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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超标电动车还能骑多久?南宁市定了!
2019年4月15日,广西正式开始实施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简称新国标)。据广西公安交通车管部门规定,到去年6月15日,购买于2019年4月15日之前(以销售发票开具日期为准)的、符合“旧国标”且列入广西登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已全部办理注册登记。
12月31日,《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经南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待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你的超标电动车还能骑多久?南宁市的新《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资料图。 胡雁 摄
不符合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符合旧标但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车;另一种是不符合旧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车。
在立法论证和审议过程中,大家认为,对于符合旧标、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应当允许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路;对于既不符合旧标,又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则应严格禁止再上路。
资料图。 胡雁 摄
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9)184号)要求,“对在用不符合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因此,《条例》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注册登记取得临时号牌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三年,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期满后禁止上道路行驶”。
资料图。陈冠言 摄
驾驶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拒不恢复原状的;
过渡期满或者号牌已被注销仍驾驶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被处罚三次以上的。
将被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
资料图。林馨 摄
新建住宅小区应当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集中充电设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完善充电等配套设施。城中村要划定符合安全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和临时充电点。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不配合清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资料图为巡查人员对广西一小区楼道内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清理。你的超标电动车还能骑多久?
南宁市已作出明确规定。
广西其他地区的管理条例相信也在酝酿当中!
广西头条报道 编辑:黄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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