,《中庸》所谓“性”与“道”的理论高度会被大大降低;第二,《中庸》所倡导的“修道”“教化”的必要性会被消解。很多《中庸》的解释者之所以回避以生释性而倾向于以善、理释性,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后者既能够提升“性”“道”的理论高度,又能说明“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所承诺的修道、教化的必要性。

那么,是否存在某种路径,使得我们既能以生释性,又能摆脱上述困境呢?对于这一问题,《中庸》本身蕴含着一个呼之欲出的答案,那就是以“共生”之生释性。

二 《中庸》所谓性是“共生”之生

在以生释性的同时又能说明修道、教化之必要性的一个阐释路径,就是在天命之生(性)与一般的生之间进行区分。这种区分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1)要在“生”的范围内,区分合乎“性”之生与不合乎“性”之生,把“性”界定为比“生”范围更小的概念。这样一来,“性”虽然是“生”,但并非所有方式与样态的“生”都是“性”,相应地,也不是各种各样的道都是率性之道。这种处理,一方面保证了以生释性,另一方面也肯定了修道、教化的必要性。(2)在区分“性”“生”的基础上,阐明“性”与“善”“理”的正向关联。

把性视为具有某种特异性的生,是许多致力于区分“性”“生”的学者所采取的路径。徐复观认为,“性”与“生”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性”指人生而即有之欲望、能力,就生而即有言,“性”属于“生”。但他还强调,“性”是一种特殊的“生”,其特殊性表现在其与“心”相关。“人的欲望、能力,多通过知觉感觉而始见,亦即须通过心而始见,所以'性’字便从心。”(《徐复观文集》第3卷,第19页)以心说性、强调性与感觉知觉的关联,这种阐释与孟子的理解有关。但是,孟子与《中庸》对“性”的理解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甚至被有的学者认为是不同模式之间的差异。(参见任蜜林)这意味着,我们不能简单地用孟子对“性”“生”关系的理解,去框定《中庸》中的“性”“生”关系。

那么,《中庸》如何分别“性”与一般意义上的“生”呢?从《中庸》文本来看,“天命之谓性”之性(生)与一般意义上的生的差异,在于前者是“共生”之生。如果我们把“生”理解为从无到有的“出生”,那么万物都有其生。这个生可以说是“天生”。因万物之生都是“天生”,所以其生有天命所赋予的合理性。但是,万物出生之后的生发、生长,却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和样态。

就“天命”的含义及其所附带的情感、价值而言,把生的所有方式和样态都归于“天命”,既不符合儒家的主导倾向,也很难使性与善、理产生正向关联。从中国哲学的范畴运用来看,只有某种方式和样态的“生”,才配得上“天命”。那么,什么样的生之方式、生之样态配得上天命之生呢?

从“天命之谓性”来看,这种生应该是不妨碍他物的天命之生的“生”。也就是说,在一物之生的所有可能方式与样态中,只有那种不妨碍他物之生的方式与样态,才是具有正当性的“生”。这样的生所遵循的原则,在《中庸》中被明确表述为“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万物并育而不相害”肯定的是“共生”之生,而不是“独生”,唯有“共生”之生才配得上“天命”,才称得上天命之“生”或天命之“性”。

天命之“性”是“共生”之生这一论断,在《中庸》中有文本上的根据,但这些根据仅能支持其成为一个假说,而这一假说的验证,还需要具有相当解释力的支持。事实上,以“共生”之生释性,中国哲学史上很多难解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首先,以“共生”之生释性,《中庸》的主旨与《中庸》的核心概念会变得非常明晰。其一,从性是“共生”之生来看,《中庸》的主旨应是倡导“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人自身之喜怒哀乐的和谐(“发而皆中节”)、人与人的和谐、人与万物的和谐,都可以被“万物并育而不相害”这一理想所涵盖。其二,从性是“共生”之生来看,《中庸》的核心概念——“性”“命”“道”“诚”等,能够获得一种贯通性的理解。

这就是说,《中庸》所谓的“天命”是指天之所命,这个命令主要不是对世界实然状态的陈述,而是对世界应然状态的要求,这一要求的具体内容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中庸》所谓的“天之道”是指合乎“天命”的道路,这一道路是无过无不及于“性”的“共生”之路,是万物并行不悖的中庸之道;《中庸》所谓的天道之“诚”是指以“万物共生”为内容的“天命”本身的一贯。

