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认真做好我省中小学校
教职工定编、定岗、琼教[2005]9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为了加快我省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定编、定岗和竞争上岗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原则要求
(一)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各市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的通知》(琼编〔2004〕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琼教师〔2002〕18号)精神,认真复核各学校的在校生数和学校的办学条件,定好每一所学校的教职工编制数。要对边远地区进行适度倾斜,保证地域广、人口密度小的边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正常运转。
(二)按照《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办法》(琼府办〔2002〕56号)和《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琼教师〔2002〕1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县的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各学校的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教学、管理岗位。制定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三)清理临时工、代课教师、在册不在岗的人员及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不合格教师。
(四)组织教职工竞争上岗并处理遗留问题。
二、学校(教师)岗位设置
(一)各学科教学岗位设置(教师配备)的基本原则
1、以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开课学科和各学科周课时(节)数为依据(见附表)设置岗位(教师配备)。满足开齐学科、开足课时的需要。
2、教师工作量要满额,平行班少、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师要承担跨年级、跨学科的教学任务。
(二)中小学教师周工作量
以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为参数,确定中小学教师周工作量为40课时(教师享受寒、暑假)。
(三)中小学教师工作量的计算项目
1、日常授课课时;
2、备课、批改作业的工作换算为课时;
3、自修课辅导(含晚自修辅导,不含对个别学生单独辅导)的课时;
4、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业务学习等课时;
5、兼任班主任或其他管理工作换算为课时。
以上五项课时的总和达40课时为满工作量。
(四)有关项目工作换算为课时的方法、标准
1、备课、批改作业换算为课时的比例。
教师不跨年级、不跨学科教学的换算比例
日常课堂授课课时:备课、批改作业换算成课时
中学 1 : 0.7
小学 1 : 0.5
教师跨年级或跨学科教学的换算比例
日常课堂授课课时:备课、批改作业换算成课时
中学 1 : 1 -1.5
小学 1 : 0.8-1.2
2、有自修课(含晚自修)辅导任务的,按实际辅导课时计。
3、教研活动、业务学习等按实际课时计。
4、 兼任班主任或其他管理工作的,由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合理换算成一定课时量。
(五)学科教师配备人数的基本方法:
学科教师 学科授课总课时量+学科各种工作换算成课时总量
配备数 = 40课时
三、竞争上岗
(一)制定竞争上岗方案时(含辞退临时工等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出台的方案要切实可行。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执行。
(二)竞争上岗的方案要有利于引导教职工流向农村、边远山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
(三)竞争上岗的操作方法和工作步骤要紧密结合教育、教学特点和不同岗位的实际要求。
教学岗位的竞争,要全面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工作态度。通过群众评议,学生(必要时请学生家长)评议,说课,课堂教学评估,教研成果比较,业务考试、面试答辩等形式进行综合评价,择优上岗。
管理岗位的竞争,要全面考核教职工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通过群众评议、业务考试和述职答辩等形式进行综合评价,择优上岗。
各种评价要素所占的评分比重要科学合理,要切合岗位特点的要求,切忌简单用文化考试来决定上岗人选。
(四)实施竞争上岗要分层次、分步实施,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各类学校开展竞争上岗的一般顺序:
1、完成市县重点中学、小学的竞争上岗;
2、完成一般完全中学、县城初级中学、县城小学的竞争上岗;
3、完成乡镇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小学的竞争上岗;
4、完成乡村完全小学和乡村教学点的竞争上岗。
各类学校岗位竞争的一般顺序:
1、完成正副校长人选的竞争;
2、完成学校中层干部人选的竞争;
3、完成一般教学岗位的竞争;
4、完成非教学岗位(管理岗位)的竞争。
允许教职工自主选择参加各岗位的竞争。
(五)经公平竞争取得上岗资格的人员,学校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校聘用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六)按照《海南省中小学教职工分流安置办法》做好超编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
四、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职工定编、定岗、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
(一)中小学校定编、定岗和竞争上岗是中小学校实施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各市县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市县中小学定岗、定编和教职工竞争上岗工作。要结合本市县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三)各市县在实施教职工竞争上岗工作过程中,要密切注意了解、掌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不良苗头,要及时、认真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化解不安定因素,保证本市县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各市县要及时向省教育厅反馈工作情况、典型经验以及存在问题。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与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县开展教职工定编、定岗和竞争上岗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二○○五年二月一日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
| 年 级 | 九年课时 | ||||||||||
课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
品德 | 品德 | 品德 | 品德 | 品德 | 品德 | 思想品德 | 思想品德 | 思想品德 | 7%-9% | |||
| | | | 历史与社会 | 3%-4% | |||||||
| 科学 | 科学 | 科学 | 科学 | 科学 | 7%-9% |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20%-22% |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13%-15% | |||
| | 外语 | 外语 | 外语 | 外语 | 外语 | 外语 | 外语 | 6%-8% | |||
体育 | 体育 | 体育 | 体育 | 体育 | 体育 | 体育 | 体育 | 体育 | 10%-11% | |||
艺 术(或选择音乐、美术) | 9%-11% | |||||||||||
| | 综合实践活动 | 16%-20% |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
周总 课数 | 26 | 26 | 30 | 30 | 30 | 30 | 34 | 34 | 34 | 274 | ||
学年 总时 | 910 | 910 | 1050 | 1050 | 1050 | 1050 | 1190 | 1190 | 1122 | 9522 | ||
注:1、表内各项数字为各门课的周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按每学年35周上课时间计算。
2、综合实践活动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
3、高中课改后的课程设置国家尚未确定,可暂按原有的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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