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法律既可保护无产阶级,又能保护资产阶级,用极左方法与观点来看:法律只能保护穷人,资产阶级不能用法律来保护。
有人认为,资产阶级法权这个概念在本质上是指生活资料私有制。
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建立之后,生产资料已基本实现公有制。但是生活资料基本还是私有制的状态。而一个半公有制的社会中,长期下来生活资料的积累依然是可以达到一定程度的,这样的话,在人与人之间就不会有真正的平等。
并且,这些能积累下生活资料的人员,只会是社会中上层人员。他们一旦积累下大量的私人财富,就必然会谋求更多的社会财富,由此也必然会冲击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
那么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也必然会松动瓦解甚至灭亡。这就是我们今天的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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