《中庸》以“诚”言天道,与“诚”的字形、字义密切相关。“诚”字从“言”从“成”,诚之从“言”,联系着天之“命令”,这一命令是一贯的而非朝令夕改的,故而以“诚”谓之;“诚”之从“成”,联系着天之“成物”(《说文解字·成》),指示着天道之“生生”。天道之“诚”,一方面联系着“诚”之“不贰”,另一方面联系着“诚”之“成”或“生生”。所以有论者以敏锐的直觉,将天道之“诚”的内容概括为“不贰”“无息”。(参见程宜山)

《中庸》所谓的人道之“诚”是指人与天道之“诚”保持一致,其具体表现就是听从天之所命而“尽性”——效仿天之“发育万物”,助力万物之“共生”“赞天地之化育”。与性是“共生”之生相应,《中庸》所谓“率性”是指遵循“共生”的原则,所谓“尽性”是指致力于万物的“共生”。

总之,《中庸》是围绕“共生”之生立论的。基于“共生”之生,“性”“命”“道”“诚”这些概念是互通的。就此而言,将《中庸》对“中庸”与“诚”的讨论分割开来的观点,从根本上说,是没有意识到《中庸》所谓的性是“共生”之生,没有意识到“共生”之生是理解《中庸》主旨及其概念体系的枢纽。【4】

其次,以“共生”之生释性,《中庸》之性与孟子、朱熹之性的连续性会变得非常清晰。孟子从“善”的角度、朱熹从“理”的角度来理解性,这是对《中庸》之性的一种转进。但这种转进,从根本上说并没有背离《中庸》的“共生”之生。

(1)孟子的性善论与“性是共生之生”可以保持一种连续。孟子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辞让之心,都以对他者、他者之生的承认为基本前提,都顺应着“共生”的要求,体现着对“共生”的认同。“共生”肯定他者之生,这可以被视为一种广义的“善”。由于有“共生”的维度,《中庸》的天命之“性”与“善”是可以共鸣的。就此而言,孟子的以善言性并没有背离《中庸》之性。

(2)朱熹的以理释性与“性是共生之生”也可以保持一种连续。表面上看,以理释性与《中庸》对性的理解有所不同,但从实质上看,以理释性触及了《中庸》之性的本质。作为“共生”之生的天命之性,联系着一种“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宇宙秩序。“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宇宙秩序是理学之“理”的重要内涵。离开万物“共生”这一应然的宇宙秩序,人们对理学之“理”的理解不仅容易产生偏差,还会将一些易解的问题看成是难解甚至无解的问题。

最后,以“共生”之生释性,中国哲学史上的“性”之同异问题会获得一种合理的解答。性之同异问题,在孟子哲学中联系着“牛马之性”与“人之性”的关系问题,在朱熹哲学中关联着“理一分殊”的问题。【5】这两个问题以及孟子、朱熹对性之同异的不同理解,是中国人性论史上重要而难解的问题。如果以“共生”之生释性,性之同异以及两者的关系均能得到合理的说明。

其一,从性是“共生”之生来看,万物之性有其“同”。这个“同”,可以理解为性之“一”。牛之性、马之性、人之性都是符合共生原则的“共生”之生。循着牛之性、马之性、人之性来行动,万物就会走在各自的当行之路——中庸之道上。就此而言,我们可以把中庸之道想象为一个“网”。这个网类似于大地上的道路、河流之网,也类似人体的血脉之网。这个网是一个整体,是“一”。

个体的当行之路是被作为总体的道路之网——“道一”之道所框定的,过与不及都不符合中庸之道;个体的“性”是被“共生之网”所框定的,过与不及都不符合其“性”。只有如此理解“道”与“性”,朱熹所谓“物物一太极”“月印万川”中的“太极”与“月”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也只有如此理解“道”与“性”,《中庸》所谓“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才不那么神秘,因为“我”之性、“他”之性、“人”之性、“物”之性均是体现性之“一”的性。

就性之“一”而言,尽性是一尽俱尽,一不尽俱不尽。宋儒对于性之“一”,已有深刻体会。程颢强调“性无内外”(参见《二程集·粹言卷第二》);张载认为,“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张载集·正蒙·诚明》)。

当代学者认为,在《中庸》中,万物的共同本原可以在任何一个存在物那里打开。(参见陈赟)“当中庸之道实现的时候,也就是事物实现自身本性的时候。由此,天是天,地是地,万物是万物。各得其所,各是其所是。”(彭富春,第106页)这些都是对天命之性的“一”有深刻体认的论断。

