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女,52岁,人院诊断:心律失常。既往有头痛病史。人院后给予抗心律失常治疗,并在当天就开始应用阿托品0.3mg,口服Tid,4d后自觉眼胀、头痛不适,停用阿托品,改用山莨菪碱 10mg,口服Tid,眼胀头痛两天后仍不能缓解。眼科会诊,诊断为阿托品诱发迟缓性青光眼发作(双眼)。
何为青光眼?
青光眼是致盲性眼病中占第二位的疾病,仅次于白内障,但是,其危害性又大于白内障。
青光眼是世界上首位不可逆型致盲眼病,人的眼球的房水系统就像是一个水龙头总是开着的水槽,眼睛的引流系统就像是与水槽相连的排水管道,一旦引流系统狭窄或阻塞就会引起眼内房水排出受阻,眼压升高,视网膜、脉络膜和视神经乳头的血管受到压迫,血流减少,氧和营养的供应也减少,最终导致失明。
病例中患者由于使用阿托品等抗胆碱药,中老年人由于晶体改变,一旦不当使用药品,易致眼压急剧升高,引起青光眼急性发作,故合并用药时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抗胆碱药:可使瞳孔散大和睫状肌麻痹,压迫前房角,阻碍房水回流,眼压升高,青光眼禁用。
如阿托品、山莨菪碱 、东莨菪碱、异丙托溴铵、噻托溴铵、哌仑西平、托吡卡胺、戊乙奎醚。
二、抗神经病药和抗抑郁药:表现为阿托品样的作用,不良反应有口干、便秘、视力模糊,青光眼患者禁用。
如氯丙嗪、奋乃静、氟哌啶醇、奥氮平、阿米替林、多塞平等。
三、镇静催眠、抗焦虑药:这类药物镇静催眠的同时又有肌肉松弛作用,会加重前房角狭窄,甚至闭塞,闭角型青光眼患者需禁用或慎用。
如氯硝西泮、丁螺环酮、艾司唑仑、阿普唑仑等。
四、抗震颤麻痹药:如苯海索 (安坦)等,有中枢抗胆碱作用,闭角型青光眼应慎用。另外左旋多巴、卡比多巴、多巴丝肼等药物,因具有中枢性抗多巴胺作用,也可导致眼压升高,阻碍房水回流,闭角型青光眼禁用。
五、扩血管药:这类药物在有效扩张冠状动脉,改善心肌缺血的同时也能扩张眼内血管,增高眼内压,诱发青光眼,应禁用。
如硝酸甘油、单硝酸异山梨酯、异山梨酯(消心痛)等。
六、抗组胺药:抗胆碱作用,能升高眼压,加重青光眼患者病情,闭角性青光眼应禁用。
如氯苯那敏 (扑尔敏)、苯海拉明、异丙嗪、赛庚啶等。
七、糖皮质激素类:长期局部或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可起起眼压升高,进而发生青光眼性视盘改变和视野缺损。
如泼尼松(强的松)、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氟米龙等。
八、某些中药:如含颠茄类生物碱的颠茄、洋金花、曼陀罗等,有抗胆碱作用,升高眼压,禁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九、其它药物:
1、尼目克司(醋甲唑胺):降眼压药,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的病人应禁止长期服用醋甲唑胺,因为即使降低眼内压,器质性的闭角也会发生。
2、氯化琥珀胆碱:为去极化骨骼肌松弛剂,对眼外肌引起痉挛性收缩以致眼压升高,青光眼禁用。
3、托吡酯:抗癫痫药,在接受托吡酯治疗的患者中有报告出现假性近视和继发性闭角型青光眼的综合征,症状包括突发视力下降、眼睛痛、眼内压升高,伴有或不伴有瞳孔扩大。
4、托特罗定:毒蕈碱受体拮抗剂,禁用未经控制的窄角型青光眼患者。
5、米索前列醇:终止早孕药物,青光眼禁用
6、哌甲酯:中枢兴奋药,青光眼禁用。
由于青光眼相关禁忌的药物比较多,建议患青光眼患者在使用药品前详细阅读药物说明书,如药物说明书有标注青光眼的相关禁忌就要注意。
参考文献:
[1]陈新谦等主编.新编药物学[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 年.17 版.
[2]范贝瑟.青光眼患者禁用或慎用的药物[J].海峡药学,2004, 16(4):140-141
[3]汪胜利,黄晓飞,李贞,汪菲.实用防盲技术.2009, 49(4):25-26
[4]赵 明,庄朝荣,朱亚林,王晶.眼科新进展.2000, 20(6).
[5]王小衡,张殷建等.家庭医药.2013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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