其二,从性是“共生”之生来看,万物之性也有其“异”。这个异,可以理解为性之“多”。符合“共生”原则的生,在不同的“物”那里有不同的表现方式和样态——某物的当行之路与他物的当行之路是有差异的(具体的运行方式以及行动边界有所不同)。人的当行之路不同于物的当行之路;君的当行之路不同于臣的当行之路;父的当行之路不同于子的当行之路。这意味着,众物之生,即便是“共生”之生,其具体内容也是不尽相同的,这是性之“多”的一面,也即朱熹所谓理之“分殊”的一面。就性之“多”而言,孟子认为人之性不同于牛马之性也是有所见的。

其三,从性是“共生”之生来看,性之同异关系或者性之一多关系,虽与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有相似之处,但从根本上说,更近于“整体-部分”的关系。(参见刘静芳,2014年)《中庸》的总体倾向是将性之“一”理解为“整体”,理解为总秩序(“万物并育而不相害”);将性之“多”理解为“部分”,理解为受总秩序制约的局部秩序。基于“整体-部分”的视角,一物的当行之路应是确保“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中庸之道的“一部分”;一物之性或者体现“共生”要求的一物之生,应是万物共生之网的“一部分”。

《中庸》对性之一多关系的理解,深刻影响了朱熹。朱熹所谓的“理一”,很多时候只能理解为整体;朱熹所谓的“分殊”,很多时候只能理解为“部分”。就此而言,那种把“理一”与“分殊”之关系看成是共性与个性之关系的观点,主要是“接着”朱熹讲,而不是“照着”朱熹讲。

如果《中庸》所谓性是“共生”之生,那么,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其边界也应该是万物“共生”之生。“共生”之生肯定“人”之生,也肯定“物”之生;肯定“我”之生,也肯定“他”之生。

但是,要最大限度地保有万物之生,必须在万物之间确立某种边界。只有在这个边界之内的生,才是符合“天命”的生,才是“性”。“共生”之生的边界,指示着一条“并行而不悖”的道路,这条道路就是中庸之道。“'中庸’就是'有对’之间(之中)的一条'道路’。”(叶秀山,第84页)

万物存于世间,只要运动,就有运动的路径,这些路径是最广义的“道”。但这种意义上的道不等于中庸之道,它也可能是小人之道、不通不达之道。中庸之道是保证“万物并育”之道【6】,是能够让万物“并行不悖”的道。这意味着,中庸之无过无不及的边界应是“共生”之生。

三 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推进了孔子的仁学

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与孔子所谓的中庸已有所不同。《中庸》通过提出无过无不及于“共生”之生的中庸,回应了具体现实及当时诸子对儒学的冲击,推进了孔子的仁学。这种推进的突出表现,就是使孔子所推崇的仁德、仁者、仁政(德政)具有了更为明确的内涵。

第一,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为仁德提供了根据,划定了界限。

关于仁德的根据与界限,《论语》并未过多涉及,这与孔子所处的较为平和的思想环境有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思想对立面的出现,仁德的根据与界限成为儒家不能回避的问题,而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明确回答了这一问题,抵御了道家与墨家思想对儒家之仁德的冲击。

一方面,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为仁德提供了天道根据。道家与儒家都重“德”,但孔子重“仁德”,老子重“玄德”。对于“德”之根据的论证而言,道家是有优势的,因为道家对“德”的理解有“道”的支撑。老子所谓玄德,以“统有无”的“道”为根据。(参见刘静芳,2021年)相比之下,《论语》并没有为仁德提供有力的天道根据。有论者认为,孔子思想的演进有一个由礼而仁、进而中庸的脉络。(参见张秉楠)

在“礼—仁—中庸”三者之中,仁是礼的根据,那么,中庸是否是仁的根据?孔子晚年对中庸的重视,是否与对仁之天道(命)根据的寻求有关?对此,《论语》并没有提供明确的答案。儒家对中庸的重视,直至《中庸》才有突出的文本表现。在《中庸》中,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被提升至“道”的层面。“并行不悖”的中庸之道肯定了万物“共生”有天道的根据,这样一来,重视仁民、爱物、生生的仁德就有了天道(命)的支撑。

另一方面,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为仁德设定了一个限度。孔子提倡仁,但他并没有为仁德提供明确的界限。墨家恰恰在这一点上冲击了儒家的仁德。墨家不反对仁爱,但强调爱要“兼爱”。相比儒家之仁,墨家的兼爱有一种泛化的趋势。若要阻止墨家对儒家之仁的泛化,必须明确儒家之仁的限度所在。

这个限度显然不能是礼,因为孔子思想的出发点是为日益崩坏的礼寻找一个更深层的根据,而孔子找到了仁。这意味着,我们只能以仁为礼的根据,不能反过来以礼为仁的根据。不能以礼为仁的根据,也就不能把礼视为仁的限度,不然就会陷入彼此循环。《中庸》对孔子思想的一个重要推进,是明确了仁的界限,这个界限就是无过无不及于“性”。由于性是“共生”之生,所以无过无不及于“性”即无过无不及于万物之共生、并育。

仁是合乎“万物并育而不相害”这一原则的,故而“过”与“不及”都不是仁。墨家爱人,但“以自苦为极”(《庄子·天下》),这不符合“共生”的原则,是“过”。道家批评仁,杨朱之流不肯拔一毛而利天下,也不符合“共生”的原则,这是“不及”。以无过无不及于“共生”之生的中庸为标准,墨家是“过之”的“贤者”,杨朱等则是“不及”的“不肖者”。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以为仁划界的方式抵御了道家与墨家对仁德的冲击。

第二,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对仁者提出了“大知”“大勇”的要求。

《中庸》把“知、仁、勇”三者看成天下之达德。这意味着,一个真正的仁者应该同时兼具知、勇的品格。孔子也重视仁者之知、仁者之勇,而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对孔子思想的推进是其密切了仁与知、勇的关系,赋予了知、勇以新的内涵。其所谓知与勇,可谓“大知”与“大勇”。

一方面,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要求仁者具备一种“大知”。《中庸》所谓性是“共生”之生,这决定了以天命之性为根据的仁是既顺人之性、也顺万物之性的仁,是“万物一体”之仁。万物一体之仁以对万物之性的整体之知为前提。

中庸所重视的“知”是知“道”(中庸之道)之知。知“道”之知是广义的知,它既包括对“万物并育”这一总价值原则的知,也包括对指向这一目标的万物各自当行之路的具体的知。它不等于狭义的道德之知,也不等于纯粹的客观知识,而是包含两者的“大知”。【7】

这意味着,要实践中庸的原则并成为一个真正的仁者,仅仅知人是不够的,还要知天;仅仅知人之性是不够的,还要知物之性;仅仅“尊德性”是不够的,还要“道问学”。对仁者而言,没有“尊德性”,没有对价值原则的尊崇,就不会自觉地实践共生原则;而没有“道问学”,没有对万物之性、万物的当行之路的具体的知,就不知如何具体地实践共生原则。

比如,世界上有鱼类,也有人类,人为了自身之生将鱼类捕杀殆尽固然不符合共生原则,但人不吃鱼也不符合共生原则。要实现人与鱼的共生,只是抽象地强调人、鱼共生原则是不够的,我们还要进一步知道什么时候捕鱼合适,拿什么样的工具捕鱼合适,捕鱼的渔网网孔应该多大,等等。这些“学问”的获得,不仅要了解人的尺度、了解物的尺度,还要了解如何把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结合起来,以使之符合万物并育的理想。

因为“大知”兼及道之“一”与道之“多”,所以知“道”也兼有难易两面。《中庸》认为,“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就“道”是“一”、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总价值原则来看,知“道”并不难,一般百姓也能知“道”并认可“道”;但就道是“多”、是万物各自的当行之路来说,知“道”则十分不易,即便是圣人也未必能完全知“道”。

另一方面,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要求仁者具备一种“大勇”。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承诺了一种“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应然的宇宙秩序。但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世界只是诸多“可能世界”中的一种。如果我们冷静地观察这个世界就会发现,这不是一个有生无死的世界,也不是一个万物和谐的世界。相反,它是一个有生有死、万物相争的世界。

张岱年认为,“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只是一种理想,实际的情况是“万物并育而更相害,道并行而复相悖”。(参见《张岱年全集》第3卷,第225页)“万物并育而不相害”是一个与现实存在巨大差距的理想,人们虽竭尽全力也未必能够实现这一理想。所以,秉持这一理想的儒者必须要积聚极大的勇气来改造这个世界。

杜维明认为,“儒家在这个世界之中,但并不认同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因此要转化这个世界。要把现实和理想分开,它在这个世界之中,但它的理想与这个世界有很大距离。所以,它有转化的力量,而且它的力量绝对不比清教转化的力量要弱,虽然它们转化的方法不同”(杜维明,第118页)。

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所承载的万物共生的理想,决定了中庸不是一种折衷,它蕴含着积极进取的力量。(参见刘静芳,2020年)这种力量所指向的目标,不仅是个体德性的完善和社会政治的合理化,更是理想宇宙秩序的建立。这样一个“极高明”的理想,要求“弘道”的仁者必须具备一种“大勇”。

第三,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为仁政(德政)提出了更具体的目标。

孔子强调为政以德,而德的核心是仁德。劳思光认为,孔子虽重视政治问题,但他对理想政治的描述不够清晰,而孟子的仁政思想在理想政治的具体刻画方面有所推进。(参见劳思光,第116页)事实上,不仅孟子,《中庸》对理想政治的设想也比孔子更为具体。

《中庸》所倡导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宇宙秩序,落实于社会中的个体,就是人们各安其位,共生并育;落实于各诸侯国,就是各国相安无事,并立共存。《中庸》对“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推崇,从理论发生的视角来看,也许隐含着对现实政治的一种期盼,那就是争斗的人们、争斗的诸国,能够放弃争斗,和谐共处。

这种期盼,比起孔子之恢复周礼、墨子对“天子”的期待,已经少了许多幻想,变得更加现实——其对对立事物的期待仅仅是大家能够各自存在。而比起荀子、韩非子等,《中庸》的作者应该还没有看到各国统一的趋势,因为历史此时还没有清晰地呈现这种可能。就此而言,《中庸》的核心思想应产生于各国争斗处于胶着状态、复古无望、统一无望的时代。

这样的时代才比较可能产生强烈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诉求。【8】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为各色人等存在的合理性、各诸侯国存在的合理性提供了宇宙论根据,也为“仁政”提供了宇宙论根据。从“共生”的角度来看,理想政治所要达到的目标,就诸侯国内部而言,是使众人避免争斗,并立共存;就诸侯国之间而言,是使各国避免争斗,并立共存。

总之,《中庸》的中庸是无过无不及于“性”的中庸,是无过无不及于“共生”之生的中庸。这样的中庸是一个超出了伦理学、政治学和认识论、方法论的宇宙论层面的概念,它昭示着“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宇宙理想,指示着万物并行而不相悖的通达之道。只有通过宇宙论层面的中庸,我们才能看清中庸范畴对孔子思想之推进,对后世儒学之影响,对中国哲学之意义。

注释

1《论语·先进》载“师也过,商也不及”。孔子认为子张与子夏皆不“中”。那么,什么是“中”?在《礼记·仲尼燕居》中,孔子给出的回答是:“夫礼,所以制中也。”孔子肯定礼有助于我们达到“中”,但从其礼有“损益”的主张来看,礼并不能完全替代“中”,它最多只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中”。那么,一般意义上的“中”的标准是什么呢?《中庸》对该问题的解答,是在“天”“命”“性”“道”层面展开的。

2以理释《中庸》之性,是程颐的一个重要主张。这一主张为朱熹所承续。

3张岱年认为,程颢对性的理解近于告子。(参见《张岱年全集》第2卷,第244页)

4《中庸》开篇对喜怒哀乐之情的讨论,可能是导致人们围绕情来讨论“性”与“中庸”,并忽视“共生”之生的重要原因。笔者认为,喜怒哀乐的“发而皆中节”,只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中庸理想在特定领域——人之情感领域的特殊表现。

5“理一分殊”是源于洛学的一个颇具创造性的观点,程颐和杨时对此多有讨论,朱熹承续了这一主张。笔者主要以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为例讨论这一观点。

6中庸之道即“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之道,它是应然之道,而非纯粹自然之道。这意味着“天命”的实现需要“修道”,需要“教”。“修道之谓教”的“道”即“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之道;“修道之谓教”的“教”即令人归于“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之道的“教”。“修道”与“教”是人们不断探索、切近万物共生之“道”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仁、义、礼、法等规范,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人们对万物共生之“道”的认识和总结。但这些认识和总结是具体的、历史的,其内容需随着事物的变化、人们认识的提高而不断调整。

7张载的“德性之知”有见于知“道”之知是“大知”,但张载将德性之知与见闻之知对立起来,这样一来,德性之知也就不够“大”了。知“道”之知既包含客观知识,也包含规范性知识。从根本上看,它是对被无过无不及于“性”所锚定的各种“知”的总括。

8这一分析进一步支持了《中庸》为子思所作的论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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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慊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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